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法案
[拼音]:sucai
[英文]:fadder
文學藝術的原始材料,即未經作家、藝術家提煉和加工的生活現象。美術創作素材主要指美術家在平時的一些速寫材料。這些材料與具體的創作主題沒有直接關係,因而是粗糙的,帶有不確定性,但又往往是最生動、最豐富、最基本的,為藝術家進一步取捨概括和組織處理提供了可能性。
素材不同於題材,前者尚在藝術創作之外,後者已在藝術創作之中,是藝術家有目的選擇過的材料。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絡,藝術家總是在生活中不斷積累著素材,以便在創作中有意識地將這些素材轉化為藝術創造的有機組成部分。有些素材也有來自藝術家的間接生活經驗,如畫家在創作歷史畫之前的準備階段,往往閱讀大量歷史文獻資料,參考歷代繪畫作品和影象資料等,從中吸取有關歷史人物、環境、服飾和社會風尚等原始材料。此外,藝術家也常常從新聞、傳說或文學作品中收集素材。藝術家對生活素材的積累可以是多方面的,但這些素材對藝術家的價值,取決於藝術家是否有明確的創作意識和豐富的想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