實用商鋪租賃合同模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此商鋪租賃合同,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商鋪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篇一】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區路街巷、裡號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使用,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月租金為幣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租金按結算,由乙方在每的第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幣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裝置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專案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牆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裝置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裝置,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裝置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八、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裝置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九、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的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的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契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契約或者解除契約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不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收取違約金。

  十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l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付租金條款處理。

  十三、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區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者裁決,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五、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後作為本契約附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答章:

  代表代表

  立約時間:地點:

  【篇二】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元整¥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為元,第三年為元,第四年為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聯絡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三】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將株洲市荷塘區桂花路親和府22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方式

  1、租賃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應維持門面的原狀進行經營,如需裝修,在不影響建築物整體結構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合同期滿時,對損壞的設施,乙方應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對乙方裝修保留的附著物,經雙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門面。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將門面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門面進行違法活動、經營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門面嚴重損壞的;

  4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滿的情形下,單方終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將承擔合同違約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甲方終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為違約金補償甲方。

  6、合同期滿是否繼續租賃門面,甲、乙雙方均應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納期限

  1、租金每月 元,全年租金 元大寫: 。從 年 月 日開始 ,每 個月,交納租金一次 元。每 交清。

  2、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交納押金1000元。

  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自行承擔門面使用期間的水電費和其他稅費以及門面易損部件的維修費用。

  2、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制度,依法經營,如因違法經營生產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由於甲方與開發商之間有未達成協議,所以門面租賃期限以甲方退門面之日為準。

  四、如出現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話: 電話號碼:

  【篇四】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條款及條件,將下列房屋出租給乙方。

  第一條 租賃商鋪

  甲方同意將崑山市陽光昆城 路 號商鋪租賃給乙方使用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提供房型圖給乙方。

  第二條 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長期租賃的商鋪的其經營範圍和品牌為

  2、乙方自行辦理營業執照及各種許可證,並在營業執照核准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3、租賃期限內,若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用途,不得轉包或轉租;

  第三條 租賃商鋪的期限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商鋪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

  租金按以下方式計算為人民幣大寫 至合同期滿,租賃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注:月稅金為年稅金的十二分之一;以上租金不含租賃稅費。

  2、 定金:

  本商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3、 押金:

  本商鋪交付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 個月的商鋪租金作為押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至租賃合同期滿後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前提下無息歸還給乙方。

  4、 租金支付方式:

  商鋪租金按 支付,先付後租,乙方須在每個週期首月前10日將週期應付的租金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費用

  1、乙方在施工裝修和租賃期內的水、電、電話費及所有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由甲方代為乙方墊付的,在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的三日內, 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墊付款,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採取停電、停水措施,直至款項付清。

  2、乙方營業的稅收、工商、衛生、治安等行政事業的收費,均由乙方按照行政法規自行交納。

  3、乙方應於租金交付同時支付相應月份的物業管理費。

  4、該商鋪的租賃稅及相關所有的稅費包括甲方承擔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並申報繳納。

  第六條 商鋪交付

  1、實際有效交付的商鋪是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至少應具備的條件,參照房屋預售合同交房標準。

  2、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商鋪,應按照延遲的實際天數,經雙方確認起租日予以順延不含裝修期。

  第七條 出租方及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如甲方將商鋪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受讓方,必須通知乙方,所有適用於甲方雙方的條款,甲方應保證同樣適用於受讓方,對於本商鋪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若需將商鋪轉租給他方使用和經營,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與他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商鋪私自轉租、轉借。

  3、租賃到期後,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的租賃權。

  第八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商鋪的房屋產權證明,保證該商鋪無侵權租賃行為。

  2、在租賃期間,凡涉及該商鋪及土地的要益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結構和用途。

  4、乙方自行負責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所需證照的辦理,如需甲方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需蓋有關證明章,甲方應積極配合。

  5、商鋪的內部裝修和門面裝修由乙方負責,但門面裝潢和裝修方案均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批准,並符合當地有關消防、安全、環保等條例,商家排放的汙水必須符合環保標準。

  6、乙方負責商鋪門面及內部的日常維修。

  7、乙方應依約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如果發生拖欠,除按月補交外,應按拖欠期限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8、自商鋪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應支付甲方第一期的租金,拖欠租金超出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之商鋪,並沒收其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自負。

  9、乙方在日常經營中,要做好門前三包、清潔、防火、防盜等工作。

  10、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將商鋪恢復原樣。

  11、如乙方在租賃未滿時提出退租,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第九條處理。

  12、乙方必須遵守與出租方所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若因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違約金 元,乙方違約還承擔甲方支出的相關費用,甲方違約還須賠償乙方商鋪的裝修費。

  1、租賃期間,如該商鋪遇市政、規劃等需要而拆遷或調整商業網點等不可抗力,甲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的第十五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但不作為違約。

  2、租賃期滿間,該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導致損毀,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期滿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出租,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退房時,須歸還甲方電存摺及水卡,其中水量計算以機械錶讀數為準,不得拖欠水電費,水費以水廠電腦計費為準。

  乙方若要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經協商後,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及爭議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增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可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