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配合的必要性

  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需要在協調配合的各領域求同存異,提高協調配合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開拓協調配合的廣度和深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1.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調節範圍的不同要求兩者必須協調配合。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都是以調節社會總需求為基點來實現社會總供求平衡的政策,但兩者的調節範圍卻不盡相同.具體表現為:財政政策主要在分配領域實施調節,貨幣政策對社會總需求的影響則主要是通過影響流通中的貨幣量來實現的、其調節行為主要發生在流通領域。正是這種調節範圍的不同,使得不論財政政策還是貨幣政策,對社會總供求的調節都有侷限性。

  2.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目標的側重點不同要求兩者協調配合。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都對總量和結構進行調節,但在資源配置和經濟結構上,財政政策比貨幣政策更強調資源配置的優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有結構特徵。而貨幣政策的重點是調節社會需求總量,具有總量特徵。

  3.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時滯性不同要求兩者協調配合。在政策制定上,財政政策的變動,需要通過立法機構、經過立法程式,而貨幣政策的變動通常由中央銀行決定;在政策執行上,財政政策措施通過立法之後,還要交給有關執行單位具體實施,而貨幣政策在中央銀行決策之後,可以立即付諸實施。因此,財政政策的決策時滯_般比貨幣政策要長。但是,從效果時滯來看,財政政策則可能優於貨幣政策。由於財政政策直接影響消費總量和投資總量,從而直接影響社會的有效需求。而貨幣政策主要是影響利率水平的變化,通過利率水平變化引導經濟活動的改變,對社會總需求的影響是間接的。從這一點分析,貨幣政策比財政政策對經濟執行產生影響所需的時間要長。

  由此看來,無論是財政政策,還是貨幣政策,都是有﹁定的侷限性,如果單純運用其中某一項政策,很難全面實現巨集觀調控的目標。這就要求兩者互相協調、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它們的綜合調控能力。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配合運用

  ***一***“雙鬆”政策,即鬆的財政政策和鬆的貨幣政策配合

  適於在總需求嚴重不足,生產能力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況下使用。

  ***二***“雙緊”政策,即緊的財政政策和緊的貨幣政策配合

  適於嚴重通貨膨脹時期使用。

  ***三***緊的財政政策和鬆的貨幣政策配合

  適於在總需求與總供給大體平衡,但消費偏旺而投資不足時採用。

  ***四***鬆的財政政策和緊的貨幣政策配合

  適於在總需求與總供給大體適應,為解決投資過旺、消費不足時採用。

  不同經濟條件下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相互配合的方式

  1.在1998年通貨緊縮,需求不足的條件下財政貨幣政策同時鬆動,既有總量措施上的配合,又有結構措施上的協調。既有間接調控手段上的組合,又有直接調控手段上的搭配。譬如,在總量方面,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同向鬆動。在結構方面,財政支出結構與稅收物件結構的優化同信貸投入結構的調整並行不悖。這至少反映在三個側面,一是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的財政建設性支出的擴大與以上述領域為重點的信貸投入的增加遙相呼應;二是在財政下調小企業增值稅率的同時,銀行也開始消除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歧視,並一再強調改善和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三是在財政增加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生活費和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等經濟性支出的同時,銀行對個人消費信貸的投入比重也大幅上升。在手段方面,政策支出、信貸規模、外匯管制等直接調控工具與稅收、利率、準備金率等間接調控工具相互融合,優勢互補。積極財政政策通過適當增加財政貼息資金的規模;擴大貼息政策適用範圍;建立全國性的中小企業貨款擔保基金,為中小企業貸款融資創造條件等方式來拓展貨幣政策作用的空間。在貨幣政策方面,也通過一定手段使之與積極的財政政策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如建立向中小金融機構提供再貸款的正常渠道和機制,增加再貸款投放;適時增加公開市場的操作頻率,擴大可進入公開市場的金融機構範圍,完善和擴大公開市場操作,使之成為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和市場利率的中央政策工具;要求商業銀行合理配置分支行貸款許可權,建立合理的貸款約束和激勵機制,把握好貸款的投放,支援經濟發展;逐步放開管制,讓商業銀行自動購買和持有各種債券。積極的財政政策所帶來的投資需求的擴大,需要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支援,8000億元的國債資金,拉動了大批的社會投資,而社會資金的大部分,是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積極的財政政策所帶來的消費需求的擴大,同樣離不開穩健的貨幣政策的支援。近年來,住房貸款、汽車貸款、教育貸款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長,不僅僅使積極的財政政策的效應落到實處,更直接擴大了內需。

  2.2003年我國巨集觀經濟形勢發生了一些出人意料的變化,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具體實施中出現了政策衝突的現象。2003年以來,我國貨幣供應量增長較快,金融機構貸款大幅度增加。2003年下半年,央行加大央行票據的發行力度,力圖收回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壓縮貨幣信貸量過快增長的態勢。然而,貨幣信貸快速增長的趨勢並沒有因此而明顯減弱。在這種情況下,2003年8月23日,央行被迫給出貨幣政策的一劑“猛藥”,從9月21日起將存款準備金率由6%提高到7%。綜觀2003年貨幣政策實施的全過程,我們可以看出,無論央行實行公開市場操作——主要採取回購方式和發行央行票據,還是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已使貨幣政策實際走向緊縮,而財政政策仍然積極。因此,2003年的巨集觀調控中出現了一些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衝突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下面三個方面:

