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模板

  伴隨著21世紀的到來,我國的經濟快速發展,商業水平不斷提高,各種投資商對於商業用地的需求越來越大,商業地產已經出現了供不應求的情況。這是在市場經濟激烈競爭中誕生的新產物,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範文一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商業用房租賃事宜, 經協商一致,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特簽訂本合同, 並願意自覺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座落於 的商業用房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年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於

  3、租賃期滿, 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如願續租,應於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在該商鋪經營的商鋪名稱為: 。該商鋪經營範圍為: ,乙方如改變該商鋪名稱或經營範圍,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四條 租金、租賃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商業物業的建築面積為 ㎡ ,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 具體情況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個月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1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如乙方無違約且辦理完相關退房手續後,在租賃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租金繳付:乙方應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數按期繳付租金繳付方式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5、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繳交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稅費及繳交工商行政管理費。

  第五條 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的物業服務, 物業公司主要對商業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水電費、排汙費、停車費、 等其他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的分攤費用。

  2、物業服務費以建築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承租該商鋪每月應繳的物業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日後物業公司將視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物業服務費及其交付時間、方式依物業公司的規定。

  第六條 商鋪的使用及維修

  1、甲方負責商鋪公共裝置的維修及保養。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承租商鋪、公共裝置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如乙方拒絕維修,甲方可代為之,由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或物業公司造成的損害。

  3、乙方承租後自行裝修部分、增加或增設的設施,由乙方自己承擔維修責任。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小區內商鋪的所有權,甲方將本商鋪出租給乙方所轉讓的僅僅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將商鋪出租後仍享有作為業主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物業公司進行物業服務,物業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約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公共設施和裝置。

  4、甲方或物業公司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佈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規章。

  5、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並有權於其認為合適的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商鋪的告示。

  6、甲方或物業公司可以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在小區商鋪的公共區域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

  7、甲方通過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的供應。

  8、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其承租的商鋪, 除本合同規定的限制和商鋪統一管理規則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店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

  2、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承租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捨棄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 日內結清有關費用並辦理退鋪手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不得將所承租商鋪抵押。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使用該商鋪的相關經營行為應合法,如果該經營活動違反法律及公共利益,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進行或容許他人進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氣汙染、排汙管堵塞的行為而影響鄰近商鋪或住戶。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裝置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8、未經甲方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乙方的僱員或代理人不得在該商鋪外或小區內的任何地方招攬顧客或派發任何小冊子或宣傳材料。不得在該商鋪外任何部份張貼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種類之廣告。

  9、乙方承租後,自辦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管理公司無關。

  10、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稅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退還乙方的剩餘租金和租賃保證金不計息,並按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結清相關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商鋪及有關設施裝置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租金、租賃保證金、違約金。

  2、下列事項非甲方的過錯而致, 甲方無需對乙方承擔責任。

  1該店鋪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流,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店鋪內所設之固定裝置與裝置之損壞,從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由於防火、安全設定和其他裝置停止運作而造成對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3該店鋪由於電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4有關該店鋪及店鋪內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應自行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繳交租金、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日,應按所欠繳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工作日未能繳足租金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無論是否已獲正式通知催繳,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應遵守的條款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改正錯犯期限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店鋪,停止該店鋪水、電等的供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因乙方措施不當而致店鋪受到害蟲的侵害或暴風雨的破壞,或因乙方或乙方僱傭人員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鋪遭受任何損毀,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方面的義務所構成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僱員或獲准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為即以乙方本身之過失違約行為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該店鋪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內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並已結清租金或相關費用,甲方應在屆滿後 天內將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店鋪大門及所有的鑰匙交給甲方。乙方對於嵌入牆體、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裝修,應按照經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圖紙標準及結構原狀交付於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3、甲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裝修投資不予補償。

  4、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乙方應在 日內清場完畢並辦理退租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在相關獨立第三方監督物業管理公司或公證機關等將該房屋內所有非屬於甲方的財物清理出該房屋,由此產生的搬遷費、見證或公證費、保管費、公告通知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相關財物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對租賃房屋內屬於乙方的財產甲方有權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異地保管並通知乙方保管地點及領取期限。領取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仍未領取甲方代為保管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上述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按照自己認為適當的方式處置該遺棄財產。處置後所得款項用於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項及甲方代墊的搬遷費、公證費、保管費、評估費、通知費等費用。遺棄財產處置所得款項不足清償上述債務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

  5、無論因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騰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之前,乙方仍應負擔實際佔用期間的房租、物業管理費及合同載明的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作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費用的交付方式: 1、現金 2、支票 3、銀行轉賬 甲方開戶銀行: 賬號:

  6、免租期:起租日起個月為免租期,即自 日止。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繳交物業管理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通迅地址: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