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入股怎麼避免風險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怎麼防範股市中的風險,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投資入股的風險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投資入股的具體風險
1、投資決策風險
投資決策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專案定位不準和決策程式的遺漏上。
每個專案都存在特定的行業,投資者對專案所處行業、行業週期、市場環境不瞭解,會造成行業定位風險。對專案企業的技術水平、生產能力瞭解不全,對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靶向不準,會造成投資型別選擇的風險。拿房地產行業投資來說,當經濟從低谷到復甦的拐點,建築施工、水泥等企業會最先受益,股價上漲也會提前啟動。但是房地產屬於週期性強的行業,一旦市場需求接近飽和狀態,房地產行業發展的壓力便會倍增,這時投資者就應該考慮轉向了。
2、企業經營風險
企業經營風險主要是指被投資企業的業務經營風險。發生風險的原因可能是專案所處行業的市場環境發生了變化,比如經濟衰退。可能是經營決策不對,比如盲目擴張、過快多元化。也可能是企業管理者的能力不夠,或管理團隊不穩定等。企業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易導致業績下滑、停工、破產等不利情況,從而影響股權投資通過上市、股權轉讓、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完成投資資金的退出,導致股權投資沒有收益甚至出現本金損失的情況。最嚴重的甚至可能導致本金完全損失。
3、資本市場風險
某些行業、某種投資方式等的具體政策規定的突然改變,即資本市場的變化,很可能會增加投資人意想不到的風險。這裡的資本市場風險主要指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帶來的風險,政策發生變化,市場價格產生波動,風險隨即產生。這種風險是任何投資專案都無法迴避的系統風險,因為如利率調整的巨集觀政策的變化對體系內的每個企業都有影響,只是不同行業受影響的程度不同而已。
4、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智慧財產權等法律問題上。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籤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保證金安全和保證收益率等條款往往不受法律保護,這是投資風險之一。而股權基金投資協議締約不當與商業祕密保護也可能帶來合同法律風險。
5、執行風險
執行風險的影響因素主要表現在時間上。對於股權投資來說,投資的週期一般較長,股權退出期普遍在三年,或者五到七年甚至更長時間。但並非所有的股權投資都能在約定的時間內以上市套現退出作出良好的結局,更多的投資專案可能由於種種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東內部轉讓等。因此,退出機制的不完善,會使股權投資資金風險變大,因為不確定因素很多。
防範投資入股的風險
1、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進行標的公司的或有債務進行詢問或調查。
2、受讓協議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證清單。受讓方通過保證清單確保自己獲得預期的收購物件,確保所承擔的責任等不利因素限於合同明確約定之部分,即鎖定風險。
3、協議預留部分股權受讓款。在一定期間內,如承擔了或有債務,則用預留的款項承擔。
4、通過司法救濟請求損害賠償。受讓方可以出讓方違反締約過失責任或瑕疵擔保義務為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出讓方賠償其經濟損失。
避免股東出資協議中的風險
1、審查股東資格
由於全體股東要對發起設立公司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所以一定要審查好股東的資格,包括股東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並且對股東的身份證明最好進行備份。
2、明確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而且,全部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確股東的出資方式和金額。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權及房產作為出資方式,出讓方應當保證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均系經合法方式取得,併合法擁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轉讓。
3、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及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等問題
由於現在時常會出現股東出資不實或拖延出資的情況,所以,在簽訂出資協議時,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因為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以及要明確約定貨幣出資、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財產權的轉移問題,如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若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則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需要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的依法辦理登記手續。並且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4、明確股東的出資責任
股東的出資責任包括出資違約責任和資本充實責任。
***1***股東出資違約責任,是指股東未按照協議出資時,應承擔繳納出資和應向足額出資的股東進行違約賠償的責任。
***2***股東出資的資本充實責任,是指未按照協議約定出資的股東對出資差額的填補責任,以及其他已出資的股東對該股東填補責任的連帶責任。
資本充實責任是隻適用於公司股東的特殊出資責任,這種責任是連帶責任,股東中的任一人對全部公司的資產不足均負有充實責任,先行承擔資本充實責任的股東,可以向違約出資義務的股東求償,也可以要求其他股東分擔。這種責任是法律強制責任,不能通過股東之間的約定、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來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