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曼,P.

[拼音]:wazu

[英文]:Va nationality

中國的少數民族。(見彩圖)自稱各地有別,大體居雲南省鎮康、 永德者稱“佤”,居耿馬、 雙江、滄源、 瀾滄者稱“巴饒克”,居西盟、 孟連者稱“阿佤”,皆有“山居人”的意思。其他民族稱鎮康、永德的佤族為“本人”(意即土著居民)或“拉”,稱其他地區的佤族為“卡佤”。“卡” 為傣語“奴隸” 之義,有侮辱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族稱統一,正名為佤族。主要分佈在雲南省西盟、 滄源、 孟連三縣,耿馬、瀾滄、 雙江、 鎮康、永德、昌寧、勐海等縣亦有分佈。由於佤族主要分佈區在瀾滄江和薩爾溫江之間的怒山山脈南段展開地帶,山巒起伏,平壩極少,又稱阿佤山區。人口為298591人(1982)。使用佤語,屬南亞語系佤德昂語支。分為巴饒克、阿佤、佤3種方言,每種方言又分若干土語。沒有本民族的文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英、美傳教士為傳播基督教而編制了一種佤文,很粗糙,使用範圍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人民政府派語言工作者對佤語進行了深入調查,並於1957年設計一種拉丁字母形式的佤文方案,受到佤族歡迎,並在逐步推廣中。

族稱及其歷史發展

佤族是中國雲南省的古老民族之一。漢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置益州郡,轄境達今高黎貢山以東的廣大地區。當時分佈在瀾滄江以西的佤、布朗、德昂等族的先民,已在漢朝的統屬之下。東漢明帝永平十二年(69)置永昌郡,轄區包括今臨滄、思茅地區和德巨集、西雙版納地區的佤族分佈區。此後,經魏晉南北朝,中原王朝均沿東漢建置,設立永昌郡。唐代,佤族先民受南詔統治。宋代,佤族分佈區的北部屬大理政權的永昌府管轄。元朝,佤族居住地區分別屬於雲南行省的鎮康路和孟定路軍民總管府。明朝設立孟連長官司。在有佤族分佈的其他地區又設定了鎮康御夷州和孟定御夷府,後又將孟定府分置耿馬宣撫司,仍屬孟定府。清代前期沿明舊制而略有變更。至光緒十三年(1887)設鎮邊直隸廳,轄孟連、 西盟、 瀾滄、滄源等地。中華民國時期,滄源、耿馬置設治局,鎮康、雙江、瀾滄(包括孟連和西盟)均改為縣。上述建置清楚地說明,2000多年以來,佤族地區一直是祖國版圖的一部分,佤族的祖先早已與內地各族人民建立了不可分割的聯絡。

關於佤族先民的族稱與分佈:漢晉間統稱中國孟高棉語族各民族為“濮”,主要分佈於瀾滄江及紅河以西廣大地區,與壯、傣等族先民交錯雜處。唐、宋時期,瀾滄江以西的“望蠻”、“朴子蠻”、“赤口濮”、“黑僰濮”都是佤德昂語支各族的族稱。當時,他們“山居而勤苦”,過著採集、狩獵和初期農業的生活。元代的“蒲蠻”分“生蒲”(或稱“野蒲”)和“熟蒲”。“生蒲”在鎮康及其以南,與佤族有直接的淵源關係。

元、 明兩代,大量漢族居民移居滇西。 與此同時,以今西雙版納和德巨集為中心的傣族也日益強大起來。漢、傣以及其他民族的遷徙,一方面使佤族的居住區逐漸地集中到阿佤山區,另一方面佤族也進一步和其他民族雜居共處。明、清文獻中對怒江和瀾滄江流域的居民,有很多不同的族稱,其中“嘎喇”、“古喇”、“亱喇”、“哈瓦”、“卡喇瓦”、“哈喇枉”和“卡佤”等就是對佤族的稱呼。關於唐以前佤族的情況,歷史記載不詳,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從西漢至唐初,對於滇西與佤族居住在同一地區、在語言上有著密切關係的德昂、布朗,經常概括於同一名稱之下,被視為同一族體。明、清以來,對被稱為“哈喇”、“嘎喇”的佤族先民的生活記述增多,可以看出明朝和清前期,佤族較唐時主要從事狩獵、採集和初期農業經濟已有很大的發展,當時的佤族社會已從原始的採集、狩獵過渡到以農業為主,並從原始氏族公社過渡到以地緣為基礎的農村公社。然而與其他較先進的民族比較,社會發展仍較緩慢。他們“居山嶺”,種雜糧,捕獵仍佔重要地位。耕作方法“不用牛耕,惟婦人用?鋤之”。雖有寨落,但“遷徙無常,不留餘粟”。他們事無大小皆以雞骨占卜以卜吉凶,人病了請巫師祭鬼。而且各地佤族社會的發展不平衡,出現了所謂“生卡瓦”和“熟卡瓦”或“大卡瓦”和“小卡瓦”的稱呼。“熟卡瓦”或“小卡瓦”比“生卡瓦”或“大卡瓦”生產與社會都進步一些。

