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利益原則是什麼
保險的利益是什麼?保險利益的物件又是什麼,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利益物件,下面小編就帶大家看看什麼是保險的利益物件。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認可的利益,又稱可保利益。保險利益產生於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物之間的經濟聯絡。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人投保的利益,體現了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害關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因保險標的未發生風險事故而受益;因保險標的遭受風險事故而受到損失。
保險利益原則***一***保險利益的必要條件
1、保險利益必須是合法的利益
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須是法律上承認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須是合法的、可以主張的利益,而不是違反法律規定,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的利益。
2、保險利益必須是確定的利益
確定的利益是客觀存在的、可實現的利益,而不是憑主觀臆測、推斷可能獲得的利益。
3、保險利益必須是經濟利益
所謂經濟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利益必須是可通過貨幣計量的利益。
《保險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益”。遵循保險利益原則的主要目的在於限制損害補償的程度,避免將保險變為賭博行為,防止誘發道德風險。
保險利益原則***二***保險利益的適用範圍
1、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
由於財產保險標的是財產及有關利益,因此,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產生於財產的不同關係。根據民法債權和物權基本理論,這些不同關係依此產生不同利益:現有利益、預期利益、責任利益和合同利益。
***1***現有利益。現有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財產已享有且繼續可享有的利益。投保人對財產具有合法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典權等關係且繼續存在者,均具有保險利益。現有利益隨物權的存在而產生。
***2***預期利益。預期利益是因財產的現有利益而存在,依法律或合同產生的未來一定時期的利益。它包括利潤利益、租金收入利益、運費收入利益等。
***3***責任利益責任利益是被保險人因其對第三者的民事損害行為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它是基於法律上的民事賠償責任而產生的保險利益,如職業責任、產品責任、公眾責任、僱主責任等。根據責任保險險種劃分,下述人員有責任保險利益:各種固定場所的所有者、經營者或管理者;製造商、銷售商、修理商;僱主;各類專業人員等。例如,汽車在行駛中因駕駛員過錯撞傷他人,加害人依法對受害人應負的賠償責任;醫生行醫因其過失對病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等。
***4***合同利益。合同利益是基於有效合同而產生的保險利益。
2、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在人身保險中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壽命和身體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雖然難以用貨幣估價,但同樣要求投保人與保險標的***壽命或身體***之間具有經濟利害關係,即投保人應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可保利益可分兩種情況:
***1***為自己投保。投保人以自己的壽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投保,當然具有保險利益。
***2***為他人投保人身保險。保險利益有嚴格的限制規定,主要包括:血緣、婚姻及撫養關係;債權債務關係;業務關係等。各國法律規定不一,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利害關係論;一種是同意或承認論。《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投保人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撫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具有保險利益;其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其具有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原則***三***保險利益的時間限制
1、財產保險保險利益的時間限制
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一般要求從保險合同訂立到保險事故發生時始終要有保險利益。如果合同訂立時具有保險利益,而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不具有保險利益,則保險合同無效。如某房屋的房主甲在投保房屋的火災保險後,將該房屋出售給乙,如果沒有辦理批單轉讓批改手續,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因被保險人已沒有保險利益而不需履行賠償責任。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比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時可以不具有保險利益,但當損失發生時必須具有保險利益。這種規定是為了適應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買方在投保時往往貨物所有權尚未轉移到自己手中,但因其貨物所有權的轉移是必然的,可以投保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2、人身保險保險利益的時間限制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存在於保險合同訂立時。在保險合同訂立時要求投保人必須具有投保利益,而發生保險事故時,則不追究是否具有保險利益。如某投保人為其配偶投保人身險,即使在保險期限內該夫妻離婚,保險合同依然有效,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付保險金。該規定是基於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同時人壽保險具有儲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