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運營創新論文

  企業年金,不僅是企業人力資本管理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施養老保障多支柱體系的重大制度安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我國企業年金投資運營管理探討

  [提要] 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國家養老保障承擔的壓力日趨增大,政府和社會高度關注企業年金的發展。因為企業年金的規模持續增大,對企業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也隨之提高。企業年金作為我國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在投資運營方面有其特殊性。本文對企業年金投資運營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同時結合我國實際對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管理提出相應措施和政策建議。

  關鍵詞:企業年金;投資運營;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3年9月29日

  企業年金一直是國內外學界研究的熱點,其中的許多問題諸如企業年金應如何實現保值增值、投資方向與主要工具的選擇等仍處於爭論之中。近年來,關於我國企業年金投資運營,許多學者和專家對企業進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很多有實際意義的實施方案,形成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引起了我們越來越廣泛的關注。

  一、我國企業年金投資運營概述

  企業年金是指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外,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而建立的,旨在使職工在退休之後的一定時期內能按年度獲得一定數額養老金的退休收入保障制度,是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一種補充保險。企業年金作為一種補充性養老金制度,為企業為員工提供了補充保險以及福利計劃內容,是一種新的保障形式。與基本養老保險相比,企業年金具有長期性、積累性、補充性、自願性等特點。

  企業年金投資是企業年金計劃所集合的養老儲備資金流,按照基金化的要求所進行的金融資產化活動。企業年金投資的目標是在保證年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基礎上,追求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企業年金投資應該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多元化等原則。安全性是企業年金投資運營管理所遵循的首要原則。

  截至2011年底,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已經有4.5萬家,參加年金計劃人數達到1,577萬人,積累基金是3,570億元。世界銀行預測2030年時,我國企業年金的規模要增至1.8萬億美元,大約合計15萬億元人民幣,將成為世界第三大企業年金市場。我國企業年金的投資運營也將面臨嚴峻的考驗。

  二、我國企業年金投資運營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年金投資運營法律、制度不健全。關於企業年金投資運營的法律法規比較分散、統一性不夠,制約了我國企業年金投資的發展:

  首先,企業年金投資風險補償機制不完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了風險準備金,是真正意義上的由受託的投資管理機構提供的風險補償。但是,借鑑國際經驗,除了風險準備金以外,還可以考慮建立相應的盈餘準備金,按企業年金投資淨收益一定比例提取。

  其次,財政缺乏對企業年金統一、明確的政策優惠。在我國,僅區域性地區推行了地方性的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全國範圍內還未形成一個體系性強、操作性強的統一的稅收政策體系。對企業及個人沒有明確稅收優惠模式,個人缺乏參加企業年金的熱情,導致員工更多的希望及時領取眼前的現金收入,而不是將來的養老保障。

  ***二***投資工具少,投資渠道窄,投資收益率偏低。我國現有的企業年金投資工具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確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有追求更高收益的強烈要求,但是在我國這樣一個缺少有效避免風險工具的資本市場中,適合企業年金投資的工具相當少,而且投資風險大。這是造成我國企業年金積累不足、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投資工具特別是可供避險的金融衍生工具的缺乏,使我國企業年金投資面臨的風險大、投資效率低下。

  ***三***企業年金投資監管缺乏。企業年金市場是一個多行業提供服務的市場,牽涉到財政、稅務、社會保障,以及專業監管部門等多個監管主體,不同監管部門間責任不清晰、分工不夠合理,統一協調的監管體系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在我國,金融監管水平不高,監管部門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行政干預,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管體系,導致對年金投資的監管不到位。

  ***四***投資管理機構質量及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一般委託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參與企業年金投資管理。這些投資管理機構的質量相差很大,參差不齊,不利於提高投資管理的效率。同時,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及風險偏好對企業年金的投資風格有直接影響,從而影響年金投資的資產配置。這些機構裡,專業優秀投資人員比較欠缺,這也成為企業年金投資運營中的一大問題。

  三、對我國企業年金投資運營若干建議

  ***一***完善企業年金制度的法律體系。建立規範的企業年金制度,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形成各個企業年金當事人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機制,是保證企業年金健康、快速發展的基本前提。要充分發揮企業年金第二支柱的作用,就離不開法律環境的支撐,只有擁有健全的法律法規,各方利益才能得到保證,權責才會更加明晰。政府主管部門應區分物件,建立健全的投資運營法律體系,包括針對不同物件的稅收優惠機制、繼續調整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作準則、充分協調各方對企業年金的監管範疇等。企業年金的投資收益一旦免稅,就可以進行連續投資,從而實現複利增長。

