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儒家家庭倫理思想
自古以來,在中國人眼中,家都顯得至為重要。中國古代“家國天下”並舉,而家居於首位,因為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國與天下只是家的放大,社會關係也不過是家庭關係的延伸。因此,家庭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佔有中心地位,與這一現實相適應,儒家對於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從妥善處理家庭關係開始的。《中庸》說:“仁者人也,親親為大。”這句話是說,仁就是愛人,但首先是愛自己的親人,也就是首先要處理好家庭關係。家庭關係主要包括父子關係、夫婦關係、兄弟關係,相應的儒家家庭倫理也就包括“夫義婦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內容。
父子關係是古代中國家庭中最重要的倫理關係,“父慈子孝”是儒家處理父子關係的基本要求。“父慈”與“子孝”是相對的,一方面,父親要愛護自己的子女;另一方面,子女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孔子說“父父,子子”,就是要求父親要有父親的樣子,兒子要有兒子的樣子,就是要求“父慈子孝”,反映了父子間相互的道德責任與義務。父母親應當養育子女,子女則應孝敬父母。
在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中,儒家更強調子女對父母的孝道。在儒家看來,對父母盡孝是天經地義的。父母不辭艱辛養育了兒女,對兒女那份濃濃的親愛之情,使得兒女自然而然地依戀父母、敬愛父母,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克盡孝道是作為子女應盡的義務。儒家專門有一本講述孝道、孝治思想的經典—《孝經》,漢代列人“七經”。從漢代開始,歷代統治者都提倡“以孝治天下”,漢代舉孝廉的官吏選拔制度甚至把孝作為選拔官吏的最基本標準,足見孝道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地位。
所謂孝,是指贍養和敬愛父母。儒家認為,作為子女,應當竭盡全力使父母在生活上有良好的照顧,“事父母,能竭其力”;子女應儘可能地承擔一切事務,有酒肉美食要讓給父母享用,“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撰”。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職責。儒家還認為,對父母的孝不僅在於養,還在於以合適的禮節、禮儀侍奉父母,“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父母在世的時候,應當按照禮節侍奉他們;父母去世以後,應當按照規定的禮節埋葬,死後還應按時以禮祭祀。儒家認為喪禮應當豐厚,對父母應當實行厚葬,還應當為父母守喪三年。儒家對於喪葬之禮的要求是十分嚴格的,這一點在先秦曾遭到墨家的批評。
儒家強調,對父母的孝不僅是禮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對父母的真實情感的體現。對父母的親愛之情是人天生具有的。孟子說:“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正是由於對父母的這種依戀之情,為了不使父母為自己擔心,孔子要求“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對父母的愛,使得子女時時把父母的身體狀況記掛在心上,“父母唯其疾之優”。父母辭世,子女因對父母的愛和思念而“食脂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痛失親人的子女怎能咽得下肥甘美肉?怎麼心情快樂?孔子主張對父母厚葬和守三年之喪,都是出於子女對父母的愛戀之情。孔子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也有三年之愛於父母乎?‑”子女出生以後,要經過三年才可以完全脫離父母的懷抱,難道作為子女,對父母的三年之愛也沒有嗎?在孔子看來,三年也不足以寄託子女的哀思。由此可見,子女對父母的孝主要在於那份真摯的感情。
父母無不愛自己的子女,這是一種自然而然的親情體現,是人之天性使然,所以儒家在這一方面論述不多。但是父母如何愛護自己的子女,卻是大有學問。儒家認為,教育子女是父母的天職,養而不教,就沒有盡到父母的職責。在傳統社會中,父母愛護子女,不僅在於生養,更重要的在於教育子女成才。儒家充分注意到了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長中的重要作用。孟子之能成為繼承孔子之志、光大儒學的“亞聖”,與其母親的家教是截然不可分的,“孟母三遷”的故事為後來的父母樹立了光輝的榜樣。
