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學方法有哪幾種

  音樂教育被我們慢慢地重視起來,所以相應的教學方法也重要起來,為此,小編在此整理了一些音樂的教學方法供大家閱讀,希望能幫助大家。

  三大音樂教學法

  世界三大音樂教學法是指以音樂教育家達爾克羅茲、柯達伊、奧爾夫命名的音樂教育法。因為效果好、實用性強,因此在世界範圍內被廣泛採用。

  達爾克羅茲音樂教育

  其特色是體態律動教學。它要求學生把身體作為樂器,把聽到的音樂再現出來。體態律動不同於舞蹈,它是以身體作為樂器,通過身體動作,體驗音樂節奏的速度、力度、時值變化,體態律動的動作一般分為原地動作和空間動作兩類。原地動作包括;拍手、指揮、搖擺、彎腰、說話、歌唱等;空間動作包括;走、跑、爬、蹦、跳、滑等。這些動作可以和身體的高、中、低位置結合,也可以用身體的頭、身、臂、手、腳等各個部位,與歌聲的動作、體感、表演等相互配合,以表示不同的節奏、旋律、和聲、復調、曲式等。

  它以遊戲為課程方式,發現個別學生鬆懈、渙散時,會立即變換,永遠處於新鮮狀態。

  柯達伊音樂教育

  其特色是以歌唱教學為主,從簡單的單聲部旋律到輪唱、合唱等歌唱形式,都是以清唱的方式來實施教學,而且不依賴任何樂器的伴奏。

  聲音是聽覺的藝術,它沒有視覺的形象,柯達伊教學法中有一套非常實用的手勢,可以讓孩子通過視覺形象來感受音高的概念。

  這組手勢其實是英國人約翰·柯爾文首創的,柯達伊把它借鑑到自己的音樂教育體系中來,併發揚光大。

  兒童不但能在「唱」當中學會呼吸、歌唱的技巧,更重要的是各種音樂的知識和常識也能通過「唱」的方式來學習。

  奧爾夫音樂教育

  奧爾夫倡導元素性的音樂思想,他指出:學生在學習中必須動腦、動手、動腳,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現音樂。於是他發明了一套“元素性”的奧爾夫樂器,是一組很容易掌握的打擊樂器。同時,他還充分運用人體各部位可能發出的聲音參與演奏,並冠以“人體樂器”的美稱。

  學生在課堂上在教師的引導下作音樂性的“動”,必然沉浸在一種遊戲般的歡快之中,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就會接受到音高、節奏、聽辨、協調統一等等綜合音樂能力的訓練。

  奧爾夫音樂的最大特點是關注對孩子內心世界的開發,在這樣的學習中,孩子不會把學音樂當成一種負擔或功利,而會全身心地投入到音樂世界中來,用他們肢體、語言、樂器自由地演繹,以獨特的方式抒發內心世界。當音樂成為孩子自身的需求,孩子對樂理、樂感、表演、演奏以及語言文化的掌握自然輕鬆快速,而且根深蒂固。

  奧爾夫音樂給孩子發展個性提供了無限的空間,也在集體表演中讓孩子懂得了集體意識與合作精神。

  更多具有操作性的音樂教學方法

  1.講授法

  提示教師通過口頭語言向學生傳授知識的教學方法。它包括:講述法、講解法兩種。

  優點:

  a.使音樂教師有較充分的主動性;

  b.易於把握所傳遞的音樂課程標準及教材中的所有的音樂知識及音樂常識;

  c.使學生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較多的系統連貫的知識。

  2.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師展示實物、圖片等教具,進行示範性的演唱、演奏,或採用現代化視聽手段,指導學生獲得感性知識的一種教學方法。

  3.練習法

  練習法是為形成一定技能、技巧,培養創造能力,要求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反覆多次完成某些動作或活動的教學方法。

  4.談話法

  談話法又稱“問答法”、“提問法”,是師生通過相互提問引導學生運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通過推理獲得新知識,鞏固舊知識,增進記憶的一種方法。它包括:啟發式談話和問答式談話。

  5.討論法

  在教師指導下,學生為解決教學中某一問題,相互啟發,討論辯論,各抒己見的教學方法。

  6.欣賞法

  欣賞法是學生在音樂教師指導下,體驗音樂作品的藝術表現力,藉以陶冶情感和培養審美感的教學方法。

  7.發現法

  發現法又稱“探索法”,是學生運用教師提供的按發現過程編制的教材或材料進行“再發現”,

  以掌握知識並發展創造性思維與發現能力的一種教學方式。

  8.情境法

  情境法是遵循反映論的原理,充分利用形象,創設具體生動的場景,激起學生的學習情緒的一種教學方法。

  9.參觀法

  擴大學生的視野,從現實生活中受教育音樂表演與欣賞,音樂與姐妹藝術、音樂與相關文化的學習各年級應有的傳統的音樂藝術活動及定點參觀訪問的專案受學校射去經濟文化條件限制。

  10.律動法

  發展學生多種感觀通道對音樂感受體驗的能力,增強身體的動作協調性賞與音樂基本要素的學習以小學低中年級為主,不限其他各年級足夠的教學活動空間受音樂學習空間的制約。

  11.創作法

  發展學生音樂創造精神和創造能力即興創作與表演,在教師指導下的作曲,具有多向、活躍、隨機性強的特點,駕馭有一定難度。

  12.遊戲法

  發展學生節奏感、動作協調性及對音樂速度、力度、音色等表現手段的感受力、表現力和創造力。以動作形象的模仿、創作為主要內容以小學低中年級為主足夠的教學活動空間活動內容與兒童年齡聯絡密切,受年齡特徵及教學時間、教學環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