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家拳搏鬥的真正意義

  內家拳應該是近三百年才出現的武術用辭,最早被引用於清初大儒黃宗羲及其子黃百家對王徵南拳技之評語。下面是小編為專門您整理好的:。

  

  黃宗羲1610—1695年是明清之際的經學大師,康熙八年1669年,他為這位武術家朋友撰寫《王徵南墓誌銘》,不同凡響,後世拳家據此而多有開發。

  黃宗羲在《王徵南墓誌銘》提到:“少林以拳勇名天下,然主於搏人,人亦得以乘之。有所謂內家者,以靜制動,犯者應手即僕,故有別少林為外家,始起於宋之張三峰豐。三峰為武當丹士,徽宗召之,道梗不得進,夜夢玄帝授之拳法,厥明以單丁殺賊百餘。”

  黃百家是王徵南徒弟,他在其父撰寫《王徵南墓誌銘》後七年,寫《王徵南先生傳》,收於其著《學箕初稿》之中。內文有:“徵南先生有絕技,曰拳,曰射。就穿楊貫戰善射者,古多有之,而惟拳則先生為最。始自外家至少林,其術精矣。張三峰豐既精於少林,復從而翻之,是名內家,得其一二者,已足勝少林。”黃百家主要說明其師王徵南的拳技屬於內家拳,此功夫有別於少林而勝於少林,源自張三峰對少林拳之吸收與改造。

  1、古練武人沒內外家之分

  發展至今,內家拳的功夫特色是:一、以靜制動。二、犯者應手即僕。三、以柔克剛。四、具有內養之術。

  奇怪的是,除黃氏父子的記載之外,古書中無人強調徒手實戰時的技擊方法有內家、外家之分。更值得思索的是,當今世界各地擂臺搏擊賽中,例如K1、MMA等,沒有以拳派分類或類似內家外家來分別作賽近年內地電視臺舉辦的《武林大會》不算。幾乎可以說,拳手技擊,平生所學的什麼家派都會用上。
 

  2、從擂臺搏擊看內家拳

  在國際性“全接觸”full Contact的拳例,除了一些為避免拳法喪命而指明不準打“後枕”之外,一般都容許任何技擊術的施展,然比武就應該如此。事實上,拳肘腳膝的用法,相對於“擊倒”KO來說,根本取決於力度、速度和準確度,而不建基於內家拳或外家拳,北派或南派。擂臺上,兩個人對擂,一對拳套、一個護陰,再加上四條圍繩,比武者就要使出擊倒對方最有效的方法。

  筆者愚見,擂臺上從未有過如現今內家拳文章撰述中所謂“四兩撥千斤”這類妙到巔毫的情況。一般好“講手”者,喜用“化”、“柔”、“丹田勁”等概念來渲染內家拳的威力,一大堆“化勁”、“柔勁”、“擁勁”等文字表述,也為武術加強了文學色彩,卻甚少體驗過街頭拼命或擂臺搏鬥那“非死則傷”的瞬間感受和滋味。有過搏擊經驗的朋友必會同意的是,緩慢的動作是永遠用不著的。內家拳文述中的主靜之術還可以,主慢則落敗無疑。

  從擂臺搏擊的歷史看,以太極拳訓練為主而又上過擂臺的寥寥可數,上了擂臺而又勝出的更鳳毛麟角,往往拳手“打得”與“拳神”的可觀性又是兩回事。誠然,太極拳、形意拳、心意拳、意拳、八卦掌、武當拳等被稱作內家拳系功夫,可以在哲理上發揮得淋漓盡致,尤其是源於道家思維的自然哲學,但實際上述的多數拳種是剛柔並施,拳風虎虎而不下於外家拳。也正因如此,存在多數屬於想當然的理解之下,令武術文化存在了一個誤區,一直揮之不去,就是文字表述的哲理高度遠遠拋離實際功夫所能達致的境界。當然,這些武術境界的描述和用辭,都是具備學養的功夫前賢在體會拳道合一之後的真實表述。只不過,後人修煉境界未致。又要延續前人拳理之高度,遂出現過分其辭,矜誇其巧的情況。

  這一代太極拳練習者,恐怕有相當是流於空談理論,到實戰時又表現出令人遺憾者居多。半世紀前在澳門舉行的“吳陳比武”,就值得反思。

  3、“應手即僕”防守術

  我們不妨來個定向分析,把黃宗羲所說的“所謂內家者,以靜制動,犯者應手即僕”咀嚼一下。所謂“應手即僕”,是說敵人已向我方打出一拳,我要應手,從而把敵人擊倒。我們不難想像,若一擊即倒的話,何需要應?對方用重拳把我擊倒,盡矣!呵呵,我又是高手,他的拳被我接了,我就是應;或者,他的拳打空了,我回他一拳,他就要應。在他來說,打空後要應是第二層次的做法。在我來說,要應是一種防守術。總之,這是一種屬於被攻擊情況下的技擊術,而不是主攻之術。

  如果在實戰中,攻人之技為第一層次的搏擊術,被攻的處理是第二層次的話,那麼所謂內家拳之相對應者,是第二層次的處境打法。為要應手,便有可借力打力、以柔克剛、以靜制動、順勢化力等處理手法,其結果可能是“僕跌倒”,故“應手即僕”。進而言之,只要應得靈敏,回擊有法,那些用意不用力、四兩撥千斤、捨己從人、動急則急應、動緩則緩隨等技巧描述便可上場,一併組成所謂內家拳的特色。

  4、內家拳過分吹噓的年代

  有些內家拳師傅為要從芸芸眾多的名師中突顯,標奇立異的自創名相,不但把功夫附會於古代哲學理念——借用《易經》、《易傳》、《老子》、《莊子》等名辭,更把現代科學元素混為一談,覺得玄之又玄,可惜大多是不知其所以然的,反正名牌效應用得著,講得愈玄就愈高檔。

  今天這種情況更趨嚴重,說什麼三度氣圈、五度力場、九度光環,還發明幾十種“勁”以示高明,真不知所云!奇怪的是,他們沒有一個可以上得擂臺,只能在推手遊戲中自得其樂;或者找幾個乖學生按其既定規矩站立擺樁給自己表演隔山打牛、凌空發勁,再拍幾輯硬照、幾條短片,放在網際網路上做宣傳,或付梓印製一兩本神乎其技的祕笈。

  有一次,筆者在地鐵站看到一位年輕人向我打招呼。我不認識他,他說他常瀏覽我的網頁,所以在街上認出是我。他認為,我在網上所寫的文章和講座短片很精彩,比起一些所謂名師的料子更勝一籌。我笑說:“多謝你的賞識,欣賞到我的文章者尚要‘夠班’!”他嚴肅起來,說:“我有三位朋友都是太極拳發燒友,拿了100萬跟某名師閉門學習,學到的也不如您在網上所展示的練功心得啊!”

  噢,那使我驀然驚覺:原來鄙人的功夫不止100萬!在香港“拉丁舞”那上千萬港元的昂貴學費已震懾人心,豈知教授太極拳也同樣是賺錢的事業。不過,這些現象只能說是—種文化末俗,是不是應了王安石的那句詩:“末俗紛紜更亂真,糟粕所傳非粹美,丹青難寫是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