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團
[拼音]:Shuoyiqieyoubu
[英文]:Sarv╣stiv╣da
部派佛教派別。音譯薩婆多部,簡稱有部或一切有部。約在釋迦牟尼逝世後300年之際,從上座部分出。在此後半個世紀內,又有犢子、法上、密林山等部從此部分出,所以也稱根本說一切有部。
學說
以阿毗達磨為立論依據,主張“法體恆有”,即把世間一切現象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兩類。有為法是因緣和合的產物,有生(產生)、住(持續)、異(變化)、滅(毀滅)的“四相”。有為法計四種:表現物質現象的,稱為色法;表現生理或精神現象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的,稱心法;各種心理作用稱心所法;心、色之外具有生滅的各種現象,稱心不相應法。無為法指非因緣和合、無生滅變化的各種現象。據此五法又細分為七十五種,統稱五位七十五法。說一切有部在分析色法時,提出了極微(原子)的概念。他們認為,極微有變化、生滅、質礙等特性。所謂色就是質礙,質礙就是物有形質,佔據一定的空間但又互為障礙。許多極微的積聚,組成有質礙的物體。極微是不可分的、實有的微粒。世界上的各種物質存在和人都是由極微所構成的。說一切有部中有的論師認為,極微雖為物質的最小微粒,但無長短方圓等形狀,也無東西南北上下的方位(方分),它不可分、不可見、不可聽聞、不可嗅、不可觸、沒有變壞,沒有質礙,但由極微結合起來的集合體,則是有形狀和方位的。但有一些論師反對這種說法,認為無形狀、無方分的極微不可能積聚成為有形狀和有方分的集合體,因此,他們認為,極微也是有形狀和方分的。有部還進一步指出:極微有色、香、味、觸四種“分別”。稱四塵。即眼根所見的是色塵,嗅覺於鼻的是香塵,味覺於舌的是味塵,膚覺於身的是觸塵。這四塵因分別具有堅、溼、暖、動四大性質,故又叫做地、水、風、火“四大種”。由於四大極微的性質和數量結合的不同,因而出現了世界萬物不同的性質和類別。有部還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認為過去、未來和現在皆有其實體,而且論證諸法都各有其不變不改之自性,同時也有造果之原因。原因出之所以,一切法既是實有,因也是實有的,因此又有說因部之名。由於一切有部認為諸法都有其不變不改之自性或法體,因此只承認人無我而不主張法無我。有部對因緣關係中提出了獨特的“六因說”,即能作因(某物生時,一切不對其起阻礙作用的事物)、俱有因(互為因果。互相依仗的條件,如三杖相依而立)、同類因(前面的因與後面的果,屬於同一類的事物)、相應因(一個認識產生時,心與心所不能單獨而起,二者必須互相幫助,互為因果)、遍行因(遍於一切染汙法而生起煩惱的原因,如邪見、疑等)、異熟因(能引起不同性質的結果的原因,因其同類,不同而熟)。“六因說”是有部“三世實有說”的立論依據,即認為在三世中有著因果的必然聯絡,同時並發展了原始佛教的緣起觀。
典籍
有部基本理論典籍是公元前2~前1世紀時迦旃延子著的《阿毗曇八犍度論》。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僧伽提婆與竺佛念譯出;後來,玄奘又在唐顯慶二至四年(657~659)重譯,並改名為《阿毗達磨發智論》,還有註釋《八犍度論》的《法蘊足論》、《集異門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界身足論》、《品類足論》,合稱“六足論”。有部的三藏典籍在漢譯本中儲存較多。除論藏部分略如上述外,經藏有《雜阿含經》和《中阿含經》;律藏則有《十誦律》、《據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等28種,280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