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相思
[拼音]:yinglin yonghuo
[英文]:use of fire in silviculture
在人為控制下為達到預期目的而在指定地點進行安全用火的技術。森林經營的一種手段。通過營林用火,可以降低林內可燃物的積累,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和蔓延,改善森林更新和林木生長的條件,減少病蟲害和鼠害,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野生動物的生存條件,有利於野生動物的繁殖和利用。
中國古代已有煉山造林的經驗。20世紀50年代開始在東北地區的鐵路、公路以及溝塘用火燒防火線,現已在東北林區普遍推廣。80年代開始,東北小興安嶺和西南林區林內進行試驗性的規定火燒。在世界其他國家,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火在森林經營中的有利作用愈益為人們所認識。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的營林用火面積不斷擴大,包括用火燒清理採伐跡地,用火燒維持松林頂極群落等。澳大利亞等國用飛機投擲燃燒膠囊的辦法進行點燃,每架飛機每日可燒6000~8000公頃。
營林用火有兩種形式:控制火燒和規定火燒。
控制火燒
主要用於燒除採伐剩餘物,改善林地衛生狀況,減少火災和病蟲害發生,加速土壤有機質分解,促進堅硬或遲開的球果開裂,以利下種和森林天然更新。特點是火的強度大,燃燒時形成對流煙柱。火燒的季節一般選在非火災季節的無風或陰涼天氣進行。主要方法有:
(1)堆積火燒法,在採伐的同時將採伐剩餘物堆積成堆,每公頃設150~200堆為宜,設堆應儘量避開母樹下種的範圍。
(2)全面火燒法,僅限於採伐剩餘物較多的皆伐跡地上應用。在山地條件下可用飛機點燒,先由山頂開始點火,逐漸向山下蔓延,速度緩慢,易於控制。待燒到1/3左右地段後,再從山下開始點燒,使火從山下往山上燃燒,不易跑火成災。
(3)帶狀火燒法,介於堆積火燒法與全面火燒法之間,將採伐剩餘物堆積成帶狀進行火燒。
規定火燒
在林內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點燃,可燒除枯枝落葉、倒木、枯立木和病腐木等,以減少森林可燃物的積累,降低森林燃燒性,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和蔓延;燒除灌木和雜草,有利於林木的生長髮育;在溼冷地帶點燒能促進粗腐殖質的分解,提高土壤肥力;在一定的條件下還能改善野生動物棲居、繁衍條件。點燒草場,能改善和增加飼料產量,有利於放牧;在溝塘或草甸點燒,開設防火線或減少草類可燃物的累積,可阻隔森林火災的蔓延。
規定火燒的點火方法不同,可影響火的強度和蔓延速度及效果。常用的點火方法有:
(1)點逆風火。點火前應開設基線周圍線和內部控制線,點火後逆風蔓延。在山地條件下,一般從山上點火向山下蔓延,構成逆風火。其特點是火燒時間長,熱量大,速度慢,燃燒徹底,費用高,容易控制。適用於氣溫高,可燃物多,風速較大,相對溼度大的地區。
(2)點順風火。點火前開設防火線或利用防火障礙物點火後順風蔓延。在山地條件下,從山下部點火,火向山上部蔓延。其特點是蔓延速度快,熱量小,火燒時間短,燃燒不徹底,省人力,費用低。適用於風小,可燃物較少而分佈均勻的地區。
(3)點側風火,點火前開設防火線和基線。在基線上,每隔一段距離,頂風點火,火向兩側蔓延,其蔓延速度和效果介於點順風火和點逆火風之間。宜注意兩條火線相碰時產生飛火成災。
(4)點斑點火。又稱棋盤火,此法為澳大利亞所獨創,已成為該國的主要點燒技術。在林內採用一系列小的斑點火,這些火點向四周蔓延,然後相互連線而燒成一整片。斑點火的距離,視林地可燃物多少而定,以不產生高強度的火為原則。一般點距為40~60米。適用於輕型或中型可燃物,且分佈均勻的林地。
(5)V形點火法,這是在山地條件下最常用的一種方法,沿山脊排水溝上端點火,逆風向下蔓延,燃燒慢而穩定,燃燒形狀呈V形,故名。
(6)中心點火法,這也是常用的一種方法。在平坦地區,首先在中心點一串火,待產生對流柱時,再在其外緣點第 2圈火,這些火點熔合後會被吸向中心的高溫區,依次點燒,就很快燒成一大片。優點是火始終集中於火燒區中心,不會向四周擴散,避免跑火成災。在山地條件下,用控制火燒中的全面火燒法。
規定火燒一般都是低強度火,火的強度不超過350~700千瓦/(米·秒),火焰高度為1~1.5米,一般不會破壞森林環境和降低森林涵養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但如經營目的不明確,用火方法不當,也能跑火成災。因此,在用火前宜先進行調查,制定規劃,嚴格按規程進行,確保用火安全,才能達到預期效果和目的。在進行大面積規定火燒時,煙柱常降低能見度,易引起陸地和空中的交通肇事。因此,要加強對煙柱的管理和監視。
營林用火可使用各種點火工具,並已發展為空中點火技術。常採用電子計算機估測營林用火的使用條件和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