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維持治療怎樣選藥
?接下來小編為大家解答吧。
精神病人需要長期服藥治療,但藥物維持治療的種類和劑量應當因人而異,主要是根據病人對藥物的敏感程度來確定。有些病人雖然用藥的劑量較大,但並沒有出現明顯的副反應,而又能很好地控制症狀,則沒有必要去增加或減少藥量,而另外有的病人服藥量並不大,症狀消失後病人能正常的生活、工作,這時也沒有必要加大劑量。
總的說來,維持藥物的劑量並沒有統一的標準。現行最好的辦法、最實用的途徑應該是實行劑量的個體化。
近年來專家們對較有效的治療方法已形成的共同看法是:繼續有效劑量和間歇性對症治療及靶症狀給藥***待病人有復發預兆時給藥***。
維持治療怎樣選擇藥物呢?可根據以下幾點來考慮:
1、正規治療時有效的藥物,常言道:有效不更方,這點不用懷疑。
2、儘可能單一用藥,一來用法簡單方便,二者病人容易接受。
3、聯合用藥也可供選擇,僅僅是當某種藥效果不好,又出現了副反應時。但此種方法應儘量少採用,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4、長效抗精神藥物亦不失為很好的治療手段。目前國內可供使用的有口服五氯利多,肌注的氟奮乃靜癸酸酯及氟哌啶醇癸酸酯。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用。
維持治療應該選擇合適的劑量,力求有效防止復發而副反應最小,這樣既能保證病人堅持服藥,又能適應社會環境,恢復正常的生活。具體實行方法可採用:
1、低劑量,一般為最高治療量的1/2—1/4為宜;
2、治療劑量的繼續,因現行的治療已不會採用大劑量,一般的治療量已適合於患者,況且治療後期藥量已在減少,某些新藥的副反應都不太多;
3、因人而宜,最適合的劑量應是病人能接受且可耐受藥物所產生的副反應。劑量的改變應在醫生指導下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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