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對經濟的干預

  編者按:國家干預主義,主要是指反對自由放任,主張擴大政府機能,限制私人經濟,由國家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干預和控制,並直接從事大量經濟活動的那樣一種經濟思想和政策。

  

  國家干預的思想由來已久,自國家誕生之日,國家就被賦予了管理經濟的職能。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和干預一開始並沒有受到質疑。在經濟學還沒有脫離哲學成為獨立學科的時代,先哲們貢獻了許多旨在富國強民的經濟政策,這些政策體現了國家干預經濟的思想,但這些思想還沒有系統化,因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國家干預主義。在西方,國家干預主義最早的萌芽是重商主義。重商主義誕生於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體現了資本原始積累的經濟要求。它源於歐洲各國的政治家、商人、牧師和哲學家各自對商業實踐的觀察與思考,大多是一些基於經驗主義的政策主張。儘管這些政策主張建立在重商主義理論體系的基礎上,但是,這些理論體系幼稚且漏洞百出,因而我們說重商主義是國家干預主義的萌芽,或者說是一種原始的國家干預主義。重商主義者認為財富就是金銀,一國應該從增加金銀入手增加國民財富,因此,他們主張國家對經濟實行全面的干預,...

  羅斯福新政時期,美國政府成立了“金融復興公司”,不僅給負債累累的銀行貸款,而且注資購買了6千家銀行的股份,高達13億美元***略相當於現在的2000億***。等經濟好轉後,政府又將股份陸續出賣給私人投資者。1952年,杜魯門政府接管了88家鋼鐵廠,理由是這些廠資方的頑固態度有可能觸發大規模的罷工,從而影響對朝鮮戰爭的供應。但因最高法院判令此舉違憲而夭折。1984年,伊利諾依大陸銀行因石油貸款壞賬瀕於破產,因為這家銀行太大,里根政府擔心其破產會引發金融市場的混亂,於是注資10億美元,收購了該銀行80%的股票。後來這家銀行併入了美洲銀行。美國政府的干預旨在“救市”,危機過後就會恢復私有。政府的角色是“沉默的夥伴”,有條件時就儘早抽身。美國政府的出資要經過國會反覆論證,並受最高法院依據憲法的監控,很難有暗箱操作。

  國家干預主義,主要是指反對自由放任,主張擴大政府機能,限制私人經濟,由國家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干預和控制,並直接從事大量經濟活動的那樣一種經濟思想和政策。國家干預主義最初集中表現為歐洲封建社會晚期的重商主義,在當代則集中表現為凱恩斯主義。

  1929-1933年,整個西方世界陷入一場有史以來最猛烈、最嚴重、範圍最廣、持續時間最長的經濟危機。面對這場大危機,西方經濟學界要求政府調節經濟的呼聲開始升高,國家干預主義思潮逐漸增強。1933年3月,羅斯福就職,並宣佈實行“新政”,從多方面推行國家對經濟的干預。

  早在1926年就發表了《自由放任主義的終結》的美國經濟學家凱恩斯,在“羅斯福新政”背景下,於1936年發表了《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一書,系統提出了國家干預經濟的理論和政策,並立即在西方世界產生了巨大影響,《通論》的出現被稱為“凱恩斯革命”。凱恩斯否定了傳統的國家不干預政策,力主擴大政府機能,通過政府幹預來彌補有效需求的不足,實現充分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