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思想品德《我們享有上帝的權利》教案

初中思想品德《我們享有上帝的權利》教案

  目標

  1、知識目標:知道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理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必要性。

  2、能力目標:透過教學,培養學生理論聯絡實際、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並能夠運用關於消費者的基本權利的知識來指導實際消費。

  3、情感、態度、價值觀:增強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樹立誠信的道德觀,提高

  教學重點

  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

  教學難點

  增強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教學過程

  (一)匯入:

  師: 顧客就是“上帝”,經營者本應尊重消費者,在現實生活中,這句話是真是假?

  師:談談自己的哪一次消費經歷最像上帝?

  欣賞小品《打工奇遇》

  多媒體播放小品《打工奇遇》的片段,引導學生分析酒樓老闆的所作所為,使學生認識到有個別經營者見利忘義,利用自己所處的有利地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設計意圖:詼諧幽默的小品激發學生探究的興趣。透過交流激起學生對個別經營者惟利是圖行為的強烈譴責,認識到作為消費者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積極起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師:在現實生活中,顧客就是“上帝”這句話不真也不假。

  (二)講授新課

  師:這星期你們有買過東西嗎?都買了些什麼?

  活動過程:多媒體出示幾張消費者消費的圖片,引導學生列舉自己的類似消費活動。

  師:購買物品的過程就是消費。那消費僅僅只是指買吃的、穿的.、用的嗎?不是,比如我們去唱歌、看電影、或家裡的稻穀成熟了,不夠人手時,花錢請人幫忙,享受服務,也是消費。所以作為消費者,我們的消費形式有兩種。

  活動一:重要的“上帝”

  出示圖片展示課本89頁“酒的生產流透過程”的資料卡片,

  討論:消費者在社會生產過程中處於什麼地位?

  透過學生討論、交流,並結合自己的消費經歷,得出結論:消費者在整個社會生產過程中,充當最後購買和消費的角色,等於對市場上的商品及經營者進行評價。即對經營者來說:顧客就是重要的“上帝”。

  過渡:消費者真的就是重要的上帝嗎?

  活動二:倒黴的“上帝”

  展示各種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圖片

  師:人一出生,就是一個消費者,每個人為了生活離不開消費,可是大家知道:顧客是“上帝”,而這個上帝有時受到商家的愚弄——從毒大米到注水肉,從黑心棉到到水貨手機,從縮水商品房到缺斤缺兩的商品,從“OK”鏡不“OK”到“純淨水”不純淨……這真是“假貨打不盡,暴利吹又生”,生活中你遭受假貨的侵害嗎?(學生相互交流)。

  為什麼會出現大量侵害消費者的事件?

  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學生討論回答:1、在經營者與消費者的關係中,經營者處於有利地位。

  花色品種繁多,構造日益複雜,這使得消費者難以從直觀上了解商品的效能和質量,從而在選購時處於被動地位個別經營者見利忘義,利用自己所處的有利地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2、大家受假貨坑害之苦,可是怎樣才有一雙“慧眼”呢,在這琳琅滿目的商品中,分清真假?同時又能討個公道呢?關鍵一點要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出示幾個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知識,增強學生維權的知識和意識。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消費者協會

  消費者權益日------3月15日

  消費者投訴熱線----12315

  活動三:“上帝”的權利

  師:消費者有哪些權益呢?(學生可結合書,概括出九點(常用七點)。)

  ①安全權、②知情權、③自主選擇權、④公平交易權、⑤依法求償權、⑥結社權、⑦獲得教育權、⑧人格尊嚴與民族風俗習慣獲得尊重權、⑨監督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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