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日本留學簽證的注意事項
辦理日本留學簽證並不難,但這不代表申請了就一定會通過,這個中的一些注意事項稍有不慎就會很容易被拒籤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資料的辦理方式
方式一、需要入學許可書、申請表格***使館處索取***、畢業證書影印本、保證人保證書***擔保在日的生活回國費用***、保證人身份證***日本人提供“住民民票”、駐日外國人提供“外國人登入證明書”***、保證人收入證明、申請人免冠照片2張、申請人護照及旅遊證件等。
特點:使館和日本外務省、法務省和日本地方入管局的官方來往多,手續在不停的審查確認,來往繁瑣,時間長。
方式二、保證人向日本入管局申請再郵至回國交使館遞籤,需要的檔案與情況一基本類似,但是手續簡單很多,時間花費短。
二、日語能力水平的證明
1. 大學***日語別科生除外***如在需要接受日語作為媒介語講課,或研究指導的情況下,其日語能力需要具有“日本語能力試驗”2級***學習時間不少於600小時***以上或“日本留學試驗”***日語讀解、聽解及聽讀解總分***200分以上者。
2.日語別科及日語教育機關:相當於具有“日本語能力試驗”4級***學習時間不少於150小時***以上者。
3. 專修學校生***純用日語教育的除外***:具有“日本語能力試驗”2級以上或“日本留學試驗”***日語讀解、聽解及聽讀解總分***200分以上或在日本法務大臣公告所指定的日語教育機關接受過6個月以上的日語教育,或在國內教育法第一條所規定的學校***幼稚園除外***接受過一年多以上的日語教育。
三、區分“ 留學簽證”與“就學簽證”
進大學、短期大學、高等專科學校、專修學校、短期大學或私立大學的日本語別科學習的人被授予“留學”的在留資格,通常在留期間為1年或6個月。進日本語教育設施學習的人授予在留期間為1年,6個月,3個月的“就學”在留資格。
為繼續學業,需延長“在留期間”,請向最近的入國管理局申請。從日本語教育設施考入大學或專科學校的時候,可以在日本國內將在留資格從“就學”變更為“留學”。
1.享受國民經濟保險,留學生萬一生病,個人只需承擔6%的醫療費。
2.學生憑留學簽證可以獲得交通費半價的折扣。
3.優良校無論是4月生和10月生均可獲得2年的留學簽證,免除續簽的麻煩。
4.畢業後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考大學或直升該校的各專業。
四、從“在留資格”到“簽證”
“在留資格”註明赴日目的:為文化活動、教授、辦籤時只需“在留資格”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赴日目的:為留學,辦籤時還需提供入學許可書影印件;赴日目的:為研修,辦籤時還需提供研修計劃書,與日方簽證的合同、協議書。
“在留資格認定書”是一張32開大小的卡片,上貼的申請人的照片,記有申請人的出生年月日、國籍、赴日後在學或在職單位、有效日期、簽證類別等。有了它,日本駐外使領館就會很快地在學生的護照上蓋簽證印章。
要想更新在留期限,要在現持在留期限到期之前,在地方科國管理局及分局辦理申請***通常在期滿前2個月受理***。
如超過在留期限而不法滯在時,將會受到處罰而被強制送回。
自申辦材料送入使館起10天左右即可獲得簽證***個別專案和統一對外聯絡人員除外***。
五、以其他理由來日本,簽證辦理介紹
1.以考學為目的來日的入國手續
持報考學校的考試通知書,在中國的日本大使館申請取得以考試為目的的“短期停留簽證”。此種簽證許可入國停留15~90天。如在停留期間得到入學許可,可以不必回國而申請更換在留資格。
但如是考試以外的短期停留簽證時,即時考試合格,也不能繼續在留而申請更換留學簽證。另外,如果地方入國管理局交付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可以申請更換在留資格。
2.以陪讀目的來日本
如果簽證材料包含“留學”等在留資格者的配偶和孩子可以持有“家庭滯在”的資格留在日本。“家庭滯在”的在留資格期限按留學生本人在留期間而定。
3.探親觀光“在留資格”的申請:凡赴日本旅遊觀光、娛樂、休養治病、探親訪友、視察參觀、參加會議、市場調研考察、聯絡業務、簽定合同、到日本大學應試等等短期活動的外國人,都可以辦理短期“在留資格”,在留期限為15天、30天、60天和90天。辦理這種“在留資格‘應準備的材料有:
***1*** 說明赴日後在留活動的資料***包括觀光日程、探親訪友資料、參觀單位的資料,會議場所與會議內容的資料等***。
***2*** 說明在日期間一切必要費用開支資料。
***3*** 確保出國機票等資料。
***4***研究生是指被日本公私機關接受,從事技術、技能和知識研學活動,它介乎學習和工作之間的一種型別,是日本利用發展中國家廉價勞動力的一種舉措。研修生的在留期限為3個月、6個月和1年。