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教師編制調整相關提案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教師做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今天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是:我國農村教師編制相關調整的相關提案。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和參考!
關於進一步調整我國農村教師編制的提案
隨著城鎮化程序的穩步推進,農村人口向城鎮聚集趨勢加劇,這勢必會導致農村地區學齡人口的下降,農村地區大量分佈小規模學校的局面將長期繼續存在。現行農村教師編制測算方式已無法適應農村教育需求,教師編制標準調整勢在必行。
《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意見的通知》規定農村學校的學生與教職工之比是23∶1,各地以此為參照標準制定具體的教師編制標準。這種基於學生數量的核算方式忽略了學生的年級跨度和班級跨度,導致農村教師編制“標準上超編”,但“現實中不足”,小規模學校教師數量不能滿足正常的教學需要,學校規模越小教師工作量越大。資料顯示,人數少於240人的學校幾乎全部嚴重超編配置教師,但農村學校周課時超過20節的教師比例超過14.31%,農村教師特別是農村小規模學校的教師工作量過大。因此,農村教師編制的核心問題如何改變教師的配置方式,以使農村地區教師數量能夠滿足正常的教學及相關工作的需要。
為了保證農村地區有足夠的教師,要推行農村教師數量保障的綜合改革,採用“基本編+機動編”的方式來進行農村教師編制配置。
一、構建科學的農村教師基本編制測算模型
兼顧教育公平及教師資源利用效率,建立以課程設定、學生數量的年級和班級分佈為基本引數的教師編制標準測算模型,科學核定基本編。確定教師編制時應核算學校的工作總量及類別,測算的標準是教師的總工作量與日均工作量,工作量的度量依據是課內課外各項工作的時間常模。通過對東中西6個省2542位農村教師的抽樣調查獲知,一到六年級語文、數學課前與上課的時間比值為2∶1,三年級、四年級的英語為3∶1,五年級、六年級的英語為2∶1;語文、數學和英語教師課後每節課在每個學生上花費的時間為1.5分鐘;音樂、美術、體育、科學、資訊科技、品德、地方/學校課程上課時間與課外工作時間的比值為1∶2。依據不同年級、不同學科教師的時間分配常模和學校的課程設定,如果獲得了學校學生人數的年級和班級分佈,可以度量其常規工作總量。
按照8小時工作制,除去教師每天用於備課、上課和批改作業外的其他任務所需的1個小時***如家訪、聽課、評課、反思、自主學習和迎接各類檢查等***,一個教師一週能夠用於備課、上課及課後批改作業的時間為2100分鐘,由此度量學校實際所需的教師基本編制數和各學科所需的基本編制數。通過學校學生人數的年級和班級分佈,能夠度量出該校所需的基本編總量和各學科所需的基本編。
二、設定合理的農村教師的機動編測算標準
參加在職培訓是農村教師進行知識更新和素質提升的必要途徑。保證每位農村教師能有充足的培訓時間,依據輪訓週期和輪訓時間合理測算機動編。
三、科學地測算農村教師的編制總量和結構
全面分析農村教師數量的學校分佈與盈缺狀況是進行編制調整的資料基礎。對農村學校所需的教師基本編統計分析表明,180人以下的學校現有教師860845人,缺少教師約116329人,佔這些學校教師總量的13.51%,佔農村教師總量的5.38%。如果按照機動編最低比例計算的話***輪訓週期為5年,輪訓時間為3個月***,我國農村地區180人以下的學校缺少教師約165188人,佔其教師總量的19.19%,佔農村教師總量的7.64%。各地應按照科學化的編制測算資料對每所學校特別是小規模學校的教師編制進行調整,補齊缺少的教師編制數。
四、制定農村學校教師編制保障的配套政策
人事、財政等多個部門配合,出臺系列配套政策。對於嚴重缺乏教師但財政能力有限的地區,建立中央、省級和縣級財政的合理分擔機制;對於結構性缺編嚴重的地區,依據人力資源的市場定價,通過提高工資、住房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提升農村教師的崗位吸引力,使英語和一些小學科的教師能夠自願到這些地區去工作;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確保專任教師編制不被挪用,不被其他部門隨意借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