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的時間是哪些

  粵閩渝三地發放時間最長

  統計顯示,廣東、重慶和福建發放津貼的時間最長,為5個月。上海、浙江和山東的發放時間為4個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發高溫津貼的時間為3個月,完全按照夏季時間進行補助。

  津貼日補省份

  重慶日最高氣溫37℃-40℃的天氣,每人每天按5元至10元標準發放,40℃以上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發放時間:5月-9月共5個月。

  上海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

  發放時間:6月-9月 共4個月。

  河南每人每個工作日10元發放時間:6月至8月,共3個月。

  湖北每人每天8元,發放時間:7月-9月共3個月。

  福建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天按5-8元標準發放發放時間:5月-9月共5個月。

  陝西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天2.00元;其他工人***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每人每天1.20元,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每人每天1.00元。

  發放時間:7月-9月15日共2.5個月。

  甘肅高溫津貼每人每月45元 發放時間:7、8、9月。

  據報道: 近期,蘭州最高溫度已突破33度,嘉峪關、敦煌的高溫也在37度左右。在高溫天氣下作業的我省勞動者如農民工等卻有相當一部分無緣高溫津貼,目前執行的也是13年前制定的標準,即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45元。但目前,全國已經有14個省、市公佈了高溫津貼標準,執行月補的8個省市中江蘇、浙江和湖南最高,補貼為160元。

  近日來,蘭州市真正進入了酷暑,最高溫度一度飈過33度。甘肅省的高溫津貼也引起了許多人的的普遍關注。目前針對高溫下保護勞動者的相關法規,只有1960年7月1日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制定的《防暑降溫暫行條例》。而在我省,省勞動廳、省財政廳在1997年曾聯合發出的《關於切實作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好高溫工作者的時間,並且適當提高夏令清涼飲料的發放標準,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4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40元,一般工作人員***含行政事業單位***每人每月3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的7、8、9三月。

  津貼月補省份

  江蘇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30元發放時間:6月-9月共4個月。

  浙江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10元發放時間:6月-9月共4個月。

  湖南高溫作業工人每月160元 發放時間:7月-9月共3個月。

  廣東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發放時間:6月-10月共5個月。

  北京室外工作者每月不低於120元,室內工作者每月不低於90元發放時間:6月至8月共3個月。

  山東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發放時間:6月-9月共4個月。

  江西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補貼12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月80元發放時間:7月-9月共3個月。

  天津每人每月83.8元發放時間:6月-9月共4個月。

  專家解析

  標準各省份自己定監管缺細則

  專家表示,全國沒有統一的高溫津貼標準,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據各地的自身情況來制定高溫津貼標準的,經濟發達的省份可能補助就稍微高點。

  各地發放的時間不同是根據當地氣候決定的,比如廣州,他們的夏季時間持續較長,所以他們發放時間較長,北方一些城市夏季高溫時間較短,其發放的時間也較短。

  國家應嚴格查處高溫違規施工和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