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拍賣中的暇疵擔保責任

  你對暇疵擔保責任有多少了解?暇疵擔保責任又分為權利暇疵擔保與拍賣標的物暇疵擔保,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暇疵擔保責任的相關法律知識。

  

  暇疵擔保責任的基本概述

  所謂暇疵擔保責任,是指法律規定委託人對拍賣物品所有權或處置權合法性及質量等承擔的保證責任。委託人有義務保證本人對委託拍賣的物品擁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置權,並保證其符合有關的質量要求。暇疵擔保責任的具體內容由出賣人與拍賣人在合同中協商約定。

  暇疵擔保責任分為權利暇疵擔保與拍賣標的物暇疵擔保。前者是指拍賣標的物的權利全部或一部分無法移轉給買主時,委託人所負的擔保責任;後者是出賣物的權利雖然沒有暇疵,但作為買賣標的本身存在暇疵時,出賣人應負的擔保責任。

  一、權利暇疵擔保責任。

  權利暇疵,是指出賣物的權利根本不存在或有欠缺,比如出賣物的所有權屬於他人或受到一定限制。權利暇疵擔保,要求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不會就拍賣物出賣前的原因向買主追索該出賣物或主張其他權利。

  當第三人基於出賣前的原因向買主追奪出賣物時,出賣人有義務防止該出賣物被追奪。如果出賣物因權利暇疵被追奪,財產權利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轉移給買主時,出賣人應負損失賠償責任。

  二、標的物瑕疵擔保責任。

  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就出賣物的瑕疵對買主承擔的財產責任。標的物的瑕疲,指出賣物本身存在的質量或其他有關缺陷。如有病的牲畜、商品的缺損、文物贗品等,以致不適合應有的用途。

  標的物瑕疵擔保責任的條件,包括標的物瑕疵在交付時存在,而買主不知道,或標的物瑕疵按照一般的檢查方法不易發現等,因此,買主在接受拍賣物時,應及時進行認真檢查,發現瑕疵立即通知委託***出賣***人。並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請求修理、退換或賠償財產損失。如果買主沒有通知或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通知出賣人則會引起擔保請求權的喪失。

  根據法律,暇疵擔保責任可依雙方當事人的特約而加以限制或免除。但如果出賣人明知標的物有暇疵卻企圖通過特約矇混買主的,這種特約應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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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利瑕疵的基本內容

  權利瑕疵是指在經濟活動中,標的物所有權一方將所有權利或部分權利移交另一方時,其標的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權利。

  標的物原所有權一方必須承擔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即保證標的物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權利。

  權利瑕疵的種類:

  1、所有權;

  2、智慧財產權;

  3、其他物權***即標的物所有權以外的用益物權或擔保物權***;

  4、債權中的租賃權;

  5、存在危機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