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唐僧不把豬八戒驅逐

  豬八戒,豬臉人身,力氣大,但又好吃懶做,愛佔小便宜,貪圖女色,經常被妖怪的美色所迷,難分敵我。但是,為什麼唐僧不把他驅逐呢?

  駱玉明先生有篇妙文叫《豬八戒買棺材》,說《西遊記》中,意志不堅定的豬八戒,一遇師父被妖精抓走,就提議:“把白馬賣了,給師父買口棺材送終。”這類學生,研究目標不明確,學術能力一般,判斷又往往失誤,以致舉動乖謬,貽笑大方。但唐僧曾經怒逐孫悟空,卻不曾動念逐豬八戒。要之,豬八戒買棺材雖然蠢笨乖謬,卻是念著“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情義,要為師父善後,孝心可嘉。以父子之倫的要義看,實是合乎規矩,所以唐僧都是罵罵了事。

  唐僧曾經怒逐孫悟空,卻不曾動念逐豬八戒。

  頑劣失禮又如何呢?錢謙益記鄭之文年輕時***後來官至知府***,在南京國子監讀書,與同學吳兆一起創作了一個戲曲《白練裙》,嘲笑前國子監祭酒馮夢禎與名妓馬湘蘭的風流韻事***《列朝詩集》丁集***。當時的國子監司業傅新德聽聞此事,不禁勃然大怒,把鄭、吳兩位狂生抓來,讓他們跪在東廂下,仔細用藤條打了一頓,體罰了好久才放他們走。戲曲因被毀板,現在已不知劇情了。但筆者於某一古裝韓劇中看到一個情節,講一位裝衛道士的官長,同事捉弄他,請妓女進其宿處挑逗。第二天詩會之時,妓女著白練裙上堂,赫然有此君筆墨淋漓在上,遂大失面子。不知是否為此類調笑劇情?

  鄭、吳兩位諷刺學府最高長官兼老師被打,其實當事人並沒有告狀。馮夢禎本就風流倜儻,不拘小節。至於馬湘蘭,兩人演劇時還特意請她去看,意在看她如何不淡定地發飆失態,但馬湘蘭的才情、閱歷及地位,堪比後來的柳如是,對此輕狂後生之淺薄行徑,錢謙益記道:“湘蘭微笑而已。”但傅新德是位“模範端嚴、科條詳密”***《雍正山西通志》卷一三九***的好老師,對這種輕佻犯禮之事當然不能忍。

  那麼,捱打是否算“撕得難看”呢?在古典倫理的審美中,這不難看,反而有美感。俗語“打是親,罵是愛”,是有深層文化因素的。只有“親”,才能打。舉子、進士也稱考試官為老師,但那是座師,尊而不親的,故彼此都不會越分做出格事,學生斷不至於嘲座師,座師也斷不至打“學生”。彼此間的關係,名為師生,實為依附的也不少。但學政、國子監類官員,卻要晨昏課業,十天一小考,一月一大考地督促學子舉業。遇上精勤的學官,甚至要天天去監視、指導學生。這種師生關係,雖在選擇時彼此並不自由,但還算是尊而有親的,所以打打頑劣的學生,是儘教導之職,完全屬於“慈”的古典範疇。才子型詩人鄭之文,在中進士後,還特意請錢謙益為中間人,再去向老師謝罪。老師也是“一笑而已”。這一來一往,便是“父慈子孝”的最佳註腳、古典倫理的最高審美。

  罵與打,算是“父慈子孝”的小插曲,但逐出師門,昭示著嚴重的背叛以及寬容精神的承受底線。當這種底線要經受世人審視時,就尤其尷尬。這時,便要注意往“虐戀”方向發展,才可達到審美效果。帝舜的孝道故事,應該是這種審美的源頭。所以當被逐出師門時,學生便要不問緣由,負起全部的責任,承擔起劇情發展的主線。如同太炎先生之某一弟子,被師母逐出師門後,每年弟子掃墓時,他便站在園外候著***聞之於夫子大人,據說也是師母對這位學生有所誤解***。既要服從決定,所謂“不敢不從”;又要終身執弟子禮,並時刻不懈,以志“我心匪石,不可轉也”的專誠。金庸小說《射鵰英雄傳》中,狠毒如梅超風,也是堅持了這種誠心實意的“虐戀”路線,才得以重歸師門。

  但“尊尊親親”的倫理社會,也會因某些特殊時期而大亂陣腳,這種時刻,人尚不得為人,“師徒”之倫,也就同其他倫理關係一樣,全無章法可言,打、罵不再是“父慈子孝”的一出倫理教育劇,而成了真正的街頭恐怖片;逐出師門的最高處罰,可能也會失去憤怒、忠誠、諒解等正常的表達。理性與情感衝突的張力不再,就再也無法向更高的審美層次發展,而只能停留在毫無美感的事件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