  ***二***綜合運用多種投資工具,拓寬企業年金投資渠道,設立最低收益。首先,多樣化投資方式有利於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應該堅持積極探索新的、更好的投資工具,實施多樣化的分散投資。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指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陸續推出,應允許企業年金參與少量的以套期保值、對衝風險為目的的衍生工具交易,進而降低投資風險。其次,如果適當放開企業年金投資的地域限制,企業年金就可以在世界範圍內實現投資組合。我國企業年金也應該適當進行海外投資,這一做法有助於克服和緩解人民幣匯率升值壓力。不但可以分享國外經濟增長產生的利潤,增加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而且可以降低本國經濟作為一個整體的系統性風險,使年金投資在多樣化方面得到更大的益處。再次,可以將最低收益設為高於銀行存款收益50%,然後根據我國金融資本市場的發展情況,進行浮動;對於投資收益高出最低收益率一定水平的給予獎勵,鼓勵投資管理人採取投資收益率高又安全的投資組合。也可以以證券市場的平均收益率為參照物,來確定投資風險補償的標準。

  ***三***加強企業年金投資的監管。加強行業監管,降低投資風險,實現企業內部的自我管理約束,維護整個行業的利益。從發達國家或地區的經驗來看,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社會中介的介入是實現公平、公開、公正的資本市場環境的重要因素,規範、正規的社會監督可以有效降低我國企業年金市場化運作風險。我國資本市場不完善,投機性過強,資本市場波動大,導致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處處充滿投資潛在威脅,也決定了我國目前只能採用定量監管模式。針對不同監管主體,不同監管部門要明確責任、合理分工,建立統一協調的監管體系。

  ***四***大力培養專業的投資管理機構。企業年金管理機構必須具備專業的投資管理資格。為此,需加快對專業機構的培養,提高基金投資機構的水平。同時,也應加強對專業投資人才的培養及人員培訓教育,儘量培養高素質的投資專業人才,以促進企業年金投資的發展。

  四、總結

  我國企業年金的發展較快,但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企業年金投資運營的相關法律和制度不健全,投資渠道狹窄,投資收益率低,缺乏有效監管以及投資管理機構質量參差不齊,缺乏專業投資人員等問題。針對這樣的問題,必須從法律制度建設、資本市場發展、投資監管以及投資管理機構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努力,以促進企業年金的健康快速發展。

  雖然我國企業年金起步較晚,但企業年金改革已經引起了高度關注,我國研究者也本著科學嚴謹的態度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科學發展觀的引領下,我國企業年金規模將逐步擴大,投資環境必將不斷改善,投資收益率必將穩步提升,中國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也必將逐步得以完善與健全。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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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範文二:淺談加強企業年金運營管理措施

  【摘要】本文介紹了企業年金的含義,對企業年金制度成效分析,提出加強企業年金運營管理措施,規範企業年金運作機制。

  【關鍵詞】企業年金;稅收;薪酬分配;運營管理

  引言

  企業年金,即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它是指以自願為原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以國家的政策為指導,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作為我國多層次養老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獨特性主要體現在企業行為、非贏利性、政府鼓勵三個方面。

  一、企業年金制度成效分析

  第一,優化了企業薪酬分配體系。企業年金的分配具有以下特性:一是遞延支付性。分配到個人的薪酬福利只有具備一定條件***如若干年後***時,才能領取和享受。二是可中止性。分配到個人名下的薪酬福利只是預期收入,一旦職工擅自離開或中途被解聘,企業可中止兌付這部分待遇,以減少企業因職工流動造成的損失。三是保值增值性。與同樣數額的當期貨幣收入相比,企業年金還具有專家理財和長期投資的優勢,職工在企業工作時間越長,積累企業年金資金越多,未來企業年金總量越高。因此,企業年金也被稱為金手銬,在保持相對穩定勞動關係,增強職工責任感、歸屬感和忠誠度,增強企業在人才市場的吸引力和競爭力等方面具有工資、獎金等當期激勵形式不可替代的制度優勢。這也是大多數企業積極推動企業年金制度實施的主要原因之一。通過企業年金制度,企業能夠不斷優化薪酬結構,促使職工更加關注企業的生存和長遠發展,在加強薪酬激勵力度的同時,增強了薪酬分配的約束機制。

  第二,促進了職工不斷提高工作績效。企業年金是企業和職工在自願基礎上建立的一種新型薪酬分配形式,根據國家有關政策,企業年金水平與職工工作績效及其收入水平緊密相關,職工工作崗位不同、業績貢獻不同、工資收入不同、參加年金計劃的時間不同等,都會影響企業年金水平。企業年金水平是企業內部各類職工收入水平的直接反映,多勞才能多得,多得才能使企業年金增加積累。因此,企業年金能有效調動職工積極性,鼓勵職工追求更高的工作績效。

  第三,增強了企業的凝聚力。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主要立足於“廣覆蓋、保基本”,由於我國“未富先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支付壓力不斷加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與在職時的待遇相比落差較大,且養老金水平總體偏低,實施企業年金制度,可以增加職工養老金來源,使職工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分享企業發展成果;年金與職工企業工齡相關,實施年金計劃,增強了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不過我們也應看到,雖然企業年金制度的實施取得了明顯效果,但根據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的研究,2011年,我國企業年金資產佔我國GDP比重僅為0.76%,而全球企業年金29萬億美元,佔到全球GDP約38%。因此,我國企業年金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

