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財務是怎樣的

  經營者財務是指經營者為了實現所有者下達的財務目標、貫徹所有者制定的公司政策、執行所有者做出的決策,而科學、合理地使用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有效地利用負債,減少財務風險,提高企業資產運營效率。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經營者財務的主要內容

  經營者財務的主要內容包括:制定具體財務戰略;審批預算方案;對預算的實施進行合理地組織和有效地控制;出任或解聘財務經理等。財務經理的職責主要是日常財務管理,比經營者財務更具體、更具有操作性。財務經理財務的主要內容包括:處理與銀行的關係,現金管理,籌資管理,信用管理,利潤分配的實施,進行財務預測、財務計劃和財務分析工作等。

  所有者與經營者財務的關係

  所有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儘管在財務主體、財務目標等方面有所區別,但它們畢竟都是財務的組成部分,自然又都有財務的一些共性。

  1.它們都是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資本的投放與收益獲取活動。財務的本質是社會再生產中資本的投放與收益獲取活動,這一點在所有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上都有體現。就所有者財務來講,它的物件是投出資本,所有者要求資本增值,就要講究資本投放的規模、時間、方向和方式,要選擇合適的人選進行資本的代理經營,要監督、激勵經營者,只有這樣才能使投放的資本安全完整,才能獲取預期的收益。經營者在接受委託後, 以整個法人資本為運作物件,在所有者財務的監督下將法人資本在內部各部門、車間、產品上合理配置,閒置的資本也可以投向其他企業,選擇增值潛力大、風險小的證券作投資,也可選擇直接投資方式,無論如何,經營者財務都是將整個法人資本進行合理的投放,以獲取最大的收益。所以,無論是所有者還是經營者都想以較少的資本投放獲取較多的收益,都是以資本的增值為目標。

  2.所有者財務目標的實現以經營者財務為前提。兩權分離條件下,所有者不再對投出的資本直接管理,所有者財務目標的實現最終取決於受資企業經營者對法人資本的直接管理,即使所有者對重大財務事項進行了決議,但真正的執行權掌握在經營者手中,決策的執行與否,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所有者投入資本能否增值以及增值的幅度。因而,所有者的資本收益是以經營者法人資本的收益為前提的,正因為如此,現代企業制度下要求構建的公司治理結構要確保公司經營者享有《公司法》賦予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自主權,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公司董事會都不能隨意干預,也正是由於賦予經營者充分的經營自主權,使得所有者更有必要對經營者採取有效的監督措施來保證對公司的最終控制權。可見,經營者運作法人資本的成功與否是所有者與經營者共同進步、共同發展的前提,經營者應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充分而有效地利用經營自主權將企業法人資本這塊蛋糕做大做好,而不是絞盡腦汁去想著如何瓜分,只有企業成功了,所有者與經營者雙方才是真正最大的收益者。

  所有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的矛盾協調

  1.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體現在為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矛盾:所有者更關心公司的長期發展能力,注重企業未來的潛力;而經營者的任期是有限的,他們往往關心任期內企業的效益以及這種效益轉化為個人利益的可能。設計激勵機制就是要通過經營者報酬的方案的制定,儘可能地使經營者個人利益與所有者利益達成一致。決定報酬的一般原則是使它們的收入與企業的經營業績相適應,這樣才有利於解決它們之間的矛盾,經理人的報酬可以有多種形式:如工資、獎金、股票、股票期權等,這些報酬形式對經理人的激勵作用是不同的。在以激勵方式充分調動經營者積極性的同時,還應通過有效的約束機制來保證這種積極性的發揮能最大限度的增大所有者利益,這兩者是缺一不可的。

  約束機制主要是指對經營者行為的監督。從經營者的角度看,它們面臨的監督一方面來自於所有者的直接財務約束,另一方面來自於包括產品市場、資本市場和經理市場三重市場競爭機制的約束。由於產品市場、資本市場和經理人市場的充分競爭可有效地約束經營者侵蝕所有者利益的行為,而這三重市場又是企業存在與發展的重要外部環境,因此,在為強化所有者財務約束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同時,也需要加快市場制度的建設,提高市場機制和市場體系的完善程度,只有這兩方面同時完善與提高,才能真正達到對經營者的約束目的。

  2.建立資訊交流機制。對於建立資訊交流機制有如下兩方面的原因:其一,出於所有者監督職能的需要。在麗權分離的企業制度下,所有者可能經常性地處於遠離經營者所經營企業的狀態,而掌握了相對較少的資訊;相反,處於生產經營第一線的經營者卻掌握公司的大量資訊,這種資訊的不對稱性可能會導致經理人利用資訊優勢在損害所有者利益時不被發現,即使所有者通過核實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獲得經理人有此行為的訊息,而此時的訊息已是事後資訊,它不可能解決事前和事中的訊息不對稱性, 因此客觀上要求建立資訊交流制度以行使所有者的監督職能:其二,是出於所有者決策職能的需要,不論所有者掌握的資訊多少,出於自身財務目標的追求,他十分關心企業目前的經營狀況以及企業的發展前景。為此,他需要經常性地做出決策。任何一個所有者都希望所做的決策是正確的,而決策的正確性取決於佔有充分而可靠的資訊。因此,決策的制定也要求建立資訊交流機制。

  3.建立協商機制。所有者與經營者財務目標的不同除了源於前面所述的資訊不對稱性、利益非一致性和環境的不確定性以外,還可能源於兩者各自不同的經營思想,即對同一問題的不同看法和意見。這使得經營者可能不會完全按照所有者的意見去做,這是由於所有者與經營者不同的經營理念造成的,並不存在經營者為自身效用的實現而刻意損害所有者的利益,既然與“三性”引起的矛盾不同, 自然解決的方法也不同,最簡單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協商機制,通過彼此的溝通,討論和深入的研究最終得出令大家都滿意的結論。

  所有者與經營者的財務矛盾是現代企業制度兩權分離的必然結果,通過對激勵與約束機制、資訊交流機制和協商機制的建立,不僅協調了兩者之間的財務矛盾,從更深的角度看可以說是對兩權分離蘊含的精髓的體現,即在效率原則下,給予與經營者一定經營自主權的同時不放棄所有者的權力,使所有者與經營者的財務目標與利益最大限度的趨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