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小知識競賽

  為了讓安全能與人民同行,提高安全小知識刻不容緩,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一、入廠安全須知

  1、未經允許、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準入廠。

  2、車輛入廠須裝阻火器、進生產區須辦票。

  3、未辦理安全作業票不準進行施工和作業。

  4、不準亂動廠內任何裝置、設施和化學品。

  5、不準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危險品。

  6、不準私自帶香菸火種、易燃易爆品入廠。

  7、不準在易燃爆區使用手機等非防爆器具。

  8、不準穿鐵釘鞋和易起靜電服裝進入易爆區。

  二、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上崗操作。

  2、不按規定著裝或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生產或施工區域。

  3、不戴好安全帽者,嚴禁進入生產或施工現場。

  4、未辦理高處作業票及不繫安全帶者,嚴禁高處作業。

  5、未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嚴禁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6、未辦理維修作業票,嚴禁拆卸停用的與系統聯通的管道、機泵、閥門等裝置。

  7、未辦理電氣作業票,嚴禁電氣施工作業。

  8、未辦理施工破土作業票,嚴禁破土施工。

  9、嚴禁使用防護裝置不完好的裝置。

  10、裝置的轉動部件,在運轉中嚴禁擦洗或拆卸。

  三、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嚴禁在廠內吸菸,嚴禁私自攜帶香菸火種盒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廠。

  2、嚴禁未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票,在廠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爆炸危險場所。

  4、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爆炸危險場所。

  5、嚴禁用汽油等易揮發容劑擦洗裝置、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嚴禁未經批准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爆炸危險場所。

  7、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它化學危險品。

  8、嚴禁在爆炸危險場所內使用非防爆裝置、器材、工具。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

  10、嚴禁損壞廠內各類防火防爆設施。

  四、 車輛安全十大禁令

  1、嚴禁超速行駛、酒後駕駛。

  2、嚴禁無證開車、非崗位司機駕駛車輛,嚴禁學習、實習司機單獨駕駛。

  3、嚴禁空檔放坡或採用直流供油。

  4、嚴禁人貨混裝、超限裝載或駕駛室超員。

  5、嚴禁違反規定裝運危險物品。

  6、嚴禁迫使、縱容駕駛員違章開車。

  7、嚴禁車輛帶病行駛或司機疲勞駕駛。

  8、嚴禁裝卸化學危險品的機動車輛違規裝卸。

  9、嚴禁吊車、叉車、剷車、翻斗車等工程車輛違章載人行駛或作業。

  10、嚴禁運送化學危險品車輛隨意行駛和停放。

  五、 防止儲罐跑料十條規定

  1、按時檢尺 定時檢查 認真記錄

  2、貯罐崗位 不得離人 避免跑料

  3、精心操作 核定流程 防止冒串

  4、切換貯罐 先開後關 防止憋壓

  5、清罐以後 認真檢查 才能使用

  6、現場交接 嚴格認真 避免差錯

  7、呼吸閥門 定期檢查 防止抽寡

  8、貯罐指標 嚴加控制 不得超標

  9、管線停用 及時處理 防止凝凍

  10、新罐投用 驗收簽證 才進物料

  六 、防止硫化氫中毒十條規定

  第一條 生產操作、檢維修及相關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硫化氫中毒及救護知識的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

  第二條 各單位要摸清硫化氫的分佈情況,作出硫化氫平面分佈圖,並在危險作業點設定警示牌。

  第三條 根據生產崗位和工作環境的不同特點,配備完善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並落實到崗位責任制中,切實加強管理。

  第四條 大力推進技術進步,加快工藝技術的革新該造,實現密閉化生產,使裝置區域或生產作業環境硫化氫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第五條 對生產過程中的介質和作業環境中的硫化氫含量,要定期組織測定和評價。因物料改變、裝置改造或操作條件發生變化致使硫化氫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時,主管部門要採取相應有效的防護措施,並及時通知有關車間、班組、崗位、防止發生中毒事故。

  第六條 有可能洩漏硫化氫構成中毒危險的裝置或區域,要安裝檢測報警器。

  貯罐進、出物料時,禁止進行取樣、更換、拆檢安全附件等罐頂作業。罐內液麵靜止30分鐘後,方可進行上述作業。

  第八條 對貯罐清理及含酸性氣等介質的裝置從事取樣、堵漏、檢修等作業時,要佩戴適用的防毒器具,應有兩人同時到現場,站在上風向,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第九條 在硫化氫汙染區佩戴特種防護用品作業時,在未脫離危險區域前嚴禁摘下防護用品,以防中毒。

  第十條 從事硫化氫作業的人員,要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對患有“職業禁忌症”的崗位人員,要按要求轉換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