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隸書書法

  在《道德經》中,道祖老子以先哲的睿智提出了“道”、“德”、“自然”、“無為”等諸多的哲學概念。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希望你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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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法自然

  《道德經》是老子思想的完美理論系統,是中國古代哲學的創世之作,亦是道家學派的開宗總綱,更是道教的萬經之祖。在《道德經》中,道祖老子以先哲的睿智提出了“道”、“德”、“自然”、“無為”等諸多的哲學概念。形成了一整套完美無比的、可修可證的道學理論體系。“道法自然”是道德經的核心,是道學理論的機要。

  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道的自性,自然是最大的和諧。道,生天生地生萬物,為天地萬物之祖源。其函於萬物、運化萬物,卻“生而不有”,始終與天地萬物共生相處,和諧自然。宇宙萬物自化自為、自主自體。道,順應事物發展規律而運化,絲毫不礙萬物的自然執行。無為而無不為,不作妄為。 如此而行,如此和諧,是萬物的常態。反之,不和諧就失去了萬物生存的條件。正是“內不和不生,外不和不存”。能生能存,謂之和諧。故“道生之,德蓄之”。亦生亦存,才“道法自然”成世界。

  道祖老子不僅指出了道化生宇宙、包攬宇宙,並運化天地萬物、社會百態的道理,更精闢地論述了治國安邦平天下的君主和齊家修身養自性的老百姓,都應效法自然、取法自然,遵循道本自然的道理。只有按照道法自然的規律,以自然完美之態而和諧於宇宙萬物、社會生活的千姿百態之中,才能“道生之、德育之”,而成就繁華似錦的世界。天地效法“道本自然”的法性,“無為而無不為”,不自生而長生,從而呈現出天長地久的和諧之狀。所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歸根到底是“道法自然”,是自然規律。自然是和諧之根,自然是道的自性,自然無為就是道的本體。“道法自然”自和諧。正是如此,宇宙間唯有道尊德貴。因而,宇宙萬物要和諧,就必須尊道貴德,人類社會就應該修道養德。如此才能構建和諧社會,以期社會的和諧。

  道法自然是《道德經》的核心。強調宇宙萬物和諧,論述構建宇宙萬物、社會政治、社會生活的和諧,是《道德經》的宗旨。

  老子在《道德經》中,特別強調宇宙萬物的和諧,是自然天成的根本法則,是任何力量都無法改變的公理。“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萬物皆含陰陽二氣,相互對立統一而成萬物之常態。陰陽相輔相成,“陰平陽祕,精神乃治”。二氣妙用,化生萬物。雖交衝激盪,卻成均調和諧狀態。老子又說:“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和者和諧,常者常態。知此才能算得上睿慧明智。故而,人人都應努力促進維護宇宙自然、社會生活、物我共榮的和諧。為此,就要順應自然規律,順而不逆,才能“和風惠暢,諧韻長鳴”。

  在《道德經》中,道祖老子用“道”和“德”論述了安邦治國的社會主張與修身養性的必取之道,指出了尊道貴德促進和諧的修持法則。道德經講道講德講天地,讓人明白大自然的規律是無私無我、自化而為的。“法自然”是人類求得和諧幸福的必行之道。依皈自然的固有規律以規範自己的行為,則和諧順應。若反其道而行,則失去和諧,物毀人亡。天下不太平,社會難進步。所以,人的“道”就是“法自然”。即盡力的修道養德,儘量做到容人、無私、守柔、謙和,以高尚的道德、清靜的身心,和諧於社會之中;以道德經昭示的智慧,啟示自己不斷適應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道生之,德蓄之”,道生德養是無私的。老子提出“聖人無私”、“聖人無藏”、“既以為人,既以與人”等許多無私行為的哲語。指出“聖人無藏”反而“有餘”;盡力為人,自己愈有。進而告示了“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的道理。可見,無私方能有私。正如道經所言,因其無私,“故能成其私”。是理念,也是事物運轉的邏輯。無私是大自然的體性。自然是無私的。人居天地間,天無不覆,地無不載。實乃自然無私運化之大道,是宇宙萬物最大的和諧。

  “天地之間虛而不屈。”故天寬地闊,無所不容。人要修道養德,就要有像天地一樣的胸懷,無私無畏地容人容物,方可有謙退、守柔、和讓的心態。才能符合“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的自然之道。對人對己謙和不爭,“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不爭的人就是上善。正如老子講的“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自然“不敢為天下先”。人人若能如此,社會生活的人際關係就會和諧。“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就會成為社會生活中高尚的操守。