正是由於對父母發自內心的真摯感情,因而在侍奉父母的日常生活中,要始終保持虔誠愉悅的態度。要做到這一點卻不容易,孔子稱為“色難”。但作為子女,應該努力做到這一點,讓父母順心。在父母有什麼不對的時候,固然應當婉轉勸阻,“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但在父母不接受勸諫之時,仍然要恭敬地侍奉父母,任勞任怨,而絕不應怨恨父母。因此,儒家特別強調對父母要有尊敬的態度。孔子嚴厲批評那種對父母只養不敬的態度,他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如果對父母只養不敬,那和養犬馬有什麼不同呢?孟子也表達了同樣的態度:“食而弗愛,泵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對父母養而不愛,和養豬差不多;愛而不敬,和養犬馬差不多。
子女對父母的孝敬還體現在繼承父母的遺志、繼續先輩的事業。《中庸》說:“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子女孝敬父母就應了卻父母未了的心願,完成父母未竟的事業,以告慰父母的心靈。著名史學家司馬遷可謂是克盡孝道。他的父親司馬炎立志要完成一部史學著作,以填補《春秋》以後史書的空白,但未能遂願就撒手而去。司馬遷繼承父親遺志,不辭艱辛,筆耕不綴,甚至在身遭奇禍、蒙受奇恥大辱之際,仍然忍辱苟活,繼續寫作,終於完成了被後人奉為史書典範的《史記》。在儒家看來,這樣的行為是對父輩真正的孝。孔子要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雖顯得有些保守,但從繼承父親遺志和事業而言,又是可以理解的。
夫婦的共同生活是組成家庭的基本條件,夫妻關係是組成家庭的基礎。所以鄭玄注《周禮·小司徒》雲:“有夫有婦,然後為家。”妥善處理夫妻關係是家庭和睦的核心內容,對此儒家的基本要求是“夫義婦順”。在中國古代,由於男女分工的差異,男女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總的情形是男尊女卑。早在戰國時期,孟子就指出:“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說明當時對婦女的最基本要求就是順從。到了漢代,董仲舒用陰陽理論來論證男尊女卑。他在《春秋繁露》中說:“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根據“陽貴而陰賤”的理論,男尊女卑就成為自然的結論。東漢《白虎通義》更是把“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作為對女子的基本要求。這種畸形的道德,經過封建統治者的有意提倡和培植,成為禁錮婦女的封建綱常,剝奪了婦女的合法權利。於是,在中國古代,男女婚姻就沒有愛情基礎、自由選擇可言,而取決於父母之命、媒灼之言。
在家庭生活中,婦女以柔順為美德,以被丈夫休棄為恥辱。丈夫儘管對妻子具有支配地位,但寡恩少情、嫌貧愛富的行為也要受到嚴厲的道德譴責,傳統戲曲中對陳世美的批判就體現了這一價值取向。反之,夫妻間恩愛相親、富貴不移、相互激勵的行為則受到人們的讚揚,夫妻間長期耳鬢廝磨、甘苦與共產生的愛戀之情成為人們共同的嚮往。漢代文學家梁鴻,博學多才,性情高潔。他拒絕了多家高門大戶的女兒,與又肥又醜又黑的孟光潔結婚。夫妻二人隱居霸陵山中,男耕女織,夫妻相敬如賓、舉案齊眉,傳為千古佳話,成為夫妻恩愛的典範。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縱向的,而兄弟的關係則是橫向的,在處理這一關係時,儒家的基本要求是“兄友弟恭”。在古代,姐妹的稱呼產生較晚,姐妹之間在早期也以兄弟相稱。******孟子·萬章上》雲:“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兄友弟恭”的原則也是適用於姐妹之間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以外,兄弟之間血緣最近,自古以來就被喻為“手足”、“同胞”。儒家十分注重二者之間的關係,常把“孝友”、“孝梯”並重。《尚書·君陳》說:“唯孝友于兄弟。”孔子要求他的學生“人則孝,出則梯”,有子把梯與孝一起作為做人的根本準則,足見處理好兄弟關係在家庭倫理中的重要地位。
處理兄弟之間關係的基本要求就是友愛。孔子要求做到“兄弟怡怡”,即兄弟之間和睦相處。荀子則明確地規定:“請問為人兄?日:慈愛而見友。請問為人弟?日:敬拙而不苟。”作為兄長,應當愛護弟弟;作為弟弟,應當敬愛兄長。兄弟之間和睦相處,既是血緣親情的自然結果,又是孝敬父母的必然要求。只有兄弟之間情同手足、互敬互愛,才能家庭和睦,才能使父母舒心愉快,才算是盡了孝道。中國人歷來有“長兄如父”的說法,這是指兄長應盡到愛護、關照弟弟的責任,尤其在父母不幸辭世時,作為兄長應當接替父親的職責,撫育、照料弟弟,而弟弟也多能尊敬兄長。兄弟之間的友愛,又可以推展到家庭之外,朋友之間也應該互敬互愛。當司馬牛因沒有兄弟而犯愁時,子夏安慰他說:“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君子何患無兄弟也?”
