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養老保險雙基數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是當今社會保險五個險種當中最重要的一個險種。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什麼是養老保險雙基數,歡迎閱讀。
什麼是養老保險雙基數
養老保險雙基數的意思是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本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不封頂***,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額***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倍封頂***。
實行養老保險雙基數核定辦法目的是為了促進全員參保、如實申報,保護職工參保權益。
養老保險雙基數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雙基數就是單位繳費基數和職工繳費基數。也就是單位繳費按單位繳費基數*單位繳費比例20%,職工繳費按職工繳費基數*個人繳費比例8%。個人8%全部計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單位的20%進入統籌基金。
職工繳費基數要求按照職工個人上年度實際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低於上年度省均工資60%的按上年度省均工資60%申報。
如果單位職工上年度人均工資收入偏低,都按職工繳費基數來計算單位繳費的話,單位負擔過重,所以可以根據單位上年度實際職工工資總額來確定單位繳費基數。
而單位繳費基數的降低不影響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所以也不會影響職工養老金。
如果一個單位上年度所有職工工資都超過上年度省均工資60%,則單位繳費基數和職工繳費基數就是一致的。
關於社會保險實行雙基數繳費業務調整說明
區內各企業參保單位:
根據《大連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實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實施意見》***大政發[2010]78號***規定,決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單位繳費基數由原按個人繳費基數之和核定調整為按上月職工工資總額核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由按上月或當月工資核定調整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即社會保險繳費實行雙基數。為更好的開展此項業務,現將業務調整等事宜說明如下:
一、實行雙基數後社會保險繳費業務調整部分
1、需同時申報單位繳費基數和個人繳費基數。
2、單位繳費基數須大於或等於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單位繳費基數暫不設定上限,只設定下限。個人繳費基數仍設定上下限。
3、無法確定職工上年或上月工資收入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4、社保繳費核定原則:
如果單位全部是五險人員***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制、外來勞務工、其他人員、在業人員***或者全是兩險人員***農民工***勞務***人員***則用單位繳費基數乘以各項保險單位比例得單位繳費總額,用個人繳費基數按險種分別計算每個人個人部分金額後求和得個人繳費總額。
如果單位存在多種人員類別混合在一起,則單位部分:養老減去農民工***勞務***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失業減去軍轉和外籍人員及農民工***勞務***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工傷減去外籍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生育減去外籍人員及農民工***勞務***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醫療減去軍轉和外籍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然後分別作為各險種單位繳費基數乘以單位繳費比例得單位繳費總額。個人部分:用個人繳費基數按險種分別計算每個人個人部分金額後求和得個人繳費總額。
5、費屬為2011年10月及以後時段的個人型別補繳業務,均同時徵收單位及個人部分,即按個人繳費基數計算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的繳費額。
6、費屬為2011年9月及以前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仍按費屬對應期政策執行。
7、網上查詢業務個人繳費明細中單位基數按個人基數記錄。
二、實行雙基數後報盤軟體操作說明
1、新增錄入單位繳費基數:在參保單位管理系統-工資基數變更-單位繳費基數***如圖中紅框標誌位置***錄入,只需錄入第一行回車即可。
2、新增單位繳費基數大於等於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判斷:將單位繳費基數和個人工資錄入完畢儲存時判斷
3、報表彙總及列印問題***1***繳費核定後,明細顯示的每個人的單位部分是單位部分繳費總額,而不是每個人的單位繳費部分
***2***列印明細表中,不再顯示每個人單位部分繳費金額,只在合計一欄體現繳費總額
養老保險基本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絡,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巨集觀調控。
在中國,90年代之前,企業職工實行的是單一的養老保險制度。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從此,中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養老保險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定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準,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係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範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