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政策穩定功能的主要特徵
財政政策的自動穩定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稅收的自動穩定效應;二是公共支出的自動穩定效應。以下是小編整理分享的關於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1.財政政策中的自動***內在***穩定器和積極的財政政策
稅收的自動變化。在經濟擴張和繁榮階段,隨著生產擴大就業增加,國民收入GNP和居民收入增加,政府稅收會相應增加,特別是實行累進稅制的情況下,稅收的增長率超過國民收入增長率。稅收增加意味著居民可支配收入減少,因而具有遏制總需求擴張和經濟過熱的作用。當經濟處於衰退和蕭條階段時,國民收入GNP 下降,稅收相應減少。可見,在稅率既定***給定***不變的條件下,稅收隨經濟週期自動地同方向變化,起著抑制經濟過熱或緩解經濟緊縮的作用。
政府轉移支付的自動變化。財政轉移支付***包括失業救濟金和各種福利支出***有助於穩定可支配收入,進而穩定消費需求。在經濟繁榮階段,失業率下降,失業人數減少,失業救濟金和其他福利的支出會隨之自動下降,從而抑制可支配收入和消費需求增長;反之,在經濟蕭條階段,失業率上升,失業人數增加,失業救濟金和其他福利的支出會隨之自動上升,從而抵消可支配收入和消費需求下降。
政府維持農產品價格的政策。這實際上是以政府財政補貼這一政府轉移支付形式,保證農民和農場主的可支配收入不低於一定水平。在經濟繁榮階段,對農產品的需求增加,農產品價格上升,政府根據農產品價格維持方案,拋售庫存的農產品,吸收貨幣,平抑農產品價格,以減少農民和農場主的可支配收入;而在經濟蕭條階段,對農產品的需求減少,農產品價格下降,政府根據農產品價格維持方案,增加政府採購農產品的數量,向農民和農場主支付貨幣或價格補貼,增加他們的可支配收入。
個人和企業儲蓄的自動變化。由於邊際儲蓄傾向是遞增的而邊際消費傾向是遞減的,所以,在經濟恢復及繁榮階段,隨著個人和企業的收入增加,他們的儲蓄增長的幅度會更大而消費需求增加得較少;相反,在經濟衰退和蕭條階段,隨著個人和企業的收入減少,他們的儲蓄也會減少得更多而消費減少得較少。
以上各項均具有自動穩定器的作用。它們的作用越健全,經濟執行越不需要政府幹預。但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這類“自動穩定器”只能緩和經濟衰退或抑制通貨膨脹的程度,而不能根本扭轉經濟衰退與通貨膨脹的趨勢,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因而政府根據經濟執行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干預,仍是必不可少的。
2.貨幣政策與收入政策中的自動***內在***穩定器
利息率效應***凱恩斯效應***。由於利率變動能刺激或抑制投資,所以在貨幣供應量不變的情況下,利率變動有自動調節社會總需求、調控與穩定物價的作用。根據前面已講過的內容可知,在貨幣供應量M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商品供給減少 → 使物價上升 → 交易動機和預防動機的貨幣需求L1上升 → 投機動機的貨幣需求L2下降 → 利率r上升 →投資下降 → 有效需求減少 → 自動抑制通貨膨脹;反之則反是。
實際貨幣餘額效應***庇古效應***。在人們手持貨幣數、量既定的情況下,貨幣的實際購買力***實際貨幣餘額***與物價反方向變動,這使得人們持有的貨幣數量具有調節物價、穩定經濟的功能。當通貨膨脹物價上漲時,人們持有的貨幣數量不變,但所能購買的商品數量減少,人們就會自動減少消費,這樣會使有效需求減少,從而自動抑制通貨膨脹,避免經濟過熱;反之,當物價下跌時,同量貨幣能買到更多的商品,人們會自動增加消費,擴大有效需求,從而自動阻止物價繼續下跌,防止經濟衰退過多。
再分配效應。如前所述,通貨膨脹會導致收入再分配,由於邊際消費傾向遞減規律的作用,這種再分配就具有了自動抑制通貨膨脹的作用。假設國民收入簡單區分為勞動收入***工資***和非勞動收入***利潤***兩部分,如果發生通貨膨脹使物價上漲,就意味著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勞動收入***工資***所佔的比例下降非勞動收入 ***利潤***所佔的比例上升。這會使整個社會的邊際消費傾向和平均消費傾向下降***因為非勞動收入***利潤***是資本家的收入,在這種收入隨通貨膨脹而增加時,其邊際消費傾向必然大幅下降,其收入中用於消費的部分將大幅下降,同時勞動者因實際收入下降必然減少消費,從而使整個社會的邊際消費傾向和平均消費傾向下降***,社會有效需求減少,通貨膨脹會自動得到抑制。此其一;其二,社會上獲得收入的人分為靠租金、退休金、養老金獲得收入的“被動收入者”和靠工資、利潤獲得收入的“主動收入者”兩類。在通貨膨脹情況下,前者的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後者的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上升。在邊際消費傾向遞減規律作用下,後者的消費支出相對減少,從而抑制有效需求,進而抑制通貨膨脹。
必須指出,自動穩定起對於平衡供求、穩定物價、保持國民經濟平穩執行有一定作用,但作用有限。僅靠期自動調節,遠不能保證經濟持續均衡增長,必須有政府的適度干預,國民經濟才能健康執行。
資源稅“自動穩定器”作用凸顯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推出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日前,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本次全面改革是在總結前期原油、天然氣和煤炭等資源品目改革取得積極成效的基礎上推進的。從前期改革成效看,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實現了稅收收入與礦價直接掛鉤,發揮了資源稅“自動穩定器”的調節作用,有效克服了原從量定額徵收方式缺乏彈性和逆向調節問題。
該負責人表示,自2010年我國先後對原油、天然氣和煤炭等資源品目實行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並清理相關收費以來,“礦價如‘水’,稅收如‘舟’”的格局逐漸形成。在礦價上漲時,從價計徵的資源稅隨之增加,有利於地方政府及時分享礦價上漲收益,並抑制相關礦業經濟可能出現的過熱;在礦價下跌、企業效益下降時,從價計徵的資源稅隨之下降,稅負自動降低,緩解企業經營困難,促進相關礦業經濟的回升。
“從今年1月~5月全國原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收入增減變化情況看,通過資源稅改革建立的從價自動調節機制發揮了較好的作用。”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由於今年前5個月原油、天然氣和煤炭的售價降幅較大,資源稅收入隨之下降,三個稅目資源稅共計減收75.9億元。據靜態測算,如果不實行從價計徵,同期全國油氣煤企業將會減利60億元左右。
自2015年5月1日起,為緩解我國鐵礦石企業經營困難,國家將鐵礦石資源稅由減按80%徵收改為減按40%徵收。據統計,由於減稅政策的實施,再加上鐵礦石需求下降,今年前5個月全國徵收鐵礦石資源稅11.9億元,同比減收65.3%。“由於鐵礦石目前仍實行從量定額徵收,與價格不掛鉤。因此,國家只能通過單獨出臺減稅政策來調減企業稅負,這從另一個方面印論證了目前資源稅由從量定額徵收改為從價定率徵收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該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