  二、進一步加強企業年金運營管理措施

  為應對日益逼近的人口老齡化挑戰,化解未來的財政負擔,有關部門必須大力加快企業年金髮展,完善三大支柱支撐的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特別在當前,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發育不完全時,更要積極推動企業年金制度發展,鼓勵做大企業年金基金規模,通過國家和企業責任分擔,減輕未來養老保險資金壓力,豐富未來養老保險服務措施和福利設施,改變養老保障主要依靠基本養老保險的局面。

  第一,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作用,促進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由於在企業年金制度建立之前,有些企業根據經濟效益和國家有關政策,對已離退休人員實行了企業補貼制度,企業年金與企業補貼是替代關係,性質一樣,都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後退休的人員,按規定領取企業年金後,不能在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之外再領取其他津貼補貼。對於企業年金制度實施初期即將退休的人員***簡稱“中人”***,由於其企業年金繳費年限短,個人賬戶積累額少,據此領取的企業年金與實行企業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員享受的企業補貼相比水平較低,這樣不僅影響“中人”的利益,也不利於企業年金制度的平穩操作。為解決這一問題,有些企業對“中人”採取發放過渡性年金的方式,但“中人”的過渡性年金也需要從企業繳費中列支,即各企業要在工資總額5%限制內完成“中人”補償計劃,這就造成過渡性年金的資金來源不足。

  第二,強化激勵約束機制,促進企業人才戰略實施。根據國家規定,企業繳費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5%提取,目前,隨著勞動用工制度的不斷改革,納入企業年金覆蓋範圍的人數越來越多,在繳費提取比例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年金繳費額越來越低,這就造成企業分配給突出貢獻人才的激勵性年金水平較低,難以發揮激勵骨幹、留人栓心的作用。

  因此,建議適當提高或取消企業年金個人分配的比例和限制,向有功人員傾斜,適當提高他們的繳費比例,取消繳費限制。有人擔心取消繳費限制後,企業年金有可能成為少數人的特殊福利,擴大企業年金分配差距,將不利於體現補充養老保險的普惠制原則。其實,現代企業制度規定,企業要以市場價位為導向調整內部分配關係、完善內部分配製度,涉及職工利益調整的重大制度須履行民主程式、經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這已經從制度層面加強了對企業分配管理風險的控制。

  第三,完善稅收優惠模式,進一步調動企業和職工參加年金計劃的積極性。當前規定,企業年金繳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企業年金企業繳費由企業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繳費從職工稅前工資中支付。要完善稅收優惠模式,應從兩方面入手:

  一是關於企業繳費。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以及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設想,我國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的目標替代率為50%到60%,國家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的目標替代率為20%到30%,再加上個人儲蓄及商業保險可以達到10%左右的替代率,這樣退休以後三部分合計的替代率可以達到80%左右,基本上能保證職工退休後與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大體持平。為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大量測算的基礎上,提出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再加上投資運營收益,以確保企業年金目標替代率20%能夠實現。

  建議:對企業年金企業繳費的免稅額進行調整,將從成本***費用***列支的比例由目前工資總額的5%提高到8.33%,與《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規定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相匹配,以確保企業年金目標替代率20%能夠實現,切實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二是關於個人繳費。根據企業年金計劃規定,職工個人在當期是無法得到企業繳費劃入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和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的,只有在職工達到企業年金領取條件時才能一次或分期取得。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年金在繳費階段徵稅,這樣做一方面會相對減少了職工個人的當期收入。

  另一方面,職工若因個人原因離開企業,原已經計入個人賬戶的企業繳費不能歸屬個人的部分,其已扣繳的個人所得稅雖然制度規定可以退還,但手續繁鎖,也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壓力和包袱。

  建議:借鑑世界上比較通行的做法,在《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中明確規定,在繳費、投資運營階段免稅,領取階段徵稅。將稅收政策的關注點從成本控制轉向真正服務於養老保障體系建設,通過稅收手段鼓勵和規範企業年金健康發展,充分調動更多企業和職工參加企業年金計劃的積極性。

  三、結語

  在我國,國有企業的發展對我國的影響有重大意義。要對國有企業進行嚴格的年金控制,保障企業年金的安全,國有企業非常重視年金的發展,借鑑和各行各業的較好經驗,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經驗方法,達到企業和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國有企業的年金數額較大,在安全保障方面需要嚴格的監控力度,在管理方面需要選用負責人的工作人員,對其上崗知識再教育,將企業的責任感與榮譽感,貫穿整個管理工作當中。在符合投資標準的情況下,構建合格的監管體制。把年金管理體制做到最全面,最安全可靠。對國有企業的年金的運營管理起到嚴格的監控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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