  如此謙退之道,並非消極待物。事物的發展是辯證的,雖居後處下,功而不爭。但居後而反能身先,居下卻有“海納百川”之氣象,收“萬流皆歸於海”之效。這正是道德經啟示人生處世、待人接物、修道養德之妙道。

  “道之在我者為德”。故無道德不立,無德道不載。“法自然”是《道德經》的要義,修道養德是“法自然”的根本。修身養性是如此,安邦治國亦是如此。明此之道,方能修身而及天下;養德以利萬民。這就是,循規律講科學,法自然求和諧。美國前總統里根在國情諮文中,曾引用《道德經》“治大國者烹小鮮”。老子以極生動地比喻道出了治國安邦的必取法則。治國就要“法自然”,行“天之道”。“天之道”是客觀的、自然的,是無為的,也是科學的。“人之道”往往是帶有主觀意念的。符合客觀規律的“無為”而治,就能形成和諧的社會氛圍而科學地發展,從而實現“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慾而民自樸”的太平盛世。

  歷史的借鑑和社會現實,無可爭辯的證實了老子教導的正確。改革強加於民的人為束縛,簡政而去繁,老百姓自作自息,循天道自然的規律,“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生產力自然發展,綜合國力自然增強,社會財富充裕,百姓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精神生活、物質生活協調而行。當然出現了當今的太平盛世,自然而然的形成去溫飽而奔小康,必然形成科學發展的社會和諧。行人之道治理,就可能“損不足以奉有餘”,導致社會生活中富者愈富,貧者愈貧。正是如此,《道德經》中一再強調,“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行“天道”才是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循規律即是科學,法自然就是和諧。天下萬物由天之道“生之,蓄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長而弗宰”。這實是極精道的哲語。

  老子主張“無為”,理當反對“有為”。有違天道自然規律的行為就是“有為”,是反科學的,行之則是失卻和諧的。故而老子認為“天下神器,不可為也”。因為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天下之事是由天下人作主的。這就是“共作共受”。所以無為而治,就應該行天道,更不能違天道而強行繁苛的行政法規。天道是不可違的,否則就會受到不可抗拒的懲罰。老子在談到反戰時,對此作了極精當的評說。老子在《道德經》八十一章中,有六章專論兵事戰爭。《道德經》第三十一章中,“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說明只要是戰爭,皆為不祥之物。不管是什麼樣的戰爭,都是破壞、都是進行毀滅、都是最大的不和諧,都會使老百姓流離失所,都是生靈塗炭、物毀人亡的慘烈災難。所以人類皆反對戰爭。老子警告發動戰爭的人說:“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由此而有“天道好還”一語。意思是說天道善於用其攻擊別人的東西攻擊他自己。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世界歷史上凡以暴力謊言為業者,莫不以暴力謊言自毀。所以,破壞自然無不受到自然的嚴懲。毀林造田,破壞植被,以致水土流失,旱澇失調,人禍而成天災的惡果。這早已是盡人皆知的現實。嚴酷的報應,迫使人們必須“法自然”。無論是他人之自然,社會之自然或自然界的自然。順之者暢和,逆之則失衡。這就是“道法自然”展示的天道。

  天道地德,天長地久,都是“道法自然”的“自然”。《道德經》本身就是一部行“天之道”、“法自然”的鑄世之作。其講道說德論至理,皆“法自然”而言,沒有絲毫的強人之氣,沒有片言支語的自我標榜,這正是道祖老子留給我們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上善之水。無論帝王總統或智愚百姓,皆可聞道樹德,築基做人。令愚者啟蒙生慧,使智者精研而無盡。這正是“道法自然參天地,德育萬物貫古今”的天道。

  《道德經》遍行海內外,版本三千餘。啟示的銘言至理,於天下其德普,於個人其德真。通古貫今,惠及寰宇。道德經揭示了道尊德貴的客觀真理。道乃和諧之道,德乃和諧之德。道治天下,自然和諧。修道養德乃社會和諧之根本。道德經的上善之水乃社會和諧、世界和平之雨露甘霖。人人修道養德,皆成有道之士。道法自然,政治清明。萬民承歡,天下昇平。必然和風浩蕩,諧音長應。自然盛世重輝,道興德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