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劍華(1900~ )
[拼音]:huangji
兩晉南朝時稱正式戶籍為黃籍。《晉令》:“郡國諸戶口,黃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載名。”札是木牘,稱為“黃籍”,當是用黃色藥物處理過,以防蟲蛀。其後用黃紙代替木牘,也是用黃檗處理過的紙,可避蠹魚。東晉前只有黃籍,東晉時出現白籍,它是由於東晉政府設定僑州郡縣以安置北來流民而產生的。流民在以其原籍命名的地方行政機構裡登記臨時戶籍,以白紙書寫,故稱白籍(見僑州郡縣)。入白籍的僑人享受免調役的優待。東晉政府後來實行土斷,省並僑州郡縣,命令僑人在其定居之處編入正式戶籍,取消其免調役的優待,白籍戶便成為黃籍戶。當時稱為“土斷白籍”或“土斷僑流郡縣”。由於歷次土斷多不徹底和流民的繼續南下,所以雖經土斷而白籍戶仍長期存在,至南朝後期消失。
又魏晉九品中正制的中正品第皆用黃紙寫定並藏於司徒府,也稱黃籍。此外,唐代稱正式的職田、公廨田簿籍為黃籍,臨時的則稱為白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