  以增發國債為主要特徵的積極財政政策會在一定程度上帶動貨幣供應量和銀行貸款的過度增加。銀行機構構成國債的主要買主,銀行機構購買了大量國債,會增加貨幣投放。據估算,銀行機構增持國債而創造的貨幣,約佔貨幣供應量的10%左右。另外,銀行機構需要為國債投資專案提供配套的貸款,以及財政貼息而帶動一部分銀行貸款,這些也會推動銀行貸款的增加和貨幣供應量的擴大。

  2003年趨向緊縮的貨幣政策導致國債發行成本上升,影響了國債的發行。由於央行貨幣政策的基調一直傾向於控制貨幣信貸的過快增長,頻發票據回籠貨幣,特別是央行決定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後,市場由此產生利率上漲預期,打壓債市,影響了國債的發行。為降低國債發行成本,完成2003年的發債計劃,財政部被迫調整第四季度國債發行品種,且採用先發行、交易,然後再繳款的方式。

  作為兩大巨集觀經濟政策聯結的重要工具,國債在市場化執行中還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國債市場分割成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和商業銀行櫃檯市場;國債發行體制在國債利率市場化、國債品種多樣化和國債期限分佈平緩化等方面存在很多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的存在,一方面使中央銀行利用公開市場業務進行貨幣政策的微調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和很難兼顧各方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國債管理部門難以根據市場狀況,靈活、有效實施國債發行和債務管理操作。另外,我國目前財政投融資體制存在的財政投融資與商業銀行投融資界限不清,效益低下,盲目、重複建設現象普遍,以及財政融資渠道單一,資金不足等問題,導致財政、金融部門職能界定不清,影響了財政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

  3.在2004年經濟增長速度加快,投資過熱的條件下,為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積極財政政策將轉型為中性財政政策,與略微從緊的貨幣政策協調配合,並推進國債運作管理和財政投融資體制的改革。

  鑑於我國經濟形勢已經趨向好轉,積極財政政策將轉型為中性財政政策,可以適當減少國債的發行規模。同時,由於我國在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方面欠債很多,所以要調整國債資金的使用方向,更多地注重財政資金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的投入,加大對社會性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援,重點轉向農村、醫療衛生、教育、環保等方面。要合理、靈活、及時地應用各種財政手段進行巨集觀調控,時機成熟時也可進行稅制改革,重點由拉動投資需求轉移為調節社會分配、拉動消費需求。要按照公共財政理論及政策框架確立我國的公共財政制度,實施積極的公共財政政策,使財政功能由經濟建設型轉為公共服務型,從而實現社會經濟和諧穩定地增長。

  為抑制投資過熱,防止物價全面上漲,應實施略微從緊的貨幣政策,適當控制銀行信貸投放的規模和速度。2004年3月24日央行宣佈從2004年4月25日起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制度,同時實行再貸款浮息制度,從2004年3月25日起,對期限在1年以內、用於金融機構頭寸調節和短期流動性支援的各檔次再貸款利率,在現行再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加0.63個百分點。隨後,中國人民銀行又於4月25日,再次決定提高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將直接凍結資金1100億元,按貨幣乘數效應估計會收縮資金3000億-4000億元。4月25日開始實施的這兩個政策突出的特點,是對農村金融機構沒有實行這個政策,其目的就是要保證春耕生產對資金使用的需求和農業領域的其他有效資金投入。這一政策目標非常明顯,就是體現了中央改變城鄉二元結構、保證農民增收致富的政策意圖。

  為抑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信貸投放大幅增加的勢頭,中國銀監會發出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派出機構認真落實國家巨集觀調控的目標和任務,進一步加強貸款的風險管理。通知指出:對於盲目投資、低水平擴張、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未按規定程式審批的專案,各商業銀行一律不得發放新的貸款。已給予授信和已發生貸款的要採取適當、穩妥的方式予以糾正,適時、適度對鋼鐵、電解鋁、水泥以及房地產、汽車等過熱行業貸款進行合理控制。但對於煤炭、電力、石油、交通、供水等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專案的貸款,要給予重點傾斜。銀監會要求各銀行要嚴格執行審慎的貸款準備金制度,提高資本充足率水平,並加強對貸款的逐筆、實時監控,對重點機構和客戶進行直接監測。

  推進國債運作管理和財政投融資體制的改革是我國財政貨幣政策協調的兩大基點。在國債運作管理方面,可以考慮實行“國債餘額管理”制度,即全國人大每年給財政部批准一個國債餘額指標,這個指標是上一年的國債餘額加上本年度財政預算赤字之和。只要國債發行不突破這個餘額,由財政部視市場情況靈活掌握髮行規模和期限品種。為解決財政部發行短期國債缺少動力,而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又缺乏短期國債作為操作工具這一矛盾,一年期以內的短期國債,可不列入當年的國債發行計劃,當財政賬戶出現臨時性頭寸不足之時,財政部可以迅速發行短期國債用於週轉。在財政投融資體制改革中,要明確財政投融資與商業銀行投融資的界限,既提高財政投融資的投資效益,又保障貨幣政策免受政策性金融業務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