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診證明書格式範文
轉診是醫療預防機構根據病情需要,將本單位診療的病人轉到另一個醫療預防機構診療或處理的一種制度。那麼你知道怎麼寫的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雙向轉診證明 存根 編號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 年齡___ 門診號________住院號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轉往醫療機構 __________________費別 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新農合、自費、其他 目前診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診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診醫生簽名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2
各定點醫院,各參保單位、參保人:
為加強醫保基金管理、規範參保人的就醫行為,杜絕冒名住院等欺詐醫保基金行為的發生,根據《花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花府[2006]2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參保人的轉院轉診事項規定如下:
一、所有轉院轉診原則上轉往上一級的定點指定醫院,並按規定在首診醫院辦理轉院轉診審批手續,每次轉院轉診申請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內有效。轉出醫院主診醫生應如實書寫病歷、開具診斷證明書,並如實填寫日期。
二、所有轉院轉診必須轉往區內定點醫院或花都區醫療保險服務管理中心簡稱區醫保中心指定的廣州市15間指定醫院。每次住院都必須辦理轉院手續,否則不能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三、需門診特定專案治療的,應按規定先由參保人或其親屬攜帶相關的資料辦理門診特定專案申請,經區醫保中心審批同意後,參保人在選定的醫院內就醫的,才可享受相應的待遇。門診特定專案審批與轉診在本醫保年度內有效,新醫保年度需重新辦理審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區內醫院門診就醫時直接轉廣州住院的,轉出醫院須填寫《花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院診治申請表》,並經副主任以上醫師或科主任簽字同意,醫務科稽核蓋章,主管院長簽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區內轉出醫院儲存一份,月結時由轉出醫院送醫保中心,另一份由參保人或其親屬攜帶本表到轉入醫院蓋章,零報時與其它資料一併交醫保中心。同時,轉出醫院要做好書面登記備案工作,並報知區醫保中心。參保病人或親屬要在轉院後的2個工作日內持《申請表》到區醫保中心監督檢查科備案。
五、因病情需要,區內轉院的或區內住院轉往廣州指定醫院住院的,轉出醫院須填寫《花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院診治申請表》,需經副主任以上醫師或科主任簽字同意,醫務科稽核蓋章,主管院長簽字同意,並在醫保資訊系統錄入備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轉出醫院隨月結報表送區醫保中心此份不需轉入醫院蓋章,另一份由參保人或其親屬攜帶到轉入醫院蓋章,零報時與其它資料交醫保中心。
六、參保人凡未經區內就醫的定點醫院同意而自行轉院或直接到我區指定的廣州市15間指定醫院住院治療的,參保人或其親屬應在參保病人入院後2個工作日內攜帶參保人身份證、醫保卡到區醫保中心監督檢查科辦理《自行前往廣州指定醫院住院登記表》。出院前及時出示該表給所住醫院的主診醫生核對身份,並填寫住院日期、診斷及簽名,由該院住院部蓋章。報銷醫療費用時,需攜帶該表及相關報銷資料,但統籌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規定減少35%。非急危重搶救的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自行前往廣州指定定點醫院住院登記表》的不能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七、本區、廣州市兩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沒有條件進行檢查、治療、搶救的患者,需轉往廣州市15間指定醫院以外的醫院就診住院的,由區醫保中心根據病人病情需要指定兩家三級醫院的專家會診同意後,由會診醫院出具轉診證明併到區醫保中心辦理轉院審批手續,獲准後,方能轉院。兩家會診醫院須填寫《花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院診治申請表》,經副主任以上醫師或科主任簽字同意,醫務科稽核蓋章,主管院長簽字同意。該《轉院診治申請表》一式二份,二份都由會診醫院填寫,並由參保人或親屬到區醫保中心辦理轉院審批手續,獲准後,方能轉院。參保人入院時,由參保人攜帶二份本表到轉入醫院蓋章確認,零報時與其它資料交醫保中心。
八、所有轉院轉診參保病人和自行轉院、直接到我區指定的廣州市15間指定醫院住院治療的參保病人應在出院後的一個月內向區醫保中心提出辦理醫療費報銷申請。不按規定時間內備案的、逾期辦理報銷申請的或報銷時無法按規定提供相應表格材料的,不能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九、可轉往廣州的指定醫院不含分院名單:
綜合性醫院:廣東省人民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東省中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廣州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廣州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
專科醫院: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眼科醫院、廣州市腦科醫院精神病醫院、廣州市胸科醫院肺結核病醫院、廣州市腫瘤醫院、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傳染病醫院。
十、參保人員自行到本區、區醫保中心指定的區外定點醫院以外的醫院診療住院的,醫療費用全部由本人自負,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十一、原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通知自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起執行。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我單位參保人員 社會保障號 ,於 年 月 日在 院 科診治,因病情需要轉往 進一步診治,請予以稽核並辦理有關手續為感。
注:此證明如無單位公函無效。
參保單位簽章 定點醫療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
曹縣參合人員轉診證明:
門診、住院
患者 男、女年齡 歲,住 鄉鎮 行政村,合作醫療證號,因患 病,需轉往 醫院診治。
預計入院時間: 轉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證明只限一次轉診使用,2013年參合有效。每辦理一次住院或檢查需轉診一次。
2、報銷住院費用時需憑此轉診證明及《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本、所住醫院的住院發票、醫療藥品費用清單、住院病歷影印件、診斷證明、縣外就診患者回訪單請去鄉鎮合管辦索取,到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報銷手續。
3、報銷慢性病門診費用時需憑此轉診證明及《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本、門診發票、門診病歷、門診清單或處方,到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報銷手續。
4、縣轉診辦地址:曹縣人民醫院新院區門診樓4樓。聯絡電話:3310096 34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