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秩序手抄報
交通安全事關我們的生命安全,我們都應該遵守交通秩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交通安全手抄報資料1:交通法的基本內容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24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第一百一十一條 對違反本法規定予以拘留的行政處罰,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裁決。第一百一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第一百一十三條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處罰決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扣留1日折抵暫扣期限1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後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辦理。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第一百一十五條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的。批准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誌燈具,噴塗標誌圖案的。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不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定將依法收取的費用、收繳的罰款及沒收的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的。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學校或者駕駛培訓班、機動車修理廠或者收費停車場等經營活動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車輛號牌的。使用依法扣留的車輛的。當場收取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額的。徇私舞弊,不公正處理交通事故的。故意刁難、拖延辦理機動車牌證的。非行緊急任務時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的。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車輛的。非執行緊急公務時攔截搭乘機動車的。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交通安全手抄報資料2:交通安全知識順口溜
交通安全要記牢;路口要看訊號燈,紅燈停止綠燈行;過街要走斑馬線,或走天橋地下道;走路要走人行道,騎車不進汽車道。
交通安全最重要,事故不分老和少;路口要看訊號燈,紅燈停止綠燈行。
開車之前想一想,交通法規記心上;交叉路口想一想,一看二慢三不搶;會車之前想一想,禮讓三先顯風尚;超車之前想一想,沒有把握不勉強。
路無規不暢;國無法不寧。
牛馬車,靠右走,交叉路口要牽行;趕牲口,放牛羊,上路行走不安全。
騎單車,看標誌,切勿闖入汽車道;不帶人,不超載,安全騎車不圖快;出遠門,乘汽車,不坐超員超載車。
人生美好;步步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