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蛋白溶解綜合徵
[拼音]:yilai
[英文]:dependence
俗稱成癮。外來物質進入人體引起的一種心理生理過程。外來物質引入人體,引起特定的心理生理變化,使個體對它產生心理上的嗜好和(或)生理上的癮癖,非要經常應用不可,否則便無法解除心理上的渴望,或不能避免不舒適的軀體反應──戒斷症狀。日常生活中對煙、酒、茶、咖啡的嗜好,因醫療用藥不當而造成的對醫源性藥物的依賴,以及對鴉片類、大麻類、可卡因或致幻藥等毒品的癮癖,其原因都在機體對這些物質產生了依賴性。對這些物質的依賴是一種發生率高、涉及面廣的情況,長期應用致依賴物質會引起慢性中毒和行為改變,對個人健康、家庭生活和社會治安都帶來不良影響,甚至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值得重視。
概述
從藥理學角度考慮,依賴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心理依賴、生理依賴和耐受性。心理依賴又稱精神依賴,指致依賴物質給個體帶來的某種特殊的心理體驗,通常是一種心理上的快感,依賴者對此發生了嗜好,要靠經常應用該物質來不斷保持這種心理體驗,否則會覺得若有所失、焦躁不安、激動易怒,但不會像生理依賴時那樣出現真正的軀體反應。生理依賴又稱軀體依賴,指反覆應用某種物質後神經系統發生了某種生理生化變化,體內如果沒有一定分量的這種物質存在,便會出現一系列軀體反應,稱為戒斷症狀。為了避免痛苦的戒斷症狀,依賴者不得不經常應用這種物質,嚴重者可達到不擇手段、不顧一切的地步。反覆應用某種物質之後,其效力漸減,要逐漸加大劑量才能取得與前此類似的效應,這稱為對該物質的耐受性。耐受性分為低謝耐受性與細胞耐受性兩種,前者指反覆應用某種物質之後,機體對該物質的吸收、代謝或排出加快,使該物質在組織內的濃度降低,作用減弱,有效時間縮短,因此需要加大劑量;後者指的是因中樞神經細胞適應性改變所造成的耐受性增加。
所有的致依賴物質都是能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並引起情緒和行為改變的物質,故稱為精神活性物質。典型情況下,心理依賴、生理依賴和耐受性是相伴發生的,但也不盡然,例如可卡因、大麻、致幻藥主要引起心理依賴,一般情況下不引起生理依賴。有的醫用藥物在部分病人身上可以引起耐受性,但並不引起藥物依賴,治療精神疾病用的酚噻嗪類藥和三環抗抑鬱藥便是這方面的例子。依據心理依賴、生理依賴和耐受性的有無及程度,可將致依賴物質分成不同的型別(見表)。
發生機理
至今尚未完全弄清。有關這個領域的研究很多,也初步有所發現。1945年,希默爾斯巴赫以鴉片類物質為研究物件,提出有關依賴性和耐受性發生機理的假說。他推測致依賴物質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引起身體內穩態的擾亂,為了應付這種生理功能失調,神經細胞會發生代償性改變,此後,如果再有這種物質輸入,先得克服生理上的代償反應,然後才能顯示效應,這樣一來,勢必增加劑量,耐受性的發生機理就在於此。如果停用外來物質,體內的代償反應沒有了作用的物件,便失去抗衡,這樣就引起戒斷症狀。這假說雖然只是原則性的推測,並沒有指出體內變化的具體性質,但卻受到學術界的普遍贊同,很多有關的研究都是循著這條路線進行探索。較新的主要發現有以下一些:
(1)在動物腦內和人類腦脊液內提出了幾種內源性肽類物質──內啡肽和腦啡肽,均具類似嗎啡的效應,故稱內源性嗎啡樣物質或內源性嗎啡受體激動劑。此外,在腦內還發現了對嗎啡類藥物有特殊親和力的嗎啡受體,主要集中在腦邊緣系統、丘腦中間部位和腦幹中央灰質。使用嗎啡類物質之後,外源性嗎啡會阻斷神經突觸後嗎啡受體,如果受體長期被阻斷,便會引起與去神經性增敏性質類似的廢用性增敏,使受體能接納更多的嗎啡,這就是耐受性的機理。而被增敏之後,如果停用致依賴物質,便會出現反應性增強,引起戒斷症狀。
(2)嗎啡輸入體內後,能抑制神經細胞內部的腺苷酸環化酶的活動,使環磷酸腺苷(cAMP)的生成減少。cAMP在體內廣泛存在,具有許多生物學效應,可影響許多酶的活性和細胞內的生理生化過程,並參與多種神經遞質的神經衝動傳遞功能,對維持內穩態有重要作用。由於嗎啡的上述作用,為了要保持內穩態,腺苷酸環化酶的數量和活性都會代償性地增加,從而增加細胞內cAMP的合成。如果要保持嗎啡的抑制作用,就必須增加劑量,這也是耐受性的發生機理之一。如果不斷有嗎啡輸入,則可以對抗與制約細胞內酶活動的代償性增強,如果停用嗎啡,細胞內酶活動的增強可導致戒斷症狀的出現。
