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的注意事項
原始憑證是明確企業經濟責任以及進行財務核算的原始資料,是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未完成的重要的文字憑證。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希望對你有用。
1、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原始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的單位名稱和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外來原始憑證***如發票、收據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同時具有套印的稅務部門或有權監製部門的專用章以及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同時應寫明住址,必要的註明身份證號碼。
3、自制原始憑證***如入庫單、領料單等***必須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其指定的人員***和經辦人簽名或者蓋章。
4、凡需填寫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實物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5、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當註明各聯的用途,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並連續編號。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儲存,不得撕毀。
6、發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者匯款銀行的憑證以及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不得以退貨發票代替收據。
7、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8、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准檔案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准檔案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檔案字號。
9、原始憑證發現錯誤或無法辨認的,不得塗改、挖補。未入賬的原始憑證,應退回填制單位或填制人員補填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的,應拒絕受理,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偽造塗改等違法亂紀的,應扣留憑證,報告領導處理。已經入賬的原始憑證,不能抽出,應另外以正確原始憑證進行更正。
10、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複製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共同簽名或蓋章。
11、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填制單位蓋章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編號金額和內容等,經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作原始憑證。如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票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12、一般情況下,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並註明張數。原始憑證的張數按自然張數計算***原始憑證彙總表應計算在內,原始憑證貼上紙不應計算***。
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影印件
更正錯誤或結賬、調賬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但應對調整事項說清楚。
13、附在辦理收付款項的記賬憑證後的原始憑證,在辦理完收付款項後,必須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14、附在記賬憑證之後的原始憑證,應摺疊、貼上整齊,對小於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如:火車、汽車、飛機、輪船票等***,要貼上在與記賬憑證一樣大小的原始憑證貼上單上。
對於數量較多的原始憑證,如收、發料單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字樣、原始憑證名稱和編號。
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及涉外檔案等重要原始憑證,應另行編制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當然若企業在發生預付大型裝置款或在建工程款時,管理方面需要提供預付每戶款的金額,設三級、多級明細或使用財務軟體的相關功能滿足需要。
原始憑證的附件處理
在實際工作中記賬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種類繁多,為了便於日後的裝訂和保管,在填制記賬憑證的時候應對附件進行必要的外形加工。過寬過長的附件,應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摺疊。摺疊後的附件外形尺寸,不應長於或寬於記賬憑證,同時還要便於翻閱;附件本身不必保留的部分可以裁掉,但不得因此影響原始憑證內容的完整;過窄過短的附件,不能直接裝訂時,應進行必要的加工後再貼上於特製的原始憑證貼上紙上,然後再裝訂貼上紙。原始憑證貼上紙的外形尺寸應與記賬憑證相同,紙上可先印一個合適的方框,各種不能直接裝訂的原始憑證,如汽車票、地鐵車票、市內公共汽車票、火車票、計程車票等,都應按類別整齊地貼上於貼上紙的方框之內,不得超出。貼上時應橫向進行,從右至左,並應粘在原始憑證的左邊,逐張左移,後一張右邊壓位前一張的左邊,每張附件只粘左邊的0.6一1釐米長,粘牢即可。粘好以後要捏住記賬憑證的左上角向下抖幾下,看是否有未粘住或未粘牢的。最後還要在貼上單的空白處分別寫出每一類原始憑證的張數、單價與總金額。
原始憑證的稽核結果處理
1、對於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應及時編制記賬憑證入賬;
2、對於真實、合理、合法但不完整的會計原始憑證,應退回有關經辦人,由其負責將有關憑證補充完整,更正錯誤或重開後,再辦理會計手續;
3、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