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實秋散文朗誦
朗誦是把書面語言轉化為發音規範的有聲語言的再創造過程,是一個創造性的藝術。下面小編整理了,供你閱讀參考。
篇1
談友誼
朋友居五倫之末,其實朋友是極重要的一倫。所謂友誼實即人與人之間的一種良好的關係,其中包括瞭解、欣賞、信任、容忍、犧牲……諸多美德。如果以友誼作基礎,則其他的各種關係如父子夫婦兄弟之類均可圓滿地建立起來。當然父子兄弟是無可選擇的永久關係,夫婦雖有選擇餘地,但一經結合便以不再仳離為原則,而朋友則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過,說穿了,父子夫婦兄弟都是朋友關係,不過形式性質稍有不同罷了。嚴格地講,凡是充分具備一個好朋友的人,他一定也是一個好父親、好兒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過來亦然。
我們的古聖先賢對於交友一端是甚為注重的。《論語》裡面關於交友的話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羅馬的西塞羅有一篇著名的《論友誼》。法國的蒙田、英國的培根、美國的愛默生,都有論友誼的文章。我覺得近代的作家在這個題目上似乎不大肯費筆墨了。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誼沒落的象徵呢?我不敢說。
古之所謂“刎頸交”,陳義過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與Pythias,David與Jonathan,怕也只是傳說中的美談吧。就是把友誼的標準降低一些,真正能稱得起朋友的還是很難得。試想一想,如有銀錢經手的事,你信得過的朋友能有幾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難之中還肯登門拜訪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幾人?你出門在外之際對於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顧而又不照顧得太多者又有幾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報李,莫逆於心,能維持長久於不墜者,又有幾人?總角之交,如無特別利害關係以為維繫,恐怕很難在若干年後不變成為路人。富蘭克林說:“有三個朋友是最忠實可靠的——老妻,老狗和現款。”妙的是這三個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亞里斯多德的一句話最乾脆:“我的朋友們啊!世界上根本沒有朋友。”這句話近於憤世嫉俗,事實上世界上還是有朋友的,不過雖然無需打著燈籠去找,卻是像沙裡淘金而且還需要長時間地洗煉。一旦真鑄成了友誼,便會金石同堅,永不退轉。
大抵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為好。交朋友也講究門當戶對,縱不像九品中正那麼嚴格,也自然有個界線。“同學少年多不賤,五陵裘馬自輕肥”,於“自輕肥”之餘還能對著往日的舊遊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邊去麼?漢光武容許嚴子陵把他的大腿壓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風,但是嚴子陵之毅然決然地歸隱於富春山,則尤為知趣。朱洪武寫信給他的一位朋友說:“朱元璋作了皇帝,朱元璋還是朱元璋……”話自管說得很漂亮,看看他後來之誅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構造原是一樣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發生突變。孔子說,無友不如己者。我想一來只是指品學而言,二來只是說不要結交比自己壞的,並沒有說一定要我們去高攀。友誼需要兩造,假如雙方都想結交比自己好的,那就永遠交不起來。
好像是王爾德說過,“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之間是不可能有友誼存在的。”就一般而論,這話是對的,因為如有深厚的友誼,那友誼容易變質,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誼。過猶不及,那分際是很難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彌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這樣的例子史不絕書。但似乎以同性為限。並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固有賴於興趣之相近與互相之器賞,但年長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點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顯著幾分老成。老氣橫秋則令人望而生畏,輕薄儇佻則人且避之若浼。單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為他的情感無所寄託,漂泊流離之中最需要一個一傾積愫的物件,可是等他有紅袖添香稚子候門的時候,心境就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若水”,因為淡所以不膩,才能持久。“與朋友交,久而敬之。”敬就是保持距離,也就是防止過分的親暱。不過“狎而敬之”是很難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誼不可透支,總要保留幾分。Mark Twain說:“神聖的友誼之情,其性質是如此的甜蜜、穩定、忠實、持久。可以終身不渝,如果不開口向你借錢。”這真是慨而言之。朋友本有通財之誼,但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難望的事是借出去的錢,一般人為最倒黴的事幼莫過於還錢。一牽涉到錢,恩怨便很難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長中的友誼都被這阿堵物所戕害!
