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形成的一般規律
民族指的是一群人覺得他們自己是一個被歷史、文化、和共同祖先所連結起來的共同體,那麼是什麼呢?小編在此整理了,希望大家在閱讀過程中有所收穫!
介紹
①指構成一個民族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心理素質這4個基本特徵。每一個基本特徵都具有特定的內容,他們之間是相互聯絡、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由於歷史的、現實的和民族自身形成發展中的原因,各種特徵具體在每個民族中的表現程度是不同的。
②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藝術、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心理素質等方面的特點。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並隨著社會的發展,自然環境和生活條件的改變而不斷變化。
針對民族雜居、散居而言的,指同一民族比較集中居住的區域,可以理解為民族共同地域,是構成民族的基本特徵之一。歷史上任何一個民族都有自己賴以生存、繁衍和發展的生態環境——聚居區,並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民族間交往範圍的不斷擴大,在一個民族聚居區裡還雜居、散居或聚居著其他民族,從而形成我國以漢族為主體的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分佈特點。現在的民族自治地方就是在民族聚居區的基礎上建立的。
民族文化
各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出來的帶有該民族特點、反映該民族歷史和社會生活的文化,包括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通常是指精神文化方面,主要包括語言、文學、科學、藝術、哲學、宗教、風俗、節日等。當民族共同體在人類歷史上形成並區別於其它各種人們共同體的型別以來,文化總是表現為各不相同的乃至千差萬別的民族文化。
任何文化與文化創造都是以民族與民族社會為根基的,沒有民族社會生活的沃土,文化便無由生根。文化使民族與民族社會得以形成,為它提供最廣泛的物質和精神以及其它方面的基礎,並以其整體的內部結構和完整的外部面貌執行民族區分功能。在民族文化的內部結構中,存在著多種多樣的背景,階段、階層、等級、各種利益集團以及語言、宗教等等,都可能導致文化的存在與發展,但只要一個民族或民族社會仍然存在,它就總會具有某種共同的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