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導語:職業資格是對個人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那麼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是怎麼樣的呢?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外經貿專業人才,加強外經貿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根據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對國際商務專業人員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第三條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以下簡稱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分為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

  外銷員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的基本條件;國際商務師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

  第四條 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共同負責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試

  第五條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標準、統一證書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六條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由人事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共同負責。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負責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編寫考試用書,統一規劃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對考試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確定合格標準。

  第七條 參加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第八條 申請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七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第九條 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本規定第七條所列基本條件、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六***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第十條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全國範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