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的區別

  什麼是公司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二者有何不同?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出的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有限責任公司概述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及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無限責任公司概述

  無限責任公司,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形式。又稱無限公司。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須由兩個以上的股東所組成,而且股東必須是自然人。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即股東必須以出資財產和出資財產以外的其他財產作為清償公司債務的保證。

  公司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有何不同

  所謂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企業的資本***出資額***對企業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餘部分自然免除的責任形式。無限責任即無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對企業債務不以其投入的資本為限,當企業負債攤到他名下的份額超過其投入的資本時,他除以原投入的資本承擔債務外,還要以自己的其他財產繼續承擔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