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儒學案

[拼音]:tazang

[英文]:pagoda burial

葬式之一。佛教活佛和僧侶處理遺體的一種方法。它起源於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或佛之爪發的習俗。“塔”譯自梵文Stūpa或巴利文thūpo。塔葬法有三:

(1)將火化的骨灰埋葬在磚塔之內。採用此法的最為普遍。

(2)將骨灰盒或部分遺骸如頭蓋骨、肱骨、股骨等,放在被稱為“靈塔”的“塔瓶”之內。

(3)在“塔瓶”內安放經過藥物處理的整屍和死者生前用品。在西藏,活佛或高僧死後,先用水銀和“色拉”香料水沖洗腸胃,繼而分別用樟腦水和藏紅花水灌洗兩遍,再用檀香木水和樟腦及藏紅花通擦屍體表皮,最後用絲綢包紮,穿上袈裟,置於“塔瓶”之內。據認為用此法處理,屍體經久不腐,且面板柔軟如生。10世紀末至11世紀初,古格王意希沃和米拉日巴的老師瑪爾巴、宗喀巴以及貢嘎王依切爾等人的遺體都採用此葬法。17世紀90年代,五世達賴死後,開始在拉薩布達拉宮修建 “靈塔殿”和佛堂。 殿堂分3層,牆上繪有死者生前活動情況的壁畫。“靈塔” 由“塔座”、 “塔瓶”、“塔頂”組成。 用紅硬木製做,表面用黃金片包裹,鑲嵌珠玉,極為奢侈華麗。後來又在此靈塔殿旁相繼建造七世至十三世達賴的靈塔殿,規模大小不一。1936年所建十三世達賴的靈塔殿,是西藏最晚的一座塔葬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