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

  北京市政協建議推行積分落戶政策,以科技貢獻、專業技能、在京時間等指標為考核項,計算非京籍人才的"積分",積分達標即可落戶北京。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最新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概要,希望能幫到大家!

  2016最新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概要

  1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

  或在京投資辦企業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

  或在京註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

  每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

  +3分

  2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擁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的自有住所

  每連續居住滿1年

  +1分

  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合法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住所

  或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法產權的宿舍

  每連續居住滿1年

  +0.5分

  備註:當連續居住年限多於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連續居住年限。

  3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大學專科***含高職***

  +10.5分

  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

  +15分

  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

  +26分

  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

  +37分

  備註: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學歷***學位***的認定以申請人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為準,不累計。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4職住區域指標及分值

  城六區***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

  居住地

  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

  每滿1年

  +2分

  最高+6分

  城六區***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

  就業地

  居住地

  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

  +4分

  最高+12分

  備註: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

  5守法記錄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每條記錄

  -30分

  備註: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

  6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

  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國家級獎項

  最高

  +12分

  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本市市級獎項

  最高

  +6分

  備註: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申請人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擔任高階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且在持股比例、工資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條件的

  或申請人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中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企業投資或就業,且在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工資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條件的

  +2分

  最高+6分

  申請人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專業科技服務機構投資或就業,且在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工資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條件的

  +1分

  最高+3分

  備註:上述創新創業指標各項加分不累計,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計最高分。

  7 納稅指標及分值

  工資、薪金以及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平均每年在10萬元及以上

  或依法登記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人,根據企業已繳納的稅金,以其出資比例計算納稅額,平均每年納稅20萬元及以上

  +6分

  備註:申請人近3年連續納稅,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

  涉稅違法行為記錄

  備註: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

  每條記錄

  -12分

  8年齡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週歲

  +20分

  9榮譽表彰指標及分值

  被評選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

  或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

  或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

  +20分

  備註: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

  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016申請北京市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4項條件

  持有本市居住證

  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無刑事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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