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櫃員違規案例

  近年來,商業銀行外部經營環境日趨複雜,企業資金需求和融資環境的矛盾不斷深化,各類社會主體廣泛參與民間融資,並通過多種渠道違規***銀行資金,社會整體信用水平下降。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於,歡迎大家前來觀看!

  篇1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車某以銀行銷售高息理財產品為名,先後吸攬9名儲戶存款847萬,然後指使銀行櫃員辦理與儲戶活期存摺關聯的銀行卡。

  其後,他自己使用銀行卡在該銀行一些網點支取現金據為己有或轉賬消費。2011年5月5日,銀行解聘車某的某分理處副主任職務,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此後,車某隱瞞離職事實,以相同方法共騙取7名儲戶共計107萬餘元。此外,車某還利用職務便利,將兩名儲戶的“一本通”內的250餘萬存款和利息取出,據為己有。上述犯罪所得除10萬餘元用於向儲戶支付高息或好處費外,其餘贓款被車某用於購買房產、寶馬和英菲尼迪汽車和其他揮霍。玩“熱血傳奇遊戲”,他花300餘萬元贓款購買遊戲虛擬裝備。

  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和***罪,決定對車某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200萬元。

  篇2

  2008年3月30日下午,像往常一樣,某銀行會澤縣支行員工李明坐在櫃檯裡辦理存款儲蓄業務。“再過20分鐘就可以下班了。”抬手看看錶,李明心裡嘀咕著。就在這時,冷清了很久的櫃檯前又來了一個客戶,需要辦理儲蓄業務。看著客戶遞過來的《存款憑證》,李明清點了一下遞進來的錢,怎麼比《存款憑證》上填的多出了一些,而且數目還不小。用行業術語說,這種情況叫“長款”,按規定應該當場退還給客戶。

  李明抬頭看存款客戶,那人好像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遞多了錢。一時間,一股邪念在李明的心中蠢蠢欲動,這可是一筆不少的錢啊,把它私截留下來神不知鬼不覺。就這樣,李明不動聲色的把客戶的長款私藏下來,裝進自己的腰包,覺得自己做的天衣無縫,一種不勞而獲的快感湧上了心頭。

  沒想到,第二天該客戶就發覺錢少了許多,直接來找李明,要求退還長款。開始李明怎麼都不承認自己私藏、截留了客戶的長款,因為他覺得客戶根本沒有什麼證據。於是該客戶打電話報了警,並向支行領導反映。後在公安機關及農行領導的協調下,李明才將長款還給了客戶。

  篇3

  一些債權人在工行上海分行門口聚集。這些人士聲稱,工行原普陀支行員工劉遙涉嫌***,欠下鉅額款項未能歸還。

  楊小姐,即為債權人之一。她先後於去年12月6日、7日借款170萬元、150萬元給溫州銀行上海分行職員徐某,將款項劃至其指定的賬戶上,並約定於當年12月11日還款,日息千分之1點5。徐某作為借款人開立借條給楊小姐,工行上海分行職員劉遙作為擔保人。

  12月11日,徐某並未按照事先約定還款給楊小姐。楊小姐電話問詢,徐某稱,客戶貸款尚未批下來,需要先開貸審會後才能放款。徐某稱,12月13日下午兩點後肯定會還款。

  12月13日下午兩點,楊小姐並未等來還款的資訊。在多次致電無人接聽後,徐某最終來電告知,其款項並非是客戶過橋貸款,而是給了劉遙用來還債。並約定次日見面協商。

  12月14日,楊小姐與徐某、劉遙在中山公園的一個咖啡館見面。劉遙承認,其資金無法按時返還,他將款項用來還債。“劉遙說他對外負債有近億,還不僅僅是我這320萬。”楊小姐對記者表示。

  與楊小姐具有相同遭遇的另外一個債權人稱她借給了徐某220萬元,而徐某實際上將款項給了劉遙。她的債權不是短期借款而是長期借款,利息月結。這位債權人在12月中旬無法獲得到期本息之後,與熟識的楊小姐交流,才知道朋友倆均成了受害人。

  實際上只有五位債權人蔘與,涉及金額為1280萬元。“我們之前都跟徐某和劉遙相熟,跟徐某認識的時間更長些。”楊小姐稱,徐某和劉遙此前也曾多次以過橋貸款的名義向他們籌資,“此前信用狀況都比較好,一直能及時還本付息,因而我們對其放款的金額也就逐步地放大。”

  據悉,徐某跳槽去溫州銀行上海分行前為工行上海分行職員。劉遙為徐某的同事。據媒體報道稱,2009年至2012年12月,徐某利用職務之便,以其銀行貸款客戶需要過橋資金為由,多次向多名受害人借取資金高達數千萬元。徐某將這些資金借給了劉遙,以助其歸還***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