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進校園的手抄報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圖片及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圖片欣賞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資料1:青少年法律故事

  一、

  一天晚上,原勵德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凶手竟是一個未滿14週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鄉同窗。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雲橋鎮人***與劉小樂***男,***7月生,上雲橋鎮人***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著陳志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

  二、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著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說,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裡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裡。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裡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裡。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裡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週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

  資料2:法制進校園

  山中清流,潺潺不息,奔流而下,乃因山凹疏導之功也;石間野草,兀然向上,百折不撓,乃是石縫引導之勞也。

  五千年悠久燦爛文明,法制如一朵奇葩,傲然挺立於中華文明的歷史長河中,走過漢唐風雨,走過宋韻之聲。在浩瀚的歷史煙雲中迴盪。商鞅明法令而強秦國,太宗減刑罰乃成盛世。在中國這樣人治盛行的國家,法制如此瑰麗。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在全社會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顯得如此重要。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當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滿18歲的青少年進行保護。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事:年少輕狂人們拿著法律賦予的免死金牌,用來填補衝動的罪過。憑著法律的庀佑,他們無所顧忌,年輕的心被逐漸扭曲。法律或許會為你生命買單,但你的青春也將付出代價。

  幾聲槍響總在不經意間打破校園的寧靜,美國,芬蘭等國校園內槍擊案不斷,而釀成悲劇的皆為一些在校生。因為一些口角,因為遭人歧視,因為無人關心,狂妄的心被激怒。最終,扣響罪惡的扳機,幾個如花的生命瞬間凋零。這血的教訓告訴我們:法制進校園,刻不容緩!你還可曾記得馬加爵,這個平日默默無聞的人,轉瞬成為了惡魔。生命有時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

  青春有悸動的夢,也有衝動的夢。我們的情緒喜怒無常,不加以正確引導,往往會後悔終生。我們對法律的認識,往往斷章取義,以篇蓋全,這是一種悲哀。

  那一個個光影瞬間把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送到我們面前。看著一個個案例,我被震驚了,多少生命的悲劇在反覆上演,徒留一份悲涼。

  學校重智育而輕德育,盲目追求升學率,於是,慘劇發生!那一個個血淚悲劇下,是對法的曲解與無知。多少美好而年輕的夢就此夭折。對法制的淡薄,使我們的思想缺乏應有的理性。試想一下,這樣的人長大後,危害的又何止一兩個人?因為沒有法律的束縛,再理智的人也會成為屠夫。

  血一樣的教訓刺痛了我們的心,我們有必要反省一下,我們的社會,我們大家,該為他們承擔什麼呢?我們懂法而不知用法,不懂帶動同學學法,我們的社會有法而缺乏對大眾的灌輸。罪惡背後,每個冷漠法制的人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

  法,是違反紀律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們青少年必須自尊、自重、自強、自愛,必須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滿校園,和諧溢神州!構建和諧法制社會,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