規勸乃是朋友中間應有之義,但是談何容易。名利場中,沆瀣一氣,自己都難以明辨是非,哪有餘力規勸別人?而在對方則又良藥苦口忠言逆耳,誰又願意別人批他的逆鱗?規勸不可當著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傷他的顏面,不可在他情緒不寧時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說:“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我總以為勸善規過是友誼的消極的作用。友誼之樂是積極的。只有神仙和野獸才喜歡孤獨,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個人獨自昇天,看見宇宙的大觀,群星的美麗,他並不能感到快樂,他必要找到一個人向他述說他所見的奇景,他才能快樂。”共享快樂,比共受患難,應該是更正常的友誼中的趣味。
篇2
旅行
我們中國人是最怕旅行的一個民族。鬧饑荒的時候都不肯輕易逃荒,寧願在家鄉吃青草啃樹皮吞觀音土,生怕離鄉背井之後,在旅行中流為餓莩,失掉最後的權益─ —壽終正寢。至於席豐履厚的人更不願輕舉妄動,牆上掛一張圖畫,看看就可以當“臥遊”,所謂“一動不如一靜”。說穿了“太陽下沒有新鮮事物”。號稱山川形勝,還不是幾堆石頭一汪子水?我記得做小學生的時候,郊外踏青,是一樁心跳的事,多早就籌備,起個大早,排成隊伍,擎著校旗,鼓樂前導,事後下星期還得作一篇《遠足記》,才算功德圓滿。旅行一次是如此的莊嚴!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內,八十多歲,沒有逛過一次西湖,最後總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沒有再回來─—葬在湖邊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著幾兩屐?”這是勸人及時行樂,莫怕多費幾雙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樁樂事嗎?其中是否含著有多少苦惱的成分呢?
出門要帶行李,那一個幾十斤重的五花大綁的鋪蓋捲兒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難關。要捆得緊,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見稜見角,與稀鬆露餡的大包袱要迥異其趣,這已經就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所能勝任的了。關卡上偏有好奇人要開啟看看,看完之後便很難得再復原。“乘興而來,興盡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鋪蓋捲兒之後就覺得遊興已盡了。在某些國度裡,旅行是不需要攜帶鋪蓋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隨時洗換的被單,─—旅客可以無牽無掛,不必像蝸牛似的頂著安身的傢伙走路。攜帶鋪蓋究竟還容易辦得到,但是沒聽說過帶著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沒有臭蟲裝置的。我很懷疑一個人於整夜輸血之後,第二天還有多少精神遊山逛水。我有一個朋友發明了一種服裝,按著他的頭軀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睡衣,人鑽在睡衣裡面,只留眼前兩個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絕,─—只是那樣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來曾經幾乎嚇死一個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並不足為旅客之苦。我覺得“滑竿”“架子車”都比飛機有趣。“御風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塵世旅行,還是以腳能著地為原則。我們要看朵朵的白雲,但並不想在雲隙裡鑽出鑽進;我們要“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但並不想把世界縮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來欣賞。我惋惜米爾頓所稱述的中土有“掛帆之車”尚不曾坐過。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於舟車之不易得,車伕舟子之不易纏,“衣帽自看”固不待言,還要提防青紗帳起。劉伶 “死便埋我”,也不是準備橫死。
旅行雖然夾雜著苦惱,究竟有很大的樂趣在。旅行是一種逃避,─—逃避人間的醜惡。“大隱藏人海”,我們不是大隱,在人海里藏不住。豈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園也不容易遁跡。成年的圈在四合房裡,不必仰屋就要興嘆,成年的看著家裡的那一張臉,不必牛衣也要對泣。家裡面所能看見的那一塊青天,只有那麼一大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風明月,在家裡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風箏需要舉著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鄰居沒有遮攔。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頭碰腦的不是人面獸,就是可憐蟲。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雖無勇氣披髮入山,至少為什麼不帶著一把牙刷捆起鋪蓋出去旅行幾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風吹雨打,然後倦飛知還,覺得“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這樣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變成為暫時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時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騰幾回,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沒有不感覺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種趣味。哈茲利特Hszlitt主張在旅行時不要伴侶,因為:“如果你說路那邊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侶也許聞不見。如果你指著遠處的一件東西,你的伴侶也許是近視的,還得戴上眼鏡看。”一個不合意的伴侶,當然是累贅。但是人是個奇怪的動物,人太多了嫌鬧,沒人陪著嫌悶。耳邊嘈雜怕吵,整天咕嘟著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但是也還想拉上個伴。只有神仙和野獸才受得住孤獨。在社會裡我們覺得面目可憎語言無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裡又覺得人與人之間是親切的。到美國落磯山上旅行過的人告訴我,在山上若是遇見另一個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脫帽招呼,寒喧一兩句。這是很有意味的一個習慣。大概只有在曠野裡我們才容易感覺到人與人是屬於一門一類的動物,平常我們太注意人與人的差別了。
真正理想的伴侶是不易得的,客廳裡的好朋友不見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侶,理想的伴侶須具備許多條件,不能太髒,如嵇叔夜“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悶癢不能沐”,也不能有潔癬,什麼東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魚之不張嘴,也不能終日喋喋不休,整夜鼾聲不已,不能油頭滑腦,也不能蠢頭呆腦,要有說有笑,有動有靜,靜時能一聲不晌的陪著你看行雲,聽夜雨,動時能在草地上打滾像一條活魚!這樣的伴侶那裡去找?
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