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與規則作文範例
在哈佛大學圖書館的大火中,只有一本被學生違規帶出的書倖存,但是當這名學生將自己“拯救”的圖書交還時,校長在感謝過後以違規為由將這名學生開除。
可能有人要說,這位校長過於嚴苛,規矩雖死,人情卻活,難道不應該通融幾分?對於保護了圖書的行為,難道不應該給予減罪處理嗎?
誠然,人情常與規則產生尷尬的火花,大多數人更希望看見富有人情味的靈活處理,而不支援規則化的冷酷裁決。可是人們很少意識到靈活處理常常使規則失去其作用。可以靈活與通融的地方通常是無窮多的,你是救下最後一本書的英雄,那我是圖書館長的親戚,他是校長的朋友……有太多的人可以尋找理由打破規則,那規則還需要存在嗎?
況且,我們難以知曉一個理由究竟需不需要通融,因為情的界限是如此模糊,我們無法判斷這個帶走圖書的行為是過大於功還是功大於過。而規則——以其強制執行性與普遍適應性聞名的產物,將我們從兩難中解放。千萬種情況被分為兩種:合規和不合規。其過程或許不近人情,但是產生的結果是一種統一與公平的美。要發揮規則的作用,執行者就不需要化身為一位不近人情的判官。
那麼,這位學生就沒有值得辯護之處了嗎?當然不是,情與法的衝突出現時,“情”應當讓步,而“法”更要反思:如何能在保障秩序的同時,接納更多的“情”。僅一次違規就開除是不是過於嚴重了?大學生是成長中的年輕人,經常犯錯,也需要犯錯,而犯錯之後,學校不應僅是懲罰,更應施以教導,給與機會。交出圖書,是艱難掙扎後的誠實之舉,發揚和鼓勵這種品質,是不是應該相應作出獎賞?的確,執行者要冷酷無情地執行規則,但不是天天只執行一套規則,規則應在與人情的衝突中實現合理的磨合。從根本上來說,這兩者是一致的,把握好情與法的界限,調整規則,才能發揮規則的作用。
規則需要嚴格的執行,更要追求自身的合理。嚴格執行合理的規則,讓判官與受判者都露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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