社會經濟

19世紀以來,佤族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這是由於民族間經濟文化關係的加強和商品交換關係的發展引起的。同時,他們原有的社會發展不平衡也更明顯了。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居鎮康、永德、騰衝、昌寧、景東等地的佤族,因受當地主要居民漢族影響較深,已與當地漢族一樣屬於封建地主經濟了。居阿佤山邊緣區的孟連、瀾滄、雙江、耿馬和滄源大部分佤族,因受傣族影響較深和受傣族土司某種程度的統治,基本上屬於封建領主經濟。阿佤山中心地區的西盟及滄源部分佤族,則較多地保持著本民族發展的特點,處於原始社會末期或從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階段。當時,西盟佤族的社會特點,農業是主要經濟部門,以種旱谷為主。耕作方法處於從“刀耕火種”向“挖犁撒種”的演變過程中。社會組織是原始的農村公社和部落,從經濟關係上看,村社成員之間已發生了貧富和階級分化,並存在著佔總人口約4%的奴隸。 但據階級分化的程度和階級關係卻還沒有最後形成階級社會,奴隸佔有關係也是一種在原始社會母體中孕育的家長奴隸制。

反帝反封建鬥爭

佤族對於封建王朝的壓迫進行過英勇的反抗。比如清嘉慶年間,佤族與拉祜族反對清王朝和當地傣族土司的鬥爭,持續了10多年之久。近百年來,帝國主義侵入阿佤山區,佤族人民進行了英勇頑強的反侵略鬥爭。1890年後,英帝國主義以中緬邊界問題為藉口,不斷派遣武裝人員、傳教士和間諜分子潛入阿佤山區,進行各種陰謀活動,甚至企圖煽動佤族人民脫離祖國。在1894年至1897年中、英簽定中緬未定邊界條約,1899至1900年中英雙方第一次會勘邊界,以及1935至1937年中、英雙方第二次會勘邊界的歷史事件中,居住在邊境地區的佤族和其他各族人民都不斷掀起反對英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分散在各地的佤族部落曾多次聯合起來,驅逐擅越邊界的英帝國主義分子。1933至1934年,英國侵略者為了掠奪阿佤山區的銀礦,深入到班老、班洪等佤族地區,佤族和當地各族人民奮起反抗,爆發了有名的“班洪事件”,打擊了侵略者的野心,保衛了祖國的邊疆,成為中國各族人民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史中引人矚目的一部分。

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

阿佤山區的佤族以一夫一妻制家庭為社會的基本生產和消費單位,財產多由幼子繼承(見幼子繼承權),女子無繼承權。命名時用父子連名制。在鐵鍋傳入之前,佤族居民多用竹筒煮飯。吃飯時,由主婦分食,一次平均分完。喜嚼檳榔、飲酒。西盟佤族信仰一種萬物有靈的自然宗教,過去存在著大量殺雞殺豬剽牛祭鬼,甚至獵人頭祭鬼的習俗。這種習俗給佤族帶來了極大災難,不僅破壞了大量物質財富,也造成村寨間的互相殘殺,極大地阻礙著社會發展。

建國後的新變化

1950年,佤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獲得瞭解放。解放以來,佤族在各方面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1954年6月成立了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1955年10月成立了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1964年2月成立了滄源佤族自治縣,1965年3月成立了西盟佤族自治縣,保障了他們的民族平等和當家做主的權利。他們通過治山治水,大力修築水田,改變原始耕作方法,使農業生產迅速發展。原來完全沒有工業的阿佤山區,現在已有了水力發電站、拖拉機站和農具、冶鐵、食品加工等地方工業;交通運輸、商業、文教、衛生事業也有十分明顯的變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阿佤山區的學校極少,現在僅滄源一縣就有中、小學近200所。佤族人民已有了自己的第一代大學生。隨著經濟和文化的發展,革除了剽牛和砍人頭祭鬼等落後習俗。在30多年時間中,佤族已超越某些歷史階段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了。

參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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