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建築施工管理職責分配的現狀
摘 要: 隨著我國不斷深化建築施工現場管理,保證建築工程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就是細化施工管理工作,明確建築施工管理職責。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築施工管理的基本規律,並對當前建築施工管理職責分配的問題進行了重點探討,研究了建築施工管理職責分配的現狀。
關鍵詞:建築施工 管理職責分配
眾多國內外學者都研究了建築施工安全質量事故的原因,其中一大部分原因是管理系統方面,主要有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的有效性、管理的程式以及員工訓練等,造成了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都是管理失效的原因。因此,建築施工安全質量事故的有效地防止與控制,其關鍵在於加強管理。而在建築施工中往往存在著多個責任主體,包括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等等。目前很多人認為安全質量事故大多是由施工單位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有很多責任主體,因此,明確建築施工管理職責分配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築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建築設計方面存在的問題
建築設計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建築設計包括了一個建築物或建築群從立項到竣工所有進行的設計工作,這個過程需要所有設計人員的合作。而建築設計從狹義上來說,指的是合理安排建築物內部各種使用空間以及使用功能,建築物與各種外部條件以及周圍環境的協調配合,設計好各個細部的構造方式,如何得到藝術的內部和外表的效果,以及綜合協調好建築與各種裝置以及建築與結構等等相關技術,以及在實現上述各種要求的前提上,如何保證使用的材料、勞動力、投資以及時間是最少的,並最終建設成適用、經濟、堅固、美觀的建築物。
建築設計涉及的內容有很多,因此建築設計也存在著很多管理方面的問題。比如說在安全方面,如何同時實現結構設計、防火、抗震以及加固等功能。設計與各個技術工種之間往往存在著很多矛盾,進而也會存在著很多管理上的疏漏,因此如何解決這些矛盾是建築設計面臨的主要問題。這麼矛盾包括可能與需要之間的矛盾;設計本身與投資者、使用者、城市規劃以及施工製作之間,以及由於建築物考慮角度不同而使得它們彼此之間產生的矛盾;建築物外部與內部之間、建築物群體與單體之間存在的矛盾,以及在技術要求上各技術工種之間存在的矛盾;建築的幾個基本要素之間,包括了適用、堅固、經濟、美觀等等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有時候是可以通過管理來解決,但很多時候是不可解決的矛盾,管理者在進行決策的時候往往會猶豫不決,甚至做出錯誤的決定,造成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
***2***施工安全與質量方面
政府及社會各界自汶川地震發生之後越來越重視施工安全與施工質量,建築施工出現質量安全等問題,不僅給國家和企業本身帶來巨大的損失,還讓民眾對中國建築失去一定的信心。然而,在施工安全與施工質量方面,各責任單位在管理方面還存在著很多的問題,比如說,一些建設單位不遵守建築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甚至是不按施工企業的資質要求來承接業務,使得建築市場混入了很多不合格的施工企業。還有的施工專案對應招投標的專案不實行招、投標,使得建築市場一派混亂,並且出現了惡性競爭,甚至還有一些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為了收取管理費,允許沒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掛靠其名下,以他的名義承攬工程,但事實上這些施工單位沒有技術和資質,其管理水平也很低,是有名無實、虛有其表的偽施工企業。這些管理問題都是導致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3***建築材料質量問題
建築材料的質量是整個工程質量控制的決定性要素,直接影響到工程結構的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同時也直接影響投資建材者的經濟回報。因此選擇併合理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是施工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目前,材料質量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即鋼材、水泥和機械裝置。***1***鋼材引起的工程質量事故, 一方面是鋼材本身材質的問題, 另一方面是沒有嚴把質量檢驗關。***2***水泥是混凝土和砂漿的膠凝材料, 但目前使用的水泥質量較差, 主要表現在安定性不良、強度不符合規定以及成品、半成品、構配件問題。***3***機械裝置包括設計設施、施工機具、檢測裝置等, 這些裝置是現代化工程建設和質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設施。這些設施的完善可有效降低勞動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 如果不能及時更新和檢修裝置,定期校核計量用具、機械裝置故障, 也很可能引起工程質量問題。
二、建築施工管理職責的分配現狀
***1***建設單位的管理職責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已經明確規定了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建設單位不僅會由於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而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甚至還會承擔法律上的責任。因此,對於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的安全責任,建設單位以及管理人員必須要實施。首先在招標的過程中,建設單位選擇的進行建築施工的承包商必須要具有相應的資質。其次,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安排專門的管理人員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再次,為了保障建築的安全質量,建設單位還要積極地提供保障措施,對勘察、施工、設計、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的要求必須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標準規定。
***2***施工單位的管理職責
專案的直接實施單位就是施工單位,為了保證安全地進行建築施工,對於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單位要時刻做好。施工單位首先要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最好是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來保證現場安全。專案經理要大力支援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還要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其具備高度的安全質量意識。
***3***監理單位的管理職責
監理單位對於建築施工的質量安全也有著重要作用,能夠有效監督施工的質量安全生產。監理人員首先要認清自己的工作職責,尤其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巡視,若能發現建築施工過程出現的質量安全隱患,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或者是及時上報給建設單位,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有權利要求建設單位讓施工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如果施工單位堅決不執行整改,監理單位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強制性措施強令要求施工單位消除隱患。
***4***設計單位的管理職責
設計單位在建築的施工過程中也承擔一定的責任,並不是提供了施工圖就不再承擔任何責任的。在進行設計的過程中,必須要考慮防護的需要以及施工安全操作,還應在設計檔案中註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並提出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註冊建築師及其所在的設計單位要對其設計負責。
結語
由多年以來發生的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來看,事故發生的責任不僅僅是施工單位方面的責任。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以及設計單位等等各參建方都對建築工程的質量安全承擔著一定的責任,本文的切入點是各方責任主體在建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管理職責問題,並對目前我國的安全管理職責分配現狀進行了分析。要合理解決存在的問題,就必須合理分配建築施工過程中各建築主體的管理職責,本文就此提出了一些建議和思路。通過加強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力度以及明確各方安全責任,在進行建築專案施工的過程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要有效預防和控制,有利於提高建築施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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