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是什麼

  工資集體協商,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以集體協商的方式,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的書面協議。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相關法律知識。

  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定義

  ***一***國有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內容

  國有企業試行工資集體協商辦法要堅持工資總額增長低於實現利潤增長的原則,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試點企業要首先建立企業基本工資制度,進行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籤批列入工資集體協商試點後試行。工資協議以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和建立企業基本工資制度為基礎進行協商。具體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

  2、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和特殊情況下各類人員工資支付辦法、各種假期工資待遇;

  3、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應當達到的目標和工資增量;

  4、職工當年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

  5、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等分配辦法;

  6、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支付、最低工資保障措施等規定;

  7、工資協議的期限和終止條件及變更、解除工資協議的程式;

  8、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

  9、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參閱檔案:

  《關於規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 冀勞社辦[2002]134號***

  ***二***非國有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內容

  非公有企業都應積極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工資分配辦法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保障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協商內容包括:

  1、工資支付標準、支付辦法、支付日期;

  2、工作環境及律補貼分配辦法和女工保護及假期工資待遇;

  3、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支付和最低工資保障措施:

  4、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及增長幅度:

  5、工資協議期限和終止條件;

  6、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

  7、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參閱檔案:

  《關於規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 冀勞社辦[2002]134號***

  ***三***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制度

  河北省建立了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制度。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制度,是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提高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質量的重要措施。具體規定如下:

  1.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的選拔

  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從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總工會、企業家協會、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長期從事勞動工資工作的人員中選拔。每個設區市本級30人左右,每個縣***市***10人左右。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實行聘任制,由省勞動保障廳、總工會、企業家協會培訓考核頒發培訓合格證書後,同級勞動、總工會、企業家協會培訓考核頒發培訓合格證書後,同級勞動、總工會、企業家協會聘任,擔任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

  2.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應具備的條件

  ***1***熟悉企業工資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和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2***瞭解企業財務制度,熟練掌握企業工資帳務處理業務;

  ***3***政治可靠,作風嚴謹,辦事公道,責任心強,勤政廉潔。

  3.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的職責和義務

  ***1***接受勞動保障、工會、企業家協會或企業的委託,依法指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2***負責對企業勞資雙方協商代表進行業務培訓,規範工資集體協商程式,幫助企業擬定工資協議草案;

  ***3***認真執行國家收入分配政策,堅持原則,維護資產所有者、勞動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4***對企業工資協商中產生的矛盾,認真負責地進行調解,避免突發性事件和衝突事件發生,並及時向上級組織報告,維護穩定;

  ***5***嚴格為企業保守商業祕密,不得洩露與協商有關的事項;

  ***6***尊重企業的工資分配自主權,不得以任何上級組織和部門的身份,對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施加影響;

  ***7***主動接受勞動保障部門、總工會、企業家協會的業務指導,定期彙報工作情況,積極參加業務培訓。

  4.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的管理

  ***1***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對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進行統一管理,登記註冊,指導他們開展工作。

  ***2***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受託對企業進行業務指導,要在培訓合格證書上進行記載。

  ***3***不能履行指導員的職責和義務、未能參加培訓等人員,由勞動保障部門取消其指導員資格,登出聘任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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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作用

  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就是維護勞動者自身利益的一種有效途徑,一方面能夠維護一線職工的權益,使工資增長與企業效益提高相適應,確保每個職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於建立和諧穩定的企業勞資關係,增強企業凝聚力,調動所有職工的積極性。

  在今天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背景下,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重視解決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過分擴大問題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是建立新型勞資關係、實現勞資雙贏的需要。也是廣大工薪階層的勞動者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的現實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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