自儒家產生以來的兩千多年中,儒家家庭倫理起到了維護家庭團結、維持社會秩序的良好作用,形成了歷史悠久的傳統美德和淳樸風俗,在現代社會中仍將發揮重要作用,這一點無須贅述。但是回過頭來,我們也必須看到儒家家庭倫理在歷史上的侷限性以及在當前所遇到的挑戰。
從歷史上看,儒家的家庭倫理是以宗法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它在要求父子、夫妻、兄弟之間應遵守一定的禮儀規範的同時,更重視他們之間的情感聯絡,甚至把血緣親情提高到至高無上的地位,視為處理一切社會事務的中心,結果就會走向極端。比如對於父子雙方有一方偷羊、另一方應該怎麼辦這樣的問題,孔子認為應該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在被問到舜的父親殺人、舜應該怎麼辦時,孟子為舜設計的方案是“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這都是把情放到高於法律的地位,甚至於不惜為情而違反法律,這種過分重情、以情壓法的思想,給中國傳統社會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在我國當前社會中仍然存在大量法制觀念淡薄、循私枉法等不良現象,與儒家這種過分強調親情的態度是分不開的。
另外,本來在孔孟等人那裡,夫婦、父子、兄弟之間的倫理關係應該是相互的,但由於封建統治者的有意歪曲,造成這三對關係都走向一個極端,結果“夫義婦順”變成了“夫為妻綱”,“父慈子孝”變成了“父為子綱”,“兄友弟恭”也只是強調弟弟敬愛兄長。這種變化背離了儒家以親情調節家庭關係的基本原則,成為禁錮人思想的精神枷鎖,今天必須加以鑑別。
從現實來看,現在市場經濟觀念已經深人人心。市場以利益為中心,根本無情可言,千百年來被人們奉為信條的儒家倫理受到了嚴峻考驗,儒家所推崇的親情受到了強烈衝擊。在父子關係方面,由於我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大多數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父母對子女頗為疼愛,甚至溺愛,不僅造就了一代“小霸王”、“小公主”,還使子女得不到一些必要的教養;另一方面,子女對父母的孝敬觀念日漸淡薄,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代溝也在不斷地擴大。在夫妻關係方面,婚姻危機日益嚴重,離婚率大為上升。本來是建立在男女情愛基礎上的現代婚姻,穩定性卻越來越低,因為夫婦越來越處處以利害相計較,這樣的婚姻一旦有利益牽引,很快就破裂了。在兄弟關係方面,由於大多數家庭只有一個孩子,兄弟關係在家庭內正逐漸消失,越來越轉化為家庭外的朋友、同志之間的友愛關係。但是,由於拜金主義、唯利是圖等思想的侵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日益冷漠。
在現代社會主要以利益關係調節人際關係的今天,包括家庭內的人際關係有日益冷漠、緊張的傾向,這使社會有畸形化的危險。傳統儒家倫理強調親情的思想在今天仍有積極作用,值得我們繼承發揚。儒家主張夫妻恩愛、父慈子孝、兄弟友愛的思想,將為改善目前日趨緊張、冷漠的家庭氛圍發揮重要作用。當然,隨著時代的變化,處理家庭關係的形式也會有所不同。例如在生活節奏加快、住房緊張、人手缺乏的今天,把父母送進老年公寓以獲得更好的照顧,同時又時常牽掛、探望父母,這種頗有時代特點的形式不僅無損於孝敬父母的內容,反而是使父母生活更為舒適愉快的合理選擇。不論採取什麼形式,父子、夫妻、兄弟之間時時牽掛、互相關愛的濃濃親情,在任何社會都能使人感受到溫馨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