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危害極大,為了防範自然災害的發生,企業應該制定預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第一章 術語解釋

  一、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乾旱災害,颱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二、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第二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指揮機構: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指 揮:

  成 員:

  搶險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消防組:

  組 長:

  成 員:

  疏導組:

  組 長:

  成 員:

  事故善後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

  施救組:

  組 長:

  成 員:

  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

  警戒組:

  組 長:

  成 員:

  合成車間

  組長:

  成員:

  尿素車間

  組長:

  成員:

  機修車間

  組長:

  成員:

  電儀車間

  組長:

  成員:

  第三章 應急救援工作各部門職責

  一、指揮領導小組:

  一指揮部:

  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二、指揮部人員分工:

  1、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指揮部成員:

  安環部部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保衛部部長:負責救援、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總排程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車排程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資訊。

  技術部部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衛生所所長: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辦公室主任: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供應部部長: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三、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職工都負有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公司自然災害事故的救援及處置,其任務分工如下:

  1、通訊聯絡隊:由保衛部、安環部、生產技術部、排程室、辦公室組成,每部出1人,共5人。

  負責人:辦公室部長,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絡通訊任務。

  2、治安隊:由保衛部負責組成,共10人。

  負責人:保衛部部長,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3、消防隊:駐廠消防隊10人。

  負責人:保衛部部長,擔負救援、洗消和搶救傷員任務。

  4、搶險搶修隊:由各動靜維修班、機修車間和電修車間組成,共40人,包括:鉚管工、電氣焊、電工、起重、鉗工等。

  負責人:機修車間主任,擔負搶險搶修指揮協調。

  5、醫療救護隊:由駐廠衛生所,共2人。

  負責人:辦公室、工會、衛生所所長,擔負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6、物資供應隊:供應部、車隊、辦公室組成,共10人。

  負責人:供應部部長,擔負傷員生活必需品和搶救物資的供應任務。

  7、運輸隊:由車隊組成,共5人。

  負責人:車隊隊長,擔負物資的運輸任務。

  第四章 應急準備

  一、宣傳自然災害知識,自然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員工的防災減災意識。

  二、每年至少組織1次自然災害知識的培訓。

  三、每年組織1次自然災害演習,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第五章 災情資訊管理

  一、災情資訊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採取的救災措施和需求。

  二、災情資訊報告時間 :各級部門對於本部門在突發的自然災害中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災情,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

  第六章 應急響應

  災害發生後,各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應急預案,做好員工和財產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員工生命和財產損失。

  第七章 恢復重建

  災後,領導小組組織核查災情,開展災情評估,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

  第八章 對外溝通與協作

  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積極開展自然災害救助交流,借鑑其他單位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公司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

  第九章 獎勵與責任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門聯合表彰;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安環部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安環部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進行評估,並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後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