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平均律鋼琴曲集簡介
《平均律鋼琴曲集》***48首前奏曲與賦格***是巴赫鍵盤音樂中最偉大的作品,平均律是歐洲音樂的基本律制。下面就讓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巴赫《平均律鋼琴曲集》的相關資訊吧!
巴赫《平均律鋼琴曲集》的概要
巴赫以《平均律鋼琴曲集》首次為平均律的創作豎立典範,影響極為深遠。這套曲集是鋼琴文獻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被世人稱為鋼琴音樂的《舊約》。
這套曲集是巴赫為鍵盤樂器所作的兩套曲集,第一集於1722年左右完成於克滕,有明確的教學目的。第二集於1740年在萊比錫彙集編纂。每一集各有24首前奏曲與賦格,用遍了24個大小調。每首前奏曲與賦格置於同一調性,但主題沒有聯絡。前奏曲形式自由,賦格則顯示了巴赫高超卓絕的對位創作技藝。曲集證實了十二平均律的優越性,進一步確立了西方大小調式,是巴赫鍵盤作品中的最高傑作。
巴赫《平均律鋼琴曲集》的創作背景
平均律的標題乃巴赫所起。平均律是一種律制,它對自然律進行修正,將八度音程分為十二半音的調律法,以便於轉調。這種調律法雖在18世紀已被提倡,但一直未予以重視、首先採用這種方法運用於全部二十四調的音樂家,就是巴赫。在巴赫之前,菲捨爾***Johaun Kaspar Fisher,1665-1746***曾作過二十調的《前奏曲與賦格》***作於1702年***。
一部日期標註為1722年的完整手稿校正版本使得J.S.巴赫的《十二平均律創作曲集》第一卷流傳至今。該曲集副書名可譯為:“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或,每個大小調上的前奏曲和賦格,為渴望學習音樂的青年而作,也提供那些已經掌握這門技術的人消遣之用,科騰親王樂隊指揮J.S.巴赫,1722。”
巴赫創作這部作品時,正值人們探求至今任運用與於鍵盤樂器的十二平均律調律體系。該體系能是演奏者在任何調上演奏,而依據以往體系調律的樂器只能使用有限的調。由此可以理解為何巴赫對探索大小調的全部範圍如此感興趣。巴赫對他的《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第一卷原抄本的竭力關注極大地提升了該版本的文獻價值。巴赫把他的手稿多次交給他的學生抄寫,這樣他們都能獲得該作的私人手抄的版本,然而,它那較強的溯及既往的特性***當時賦格已被認為是一種過時的體裁***仍與當時的音樂趣味背道而馳。由此也可以理解。雖然當時這部作品已經通過數不清的手抄本得以流傳,但是為何直到巴赫去世五十年有餘才付之於印刷。
巴赫《平均律鋼琴曲集》的內容
《平均律鋼琴曲集》一共兩卷,各24首。第一卷BWV846-869;第二卷BWV870-893。在第一卷的扉頁,巴赫作有這樣的說明:“《平均律鋼琴曲集》***48首前奏曲與賦格***使用一切全音和半音的調,和有關的三大度do、re、mi,小三度re、mi、fa作成的前奏曲和賦格曲集。這不僅能給熱心學習音樂的年輕人提供一個機會,也能使熟悉此類技巧的人從中獲得樂趣。”前奏曲與賦格或幻想曲與賦格,井不是古老的曲種。這種曲體起源,可能是自由的即興部分與賦格曲部分所交替的多段體的託卡它。託卡它的創世者可能是梅魯洛***Claudio Merulo,1533-1604***,梅魯洛的託卡它是把對位方式部分放在中間的三段體。後來,弗洛貝爾格***Johann Jakbb Froberger,1616-1667***等,把即興性的第三部極端縮小,把第二部賦格曲擴大,最後把第三部刪去。把第一、第二部分開,就產生了前奏曲與賦格。前奏曲原來是樂曲的即興部分,並無確定形式,所以巴赫在這部作品中,賦予各種形態,大約可分為3類:1、音形裝飾化;2、旋律型,在和絃伴奏之上,流動著美妙的旋律;3、創意曲型,主題以對位方式運作。賦格曲形態也是千變萬化,大致也可分為兩類:1、濃縮型,有較多次的主題匯入,主題的反行或緊密發展等使用較多的對位技法。2、弛緩型,與濃縮型相反,除呈示部,全部聲部的發展都是絕無僅有。
巴赫的這部《平均律鋼琴曲集》,以C大調開始,根據各音為主音的12種大調以及12種小調分別寫成前奏曲與賦格,按調性發展而排列。在排列過程中,以細微的差異體現變化、體現轉調的魁力。這些前奏曲與賦格,在主題上彼此並沒有直接的聯絡,它們靠調性與內在的思想感情結合在一起。巴赫在每一調性的表現中,都充分拓展了該調性的音樂內涵,每一調性的表現和調性間的關係,充滿手法上的變化,使人回味無窮。這部平均律當時使用的樂器,音樂史家們一直爭執不已。有人認為是用擊弦的古鋼琴***Clavichord***,有人認為是用撥絃的大鍵琴。持擊弦古鋼琴觀點者認為,擊弦古鋼琴雖比大鍵琴音量小,鍵盤上音域也窄,但能靠手指敲擊作力度漸強漸弱變化與圓滑奏,巴赫當時因此而鍾愛它,認為大鍵琴缺少精神性。而持大鍵琴觀點者則認為,當時,1719年,巴赫曾親自挑選,高價為克膝宮廷買了一臺大鍵琴,他所有的鍵盤音樂都是在這臺他心愛的大鍵琴上創作的。不管如何,這裡有一點可以確定:這部作品,巴赫所希望的是優美如歌的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