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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shibing

[英文]:soldier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鬥或保障任務的軍人。士兵是軍隊的基礎。士兵的數質量是關係軍隊戰鬥力強弱、影響戰爭勝負最直接的因素。

在中國,據甲骨文和金文記載,商、西周、春秋等時期的軍隊中已有甲士和卒。以後歷朝軍隊沿用士和卒的名稱,並常將士和卒連用,稱士卒,泛指兵士。清末,參仿西歐式軍銜制,將軍士分為上士、中士、下士,兵分為正兵、一等兵、二等兵。民國初期,孫中山於1912年頒佈命令,正式廢除士卒名稱,統稱軍士和兵為士兵或兵士。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在中國曆代王朝的軍隊中,兵的地位低下,生活困苦。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始,對班長以下軍人通稱戰士,亦稱士兵或兵士。1955~1965年實行軍銜制時,士兵的軍銜為2等5級:(一)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二)兵:上等兵、列兵。198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士兵的軍銜為3等7級:(一)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二)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三)兵:上等兵、列兵。他們肩負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的神聖職責和光榮任務。士兵和軍官在政治上一律平等,都是國家的主人,享有國家優待,受到人民的敬重和愛戴。

世界上許多國家把獲軍士和兵軍銜的軍人稱士兵。美國軍隊中士兵分為9級,其中軍士分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蘇聯軍隊中士兵分為 6級,其中軍士分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上等兵、列兵。

參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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