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走哪些程式
協議離婚是生活中最常見的一種離婚方式,可以說是男女雙方“和平離婚”。那麼,在協議離婚的時候,需要走哪些程式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協議離婚的程式
1.申請
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託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於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於雙方自願。包括是否出於偶爾爭執,一時氣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騙或者脅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雙方為了達到規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麼今後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3.登記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後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係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並非出自於雙方自願,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協議離婚的優點
***1***時間短。只要手續齊全,當事人一般當場就可以辦出書;而訴訟離婚所需的時間,少則一個月,多則幾個月。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國外,甚至在國外下落不明,離婚所需時間更長,可能最長要兩年左右的時間。
***2***費用低。不論家裡有多少財產,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般辦理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續費就可以辦結,以市為例,北京市離婚登記僅收取9元錢的離婚證工本費。
***3***壓力小。因為協議離婚很快就可以辦結,不像訴訟離婚那樣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所以當事人避免了幾個月的訴訟過程帶來的思想壓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會少一些,因為離婚手續相對隱密,來自父母和周圍朋友的壓力也會小一些。
協議離婚的缺點
***1***由於的內容違法,將來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離婚當事人往往並不清楚法律的相關規定,所以難免在離婚協議書中出現不合法的內容。雖然在辦理協議離婚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會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但他們畢竟不是離婚專家更不可能精通法律。
***2***協議離婚的適用範圍較窄,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比如協議離婚只能在一方當事人的戶籍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必須對離婚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沒有分歧,以及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等。
***3***離婚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由於離婚協議是男女雙方私下達成的,沒有經過法院的確認。所以,離婚協議書不具有像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那樣非常確定的強制執行力。
***4***離婚協議中在處理實際細節問題時缺乏操作性,一些當事人認為既然是協議離婚就不需要花錢找律師解決了,許多問題在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造成發生問題時無章可循,協商無果,訴訟又很難解決的尷尬,變得離了婚後事情還是沒完沒了,心煩意亂,精神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