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軍閥對經濟的破壞
編者按:軍閥混戰對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破壞與威脅。1917年,皖系督軍傅良佐進入湖南後,竟令軍隊“得侵入家宅”,大肆燒殺掠奪。
軍閥是舊時擁有軍隊、割據一方、以保有並擴張自己的權位,忽視國家的法律秩序,自成派系的軍人或軍人集團。有著名的漢末群雄、北洋軍閥、直係軍閥、皖系軍閥等。在中國歷史上,也出現過諸侯、太守、刺史、節度使等等的地方政權,因日久滋養軍事勢力且因政治、政策、種族或環境等因素考量而有所背棄中央政府,相當於近代所說的軍閥。
近代中國軍閥橫行,對中國社會造成了巨大破壞,使得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受到了嚴重影響。軍閥對經濟破壞尤其嚴重,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拼命擴軍,軍費開支急劇上升。軍隊是軍閥的支柱和命脈,為了鞏固統治,各軍閥集團瘋狂擴軍備戰,花費了鉅額金錢。1912年,各省軍費開支達1.13億元;1915年各省軍費開支計1.41億元;1916年北京政府的軍費開支約為1.53億元,而到了1918年增至2.03億元,1923年達3.76億元,佔政府總支出的64%,1927年間高達7億元,這還並不包括地方軍閥的軍費開支在內。國庫無力支付龐大的軍費,軍閥們就靠發行內債、舉借外債以籌措資金。1912年,北京政府發行內債約624萬元,1919年飆升至2835萬元。另外,北京政府還發行了國庫證券586萬餘元。軍閥們還依靠增加稅收,開闢財源。據統計,1912~1919年間,北京政府徵收的田賦增加7倍,鹽稅增加3倍,印花稅增加6倍。1926年,河南省田賦預徵到1929年;陝西省田賦預徵至1931年;而四川省新都的田賦竟預徵至1941年。
為了斂財,軍閥們還借天災兵禍肆意盤剝民眾,掠奪土地,使大量土地集中在少數軍閥、官吏手中。如黑龍江省督軍吳俊升,攫取的土地幾遍全省;張敬堯和倪嗣沖在安徽的霍邱、阜陽各自佔地7~8萬畝以上;湖北的王佔元、潘復則以2元/畝的價格收購土地;1917年天津地區大水以後,民間田產地契丟失者較多,曹瑛竟派人釘樁佔地,將大片土地據為己有。
軍閥混戰對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破壞與威脅。1917年,皖系督軍傅良佐進入湖南後,竟令軍隊“得侵入家宅”,大肆燒殺掠奪。1918年,張敬堯在湖南平江縣宣佈“三日不封刀”。醴陵市在混戰中遭受兵災波及的有4.79萬戶,死傷達2.44萬餘人。張宗昌主魯三年,設立各色捐稅達51種,盤剝財產約3.5億元,以至於有這樣的民謠“張督辦坐濟南,也要銀子也要錢,雞納稅來狗納捐,誰要不服就把眼剜。”據統計,1924~1928年間,僅河北、山東兩省因兵匪禍亂,壯丁減少180餘萬人,嚴重饑饉者在50萬人以上,財產損失2億元以上,牲畜損失20餘萬頭。
軍閥殘暴的統治,無異於驅民就死,大大激化了社會矛盾。搶米、暴動、罷工、抗捐、抗稅、抗清丈、罷市、罷課等風潮不斷。1924~1927年的國民革命運動,就是在這種社會大背景下興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