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寵惠(1881~1958)
[拼音]:shenghuo shuiping
[英文]:living level
指在某一社會生產發展階段中,居民用以滿足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社會產品和勞務的消費程度。又稱生活程度。具體內容包括: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消費水平和消費結構、勞動的社會條件和生產條件、社會服務的發達程度、閒暇時間的佔有量和結構、衛生保健和教育普及程度等等。生活水平的確定包括 3個要點:
(1)以群體為標準,如家庭;
(2)以實際的消費狀況為標準,稽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3/306724.html' target='_blank' >粗苯雍飭空加玫納緇岵泛屠臀竦畝嗌伲狐/p>
(3)以平均的消費數量為標準。生活水平與生活費用、生活標準不同。生活費用指維持特定生活水平的貨幣支出,生活標準則指期望達到的生活狀況。
生活水平包含一系列滿足居民物質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內容,一般用指標體吸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3/303528.html' target='_blank' >道床舛ā?953年聯合國首次草擬了關於生活水平的指標體系和國際比較方法。1959年聯合國關於《在國際範圍測定和衡量實際生活水平》的報告,進一步使衡量生活水平的方法系統化。1978年聯合國進一步修訂了《社會和人口統計體系》(SSDS)檔案專輯,提出了測定生活水平的12類指標:
(1)出生率、死亡率及其他人口學特徵;
(2)醫療衛生條件;
(3)食品消費;
(4)居住條件;
(5)教育和文化;
(6)勞動條件和就業率;
(7)居民的收入和支出;
(8)生活費用和消費價格;
(9)運輸工具;
(10)休息的安排;
(11)社會保障;
(12)人的自由。
每一類中又規定了若干區域性性指標。對生活水平的測定也有主要使用某一單項指標的,如:人均國民收入指標,實際收入水平指標,實際消費水平指標,人均壽命指標,恩格爾係數(見社會統計學派),人均卡路里或蛋白質攝取量指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