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干預原則
[拼音]:Hufa Zhanzheng
孫中山為維護《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反對北洋軍閥的獨裁專制統治而發動的戰爭。自1917~1922年先後進行二次。
第一次護法戰爭
1916年6月袁世凱死後,副總統黎元洪繼任中華民國總統,段祺瑞出任北京政府國務總理,在當時形勢推動下,宣佈恢復《臨時約法》和召集國會。隨後他們之間展開了激烈的權力鬥爭,張勳乘機帶兵入北京脅迫解散國會,並復辟帝制。段祺瑞在張勳復辟失敗後,再次出任總理,掌握北京政府實權,拒絕恢復《臨時約法》和召集國會。為此,孫中山號召全國進行護法鬥爭。1917年7月中旬,他同廖仲愷、朱執信、章炳麟等到廣州,提出護法的宗旨是打倒假共和,建設新共和。桂軍和滇軍的首領陸榮廷、唐繼堯因與段祺瑞的武力統一政策存在矛盾,也表示贊成孫中山南下護法,但企圖控制運動為其所用。北京政府海軍總長程壁光響應孫中山的號召,率北洋第一艦隊南下護法,壯大了護法運動的聲勢。國會議員百餘人南下到廣東,於8、9月間,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通過《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決議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選舉孫中山為軍政府海陸軍大元帥,從而大大鼓舞了各地反對北洋軍閥黑暗統治的力量。(見彩圖)。
孫中山號召討伐段祺瑞等北洋軍閥。護法軍政府所統轄及響應護法的軍隊有湘、桂、粵軍等約十五萬人以上,組成聯軍,10月在湖南與北洋軍接戰,開始了護法戰爭。11月護法聯軍轉為優勢,先後攻佔長沙、岳陽。各省護法軍紛紛響應。戰場擴充套件到湖南、湖北、四川、廣東、福建等省。11月下旬陸榮廷等暗中與直係軍閥謀和,阻撓和破壞南方護法軍的進攻;並拉攏政學會分子等國會議員,用內部改組的方法,剝奪孫中山的領導權。1918年2月26日,擁護孫中山的海軍總長程壁光被暗殺。同年5月桂系操縱國會非常會議,用“總裁合議制”代替大元帥制,孫中山被迫辭去大元帥職務,離廣州去上海。護法軍政府實際權力被西南軍閥所篡奪,第一次護法戰爭宣告失敗。
孫中山在廣東任職期間,曾致力建立一支可靠的軍隊,將省長朱慶瀾的二十營省防軍近五千人撥交陳炯明指揮。該部經過整頓補充,1918年初組成援閩粵軍開往福建作戰,打敗了李厚基的北洋軍,建立了閩南護法區,人數發展到兩萬多人。第一次護法戰爭雖失敗,但由於粵軍的存在和發展,為孫中山返回廣東重建革命政權準備了條件。
第二次護法戰爭
直係軍閥在直皖戰爭後,控制了北京政府的主要權力,推行武力統一政策,支援桂系軍閥進攻閩南護法區。1920年8月駐閩粵軍響應孫中山的號召,回師廣東討伐桂系軍閥。粵軍佔領廣州後,孫中山於11月底回到廣州,宣佈重建軍政府,繼續執行護法職務。同時,國會議員也相繼返粵,準備重開國會非常會議,第二次護法運動開始。1921年4月,國會非常會議通過《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 5月5日宣誓就職。1921年6月孫中山命令粵、贛、黔、滇各軍進攻廣西,陸榮廷被迫下臺,兩廣得到統一。12月孫中山到桂林組成大本營,決定抽調部隊取道湖南北伐,得到粵軍許崇智、李福林等部的擁護。當時陳炯明擔任軍政府內政兼陸軍總長和粵軍總司令兼廣東省長。他暗中勾結直係軍閥,標榜“聯省自治”,反對北伐,準備推翻廣州革命政權。孫中山決定以廣東省境內的韶關為大本營,改道江西北伐,並免去陳炯明的部分職務。1922年夏季,孫中山發動了討伐直係軍閥的戰爭。北伐軍由部分粵、滇、贛、湘軍組成,共四萬人,在李烈鈞、許崇智等率領下,從粵北入贛南進攻陳光遠指揮的北洋軍。北伐軍初戰告捷,出現勝利進軍的局面。6月中旬北伐軍攻佔贛州城,前鋒逼近吉安,形成直搗南昌的態勢。值此關鍵時刻,陳炯明在直係軍閥和英帝國主義支援下,發動了反對孫中山的武裝叛亂,他先密令葉舉等將陳部粵軍四十多營帶回廣州,破壞北伐軍的後方。6月1日孫中山被迫從韶關回到廣州,身邊只有警衛團五百人,而陳炯明控制的軍隊達兩萬五千人。6月16日陳部炮轟總統府,欲置孫中山於死地。孫中山適時地轉移到“永豐”艦上堅持與叛軍鬥爭。直到北伐軍回師韶關失利,至8月9日離粵赴滬,第二次護法戰爭又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