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知識

  金融監管是指政府通過特定的機構***如中央銀行***對金融交易行為主體進行的某種限制或規定。金融監管本質上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徵的政府規制行為。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金融實體監管

  實體監管是指國家訂立有完善的金融監督管理規則,金融監管機構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對金融市場,尤其是金融企業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實體監管過程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金融業設立時的監管,即金融許可證監管;

  第二階段是金融業經營期問的監管,這是實體監管的核心;

  第三階段是金融企業破產和清算的監管。

  實體監管是國家在立法的基礎上通過行政手段對金融企業進行強有力的管理,比公告監管和規範監管更為嚴格、具體和有效。

  金融監管的物件與內容

  1、金融監管的主要物件。 金融監管的傳統物件是國內銀行金融監管漫畫

  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但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金融監管的物件逐步擴大到那些業務性質與銀行類似的準金融機構,如集體投資機構、貸款協會、銀行附屬公司或銀行持股公司所開展的準銀行業務等,甚至包括對金邊債券市場業務有關的出票人、經紀人的監管等等。目前,一國的整個金融體系都可視為金融監管的物件。

  2、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的監管;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如市場準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等;對會計結算的監管;對外匯外債的監管;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銷售活動的監管;對證券業的監管;對保險業的監管;對信託業的監管;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   其中,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是監管的重點。主要內容包括市場準入與機構合併、銀行業務範圍、風險控制、流動性管理、資本充足率、存款保護以及危機處理等方面。

  金融監管的原則

  金融監管的原則為了實現上述金融監管目標,中央銀行在金融監管中堅持分類管理、公平對待、公開監管三條基本原則。所謂分類管理原則就是將銀行等金融機構分門別類,突出重點,分別管理。所謂公平對待原則是指在進行金融監管過程中,不分監管物件,一視同仁適用統一監管標準。這一原則與分類管理原則並不矛盾,分類管理是為了突出重點,加強監測,但並不降低監管標準。公開監管原則就是指加強金融監管的透明度。中央銀行在實施金融監管時須明確適用的銀行法規、政策和監管要求,並公佈於眾,使銀行和金融機構在明確監管內容、目的和要求的前提下接受監管,同時也便於社會公眾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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