(3)乙醇可使中樞神經細胞突觸膜的磷脂結構發生改變,從而使突觸部位對乙醇的作用產生抵抗力,這也是耐受性的發生機理之一。開始時若停服乙醇,突觸膜磷脂結構的改變可迅速恢復。如果反覆飲用乙醇,則突觸膜磷脂結構的變化可相對固定下來,以後雖停用乙醇也不能迅速恢復常態,這樣就會引起戒斷症狀。
(4)研究發現,腦內神經遞質如乙醯膽鹼、5-羥色胺、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都與依賴性的發生有關。特別值得提出的是,心理依賴的發生也與神經遞質系統有關。可卡因一般只引起心理依賴而不引起生理依賴,它的致依賴機理可能就在於阻斷了中樞神經細胞突觸前部位對去甲腎上腺素的回收。菸鹼(尼古丁)是以引起心理依賴為主的物質,它的致依賴機理與促進中樞神經細胞突觸前部位釋放去甲腎上膜素有關。
(5)嗎啡可通過反饋性抑制機理,抑制中樞神經細胞突觸前部位合成和釋放內啡肽。這樣一來,便會有較多的突觸後嗎啡受體可供使用,也就是說能接納較多的外源性嗎啡,這也是耐受性發生的機理之一。停用嗎啡之後,一方面內啡肽因長期受壓制而減少,另一方面又不再有嗎啡輸入,便發生戒斷症狀。
(6)嗎啡能使中樞神經系統某些通路活化,並帶動一些神經細胞的點燃過程。點燃過程發動之後,如果停用嗎啡,便會引起一系列生理變化,導致戒斷症狀。
(7)研究發現,腦記憶體在著兩類嗎啡受體,一類接受嗎啡的興奮效應,一類接受嗎啡的抑制效應。有學者推測,前者與依賴性和戒斷症狀有關,後者與耐受性有關。
以上這些研究雖然以不同物質為物件,所研究的生理、生化層次也各不相同,但這些發現並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補充的,它們很可能反映了依賴發生機理的不同側面。
依賴發生的難易與個人的生物及心理素質有一定關係。例如有些人由於遺傳素質影響,體內乙醛脫氫酶活性較低,不能將乙醇的中間代謝產物乙醛迅速進一步代謝排出體外,少量飲酒即出現明顯的不適反應,如面紅、嘔吐、倦睡等,因此較難發生酒依賴。臨床上因鎮痛而注射嗎啡時,大多數人最初會出現不愉快的反應,如噁心、嘔吐、頭昏、腸胃蠕動加快等,但在少數人第一針嗎啡注射後就帶來欣快感,後者顯然較易引起嗎啡依賴。研究還發現,具有某些個性特點的人,相迭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81704.html' target='_blank' >越弦追⑸鎦室覽擔飫鋝⒉簧婕叭魏翁囟ǖ娜爍窶嘈停皇且恍└魴蘊氐愕幕慵ㄒ捉孤恰⒁捉粽擰⒁壯宥⒉灰茁愫腿狽ψ災屏Φ取Ⅻ/p>
依賴的醫學和行為後果
依賴的危害性在於它能引起一系列的醫學和行為後果(見酒依賴和藥物依賴),這些後果的表現形式和嚴重程度因依賴物質的性質、劑量、和依賴者的個體易感性不同而異。具體來說,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問題:
(1)對致依賴物質的不由自主的強迫性追求。依賴一經發生,依賴者便會樂此不疲,無法擺脫,必須經常使用,才能過癮,否則會覺得如有所失,坐立不安。依賴程度嚴重者整天想的和做的就是如何獲得並應用致依賴物質,為此不惜作踐自己的身體,不惜花掉家人賴以維持生活的費用,也可以不擇手段,包括欺騙、偷盜等。
(2)長期應用致依賴物質引起的慢性中毒。最常見者是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害,表現為中毒性精神症狀,如人格改變、意識障礙、知覺障礙、智慧障礙等。也可引起神經病學症狀,常見者如肢體震顫、共濟失調、瞳孔變化、陽萎等。有的致依賴物質中毒可以廣泛損害身體其他系統,引起多種軀體疾病,突出者如酒中毒時容易引起肝硬變、胃炎、潰瘍病、胰腺炎、維生素缺乏病和心肌病,長期吸菸容易誘發癌症等。有的致依賴物質可危及下一代。例如:LSD可引起染色體畸變。孕婦大量飲酒可引起胚胎酒精綜合徵,小兒出生後可見顏面發育異常,並可伴有精神發育遲滯。妊娠期吸菸可使嬰兒出生死亡率升高和出生體重降低。各類毒品成癮和醫用藥物依賴也可對身體各個部分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
(3)停用致依賴物質引起的戒斷症狀。發生生理依賴之後,一旦停止使用該物質,便會引起戒斷狀態,各類致依賴物質引起的戒斷症狀表現不盡相同,與其藥理性質有關。成癮劑量愈大者,戒斷症狀也愈重。常見的戒斷症狀輕者有緊張不安、全身不適、軟弱無力、肢體震顫、涕淚交流、胃腸反應等,嚴重時可出現精神錯亂、意識障礙、全身抽搐,甚至可因虛脫衰竭致死。
依賴是一個社會問題,依賴的處理和預防要靠社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